中国古代最大规模的文化洗劫事件,不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也不是汉朝的“罢黜百家,腰斩杨恽”事件,而是清朝乾隆年间制造的焚毁书籍和文字狱案。
在中国历史上,禁书、毁书和文字狱,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罢黜百家,到查禁《史记》、苏轼乌台诗案等,类似的事件代有发生,但其规模都远比不上乾隆制造的禁毁书籍和文字狱案。
清代,满族入主中原,屡遭汉族知识分子的抵制和反抗。为了打击排满情绪,维护清朝的统治,清朝统治者制造了多起文字狱,用以打击迫害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早在康熙、雍正时代,凡案中查获违禁的“逆书”,都一律予以销毁。但是,这仅限于个别人和个别地区。
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皇帝一方面打着“开四库之馆、求天下之书”的旗号,说是“开四库馆”,为的是编纂《四库全书》,而另一方面则居心叵测地行“寓禁于征”之实,大量禁止和销毁对清朝统治不利的图书典籍,并且在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中,以统治者好恶肆意篡改众多诗书文献的内容。乾隆三十九年(1774)八月,乾隆皇帝颁谕各地:
“明季造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
并指示将清洗的重点放在江、浙两省,对江西、福建、广东、湖南等地也不能放松。谕旨下达后,各地督抚奉旨查办,对明末清初之书查禁尤严。当时,访查书籍颇为卖力的有:江西巡抚海成,两三年间毁书即达八千余部;浙江省总计奏缴二十四次,毁书达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其他各地官员,也竭力苛细搜求。但乾隆皇帝仍不满意,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再次下谕,要各地严加查禁。
乾隆毁书的另一个特点,是把“寓禁于征”和兴文字狱结合起来。乾隆四十二年,江西王锡侯《字贯》案发,朝廷借机搜访一切违碍书籍,并对查办此案不力的江西巡抚海成治以重罪。一时,各地官员更是细加搜求,把禁书无限扩大,从开始限于明初的野史、诗文、官员奏章、记事等,扩大到所有的信札笔记、诗文杂著,乃至小说、戏曲和地方志等,并把毁禁的上限上溯至宋元时期。就这样从查办文字狱而大量禁书、毁书,又从查缴禁毁图书而大兴文字狱,实行大规模的文化洗劫。
乾隆皇帝下令查禁销毁图书的活动持续多年,致使全国大批图书、文献典籍被查封、焚烧,大批犯忌人员惨遭杀戮,并牵连众多无辜。乾隆制造的禁毁书籍和文字狱案,无论从范围、规模看,还是从洗劫后果看,都堪称中国之最。
你好,不请自来。
据不完全统计,顺治施文字狱7次,康熙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施文字狱130多次。中国史学家顾颉刚曾说: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
鲁迅先生曾说:“但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修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篡修的《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之为一代盛业的。但他们不但却捣乱了古书的内容,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仅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用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也曾经有过很有骨气的人。”
历史学家吴晗说:“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
接下来我们选择两个比较权威的出版物关于清代文字狱的介绍。
第一,出自《中国古代简史》第330-331页
文字狱与文化专制
清朝君主专制集权的高度强化,在文化领域也有明显的表现。统治者对思想文化界的控制非常严密,多次大兴文字狱屠戮士人。
清室的祖先曾经长期臣属明朝,清廷入关之后对此讳莫如深,私人著述凡有涉及必获重罪。同时,清朝统治者对十人眷念明朝、尊奉南明、否定清廷正统地位的民族意识也十分疑忌,将其视为“反清复明”的思想苗头,予以严厉镇压。康熙朝有两大文字狱,都是在上述背景下出现的。第一次是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钱《明史》案。浙江富户庄廷钱购得明末朱国祯《明史》残本,请人加以补写,以为己作。书中多有清廷忌讳的“违碍”词句,以“逆书”罪名被告发。时庄氏已死,剖棺戮尸,株连致死者七十余人。康熙五十年(1711),又发生戴名世《南山集》案。戴氏为翰林院编修,所著《南山集》引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一书,议论南明史事,并用南明诸帝年号,予以正统。结果遭到劾奏,戴名世处死,方孝标戮尸。牵连两家家属及刊印、作序之人共及数百,皆议处死,后从宽戍边。
雍正六年(1728),发生曾静、张熙谋反案。湖南人曾静及其学生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反清,指斥雍正弑父篡立、杀兄屠弟,被岳告发逮捕。经审讯,查明曾静“华夷之辨”等思想来自已故学者吕留良,遂将吕氏剖棺戮尸,其后人及弟子诛杀或充军,又将经过歪曲的雍正与曾静的辩论文字颁行天下,名为《大义觉迷录》。雍正一朝还发生过其他几起文字狱,均系士人著书语涉“讥讪”“诽议时政”而被杀。乾隆一朝的文字狱更为频繁,大大多于康、雍两朝,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吹毛求疵、望文生义、穿凿曲解,加以莫须有之罪。如诗文中“明”“清”二字的使用,往往遭到深文周纳。“问谁壮志足澄清”、“翘首待重明”、“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类,都被视为反诗,作者生则处死,死则戮尸。在清朝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之下,士人畏首畏尾,动辄得咎,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至嘉庆、道光两朝,文网始逐渐疏解。
文字狱以外,文化专制的另一重要表现为禁毁书籍,亦以乾隆朝最盛。乾隆后期借编修丛书《四库全书》之机,要求各地广泛搜求、进献书籍,然后予以全面检查,凡“悖逆”“违碍”著述概予销毁或抽毁。通过这种寓禁于征的做法,销毁书籍三、四千种,许多重要文献自此湮没无闻或残缺不全,在整理、保存文化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文化。
第二,出自大学历史教科书《中国古代史》下册,第312-313页,朱绍侯先生主编。(这个比较权威)
对思想控制的加强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上层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努力加强文化思想上的控制。一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为此特收罗了一批理学家,如李光地、魏裔介、熊赐履、魏象枢、汤斌、陆陇其等,命他们纂修《性理精义》《朱子全书》等,颁行天下,全力将理学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广,以统束人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对不利于他们统治的言行,则则严厉钳制。在康、雍、乾三朝,尤其是雍、乾时期,曾连续大兴文字狱。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目为“狂吠”、“异端”、“悖逆”,必兴大狱,置之重典,一案往往株连数百人。如康熙二年(1663年)的庄氏明史案。浙江湖州府乌程县富商庄廷钱,雇人利用明人所编的当代史书编纂了一部《明书》,其中对天启、崇祯两朝历史中所涉及到的建州女真与明朝的关系如实地写出,便被看作是有意反清。庄氏家族、纂修者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卖、刻印的等共70余人皆被斩杀,还有数百人充军边疆。时庄氏已死,也被剖棺戮尸。再如雍正六年(1728年)的吕留良狱。浙江嘉兴府石门县人吕留良所著诗文集和日记,包含有大量的夷夏之防的激烈言论。吕留良已于康熙二一二年(1683年)病故,因当时吕留良的《时文评选》很流行,以授徒为业的湖南郴州永兴县人曾静让弟子张熙到浙江购书,在吕家求得吕的书籍,因而受其思想影响。于是,他便萌发了反清复明的意识,写成列举雍正帝(即清世宗)十条罪状的书信,派弟子张熙送与驻在西安的川陕总督岳钟琪,说他系岳飞之后,策动他起来反清,结果岳奏闻朝廷。雍正帝觉得曾静身处穷乡僻壤,只是受了吕的思想蛊惑后才发展到狂悖的地步,遂决定将吕留良的家属、师徒以及与此事件有关的其他人员一律治罪。主要的人物,死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配为奴,轻者也受杖责。次年,雍正帝针对书信中散布他的失德十罪,逐条加以批驳,和曾静的口供以及历次所降谕旨一起,编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布学宫,颁行天下,以示警戒。又如雍正八年(1730年)的徐骏狱案。徐骏是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康熙末年进士,雍正间曾作诗“明月有情远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人告发,说他思念前朝,诋毁当朝。清廷即以“于诗文稿内造为讥讪悖乱之言”的罪名,照大不敬律将徐骏“斩立决”,并将其诗文稿“尽行烧毁”到了乾隆时期,文网更加严密,即使是那些曾经受过皇帝嘉许的人,只要被认为稍有“不安分”的表现,也会横遭杀头之祸。乾隆帝(即清高宗)还借《四库全书》的编修的机会,对明、清之际所形成的被认为具有违碍内容的大量书籍,或全毁,或抽毁,进行摧残和洗劫。
清代的文字狱是清朝文化专制和民族统治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起封建君主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给中国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消极影响。
好了,文章暂时写到这。我之所以写这个问题是因为我看到一个清吹在给清朝文字狱洗白,简直是对历史人的抹黑,是对唯物史观的挑衅!奉劝清吹,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明朝时期尽管明太祖“以重典治天下”、明成祖以“瓜蔓抄”诛杀方孝孺十族,还有王振、魏忠贤当道时的恐怖,但明朝在总体上是自由奔放的。
阳明学派、泰州学派,前后七子、江南四子,台阁派、公安派、竟陵派,传奉官、马尾裙,民歌、时调、小唱,形形色色的思想家、文化人,富商、巧匠、名妓,名儒吴与弼、陈献章、王守仁,异端王艮、颜钧、何心隐,山人徐渭、乐新炉、陈继儒,“洋僧”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基督教徒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洋人的书、洋人的炮、洋人教师。光怪陆离,目不暇接。自由之风、西方之学,犹如润物之和风细雨,细致入微。
清朝初年,朝廷宣布禁止学者创立书院,纠众结社,表面上是不许“空谈废业”,实际上是不许“集群作党”。与此相配合的是,禁止言论与出版的自由,民间的出版商只许出版与科举有关的书籍,严禁出版“琐语淫词”、“窗艺社稿”,违禁者要从重治罪。于是乎,形成了与晚明截然不同的社会风气与文化氛围,知识界的活跃空气被禁锢了,政治活动完全萎缩了,沉滞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脊梁在清朝被折断的。在洋务运动发生之前,他们的聪明才智皆用于“朴学”即考据之学,远离了社会、远离了民众,听不到他们关注社会、关注民众的呼声。
顺治时期,大兴文字狱7次,康熙时期,大兴文字狱20多次,雍正时期,大兴文字狱20多次,乾隆时期,大兴文字狱130多次。
开馆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就是一个禁书、焚书的过程。在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中,禁毁的书籍达几千种,其中全毁2453种,抽毁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尤为可恶的是,官员们奉命对书籍中所谓有问题的文字进行武断的删削,如今人们所见的《四库全书》中的一些著作,已经不是本来面目,它的文章价值是大打折扣的。“全国大规模有系统的搜查禁书,现代的人不易想见。但在最严重的十五年间(乾隆三十九至五十三年)全国人心惶惶,连不识字的农家也有时因为祖传下来一部原来不相干的书而招大祸。
乾隆朝文字狱从乾隆十六年(1751)伪孙嘉淦奏稿案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纂修《四库全书》之前,文字狱案件不下五十起。从1773开馆纂修《四库全书》至乾隆归政前,各种类型的文字狱又有五十余起,因文字之祸而受到株连的各阶层人士不但在范围上遍及全国,而且在数量上也大大超过了前期。据统计,终乾隆一朝,各种类型的文字狱案件约有一百一十起,几乎占了整个清朝全部文字狱案件的百分之七十左右。这些文字狱对当时和此后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文字狱造成了社会恐怖,摧残了人才。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从而禁锢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满清文字狱给思想文化、士人风气带来恶劣影响。龚自珍的名言“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大意是“言谈中听到文字狱就吓得立即躲远,文人著书就为生计,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是对清代文字狱后果的真实写照。读书作文动辄得祸,文人学士只好泯灭思想,丢掉气节,或者死抱八股程式,背诵孔孟程朱的教诲以求科举入仕;或者远离敏感的学术领域,远离现实,把全部精力用于训诂、考据的故纸堆中,史称乾嘉之学。
文字狱败坏了官场风气。清朝官员大多数是科举入仕。作为文人,他们有可能成为文字狱的牺牲品;作为官僚,他们又是文字狱的制造者或帮凶。他们一方面不愿意自触文网,身死家破;另一方面不愿因为贯彻皇上谕旨不力,不能严究文字之责而获罪。于是他们只有向着谨小慎微、没有节操的方向发展。一些地方官吏甚至以查出犯忌文字为邀功之路。
你好,谢谢邀请,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中国每朝每代都会发生文字狱。清朝的文字狱最为盛行,要分析的话只能说当权者内心存在文化自卑感,清朝时满族人入关,对汉族的文字非常敏感,进而化作被迫害妄想症。清初第一场文字狱是1660年的“张晋彦案”,顺治在其文章里发现一句“将明之才”,认为这话诡谲暧昧难以解释,直接斩首。之后是“庄廷鑨案”,浙江南浔富户庄廷鑨请人修《明史》,在书中发些牢骚,被查继佐告发。庄廷鑨已死,剖棺戮尸。过分的是,庄廷鑨的家人也难逃劫难,抄家,斩首。
雍正时期更过分,开始胡搅蛮缠,北京白云观道士贾士芳奉旨进宫治病,念开场咒语“天地听我主持,鬼神供我驱使”,不料雍正大怒,当场砍了脑袋。雍正的儿子乾隆,倒没什么文化自卑感,乾隆不但识字,还会写诗。不但会写,量还大。不但量大,还持久。从七岁写到八十八岁。《全唐诗》一共才四万首,根据《四库全书》统计,乾隆个人诗作高达四万三千首。大臣沈德潜常年为乾隆代笔写诗。死后,家人给他编纪念文集时,稀里糊涂把帮乾隆代笔的诗拿来编进书里。乾隆隐忍不发,1778年终于找到报复机会。这年四月大学士刘罗锅举报说,江苏举人徐述夔诗集《一柱楼诗》有反诗,查!査案时发现沈德潜曾为徐述夔写过序!此时沈德潜已死,于是剖棺戮尸,挫骨扬灰。
还有就是赫赫有名的“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事件。不过“清风”一句是后人演绎,《清实录》记载的大逆不道的诗句比清风还反动:“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以上的知识分子都是汉人,到了后来,不只是汉人遭殃,满洲正红旗的礼部侍郎世臣,因诗句“霜侵鬓朽叹途穷,应照长安尔我家”惹得乾隆很不高兴,长安是你家?数典忘祖的混账。一脚把世臣踹回了老家黑龙江。
广西巡抚鄂昌更冤。他与朋友唱和诗中,把蒙古人称为“胡儿”。乾隆说满蒙一家,于是赐自尽。汉人和满人已经被整的兢兢战战,洋人也别跑,广州东印度公司一个叫洪仁辉的英国人,因不满地方官员勒索告御状,乾隆气得直哆嗦。让你们鬼佬来中国做买卖是我的恩赐,不感恩就算了,还横挑鼻子竖挑眼!于是,洪仁辉获有期徒刑三年。罪名竟是——擅自学习汉字汉语。自此,文人们更是如履薄冰,不敢说,也不敢写,中国的文化在清朝也倒退了一大截!
所谓文字狱,就是因为文字的缘故而引发的罪案。自从西汉时期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中的文字,触怒汉宣帝刘询而遭到腰斩开始,文字狱就在历朝历代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以清朝时期最为严重。
明亡之后,清朝统治者对明朝遗留下来的文人,采取招抚的政策。对于不服统治的文人,则是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他们从文人的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
因文字而获罪的文人,不但罪及家属门生,就连为其写过传记、碑文、甚至有过书信往来的人,也要追查治罪,刑罚的严酷暴虐,可谓是前无古人。
清朝时期,文字狱持续的时间之长、案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牵连之广、杀戮之血腥,均称空前。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从顺治朝开始,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其中,顺治朝7起,康熙朝20多起,雍正朝20多起,乾隆朝130多起。就文字狱的规模和惩处结果而言,相较于历史上的其他朝代,清朝也是首屈一指。
满清统治中原之后,清廷对于其先祖曾被明朝统治,并受官袭爵、闻命即从的历史讳莫如深。因此,清廷不但把旧有的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那些收藏与这段历史相关的史籍、甚至继续编写这段历史的人,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
清朝初期,民间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汉族士大夫,因眷恋故明,于是在民间宣扬“夷夏之防”一类的思想,这对满清的统治极为不利。为了巩固满清贵族的专制统治,清廷对于反清思想进行残酷的打击。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廷举行了立国以来第一场科举考试。其中一位河南的中举者把“皇叔父多尔衮”写成了“王叔父多尔衮”,被当作是对摄政王多尔衮的“大不敬”。
最终,不但这位考生被治罪,就连主考官欧阳蒸和吕云藻也受到牵连,先后被革职,然后交由刑部处理。这就是满清入关以来的第一起文字狱案,即“科考‘大不敬’案”。
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发生了“函可《变纪》案”。驻守南京城门的清兵,在来自广东的僧人函可身上,搜出了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函可因此锒铛入狱,在被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盛京(今辽宁沈阳)。
清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毛重倬在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中,没有使用“顺治”年号。大学士刚林认为其“目无本朝”,触犯了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最终,无论是作者、编辑,还是校对、排版,但凡与此书沾边的所有人“皆置于法”,这就是“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
此案发生之后,清廷设置了一个专门审查出版的言论检查官。所有的诗词经书、话本专集,都必须经过指定官员的审查、校阅之后才可以出版发行。如敢擅自刻印,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至此,清廷的本意还是希望对天下的文人发出警告,让他们安分守己。然而就在此时,却发生了“黄毓祺诗词案”。
黄毓祺是江阴人,曾多次参与反清活动。黄毓祺颇具才华,不但写下了许多反清的诗词,还写了一篇激情澎湃“伐清檄文”。南明永历政权正是利用这篇檄文,招募了一大批有志之士。因此,清廷对黄毓祺十分痛恨,顺治下旨不惜一切代价抓住黄毓祺。
黄毓祺最终被朋友张纯一出卖,进了清廷的大狱。顺治原本想当众斩首黄毓祺,让天下文人引以为戒。但黄毓祺却死在了狱中,最终被戮尸,其家人发配给旗人为奴。
清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发生了“张缙彦诗序案”。顺治在张缙彦的文章中发现了一句“将明之才”,认为这句话诡谲暧昧难以解释。那么就无需解释,直接将张缙彦斩首。
可以说,顺治开创了清朝文字狱的先河,他为后来的继任者指出了一条从思想上对百姓进行麻痹、腐蚀、甚至毒害的方法。在经过康熙、雍正两朝的沉淀后,最终在乾隆朝迎来了爆发,使得中国文化的发展几乎陷于停滞,这种重创难以弥补。
康熙当政时期,对天下的文人采取怀柔和宽容的政策,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文人或者汉族士大夫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因此,一些明朝遗民所撰写的野史笔记以及具有反清意识的诗文集,还可以顺利出版。
虽然康熙朝对文人的态度相对宽松,但是打击异己和威慑汉族士人的文字狱依然存在。据统计,康熙朝先后发生了20多起文字狱,其中尤为残酷的两起是康熙初年的“《明史》案”和康熙后期的“《南山集》案”。
浙江湖州富户庄廷珑是个盲人,因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到处搜罗资料。
庄廷珑的同乡朱国祯曾是明熹宗天启朝的内阁首辅,告病归乡后编写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但是撰写的《列朝诸臣传》稿本并未刻印。
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其家人听说庄廷珑想编写《明史》,于是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列朝诸臣传》等朱国祯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
庄廷珑将自己的名字署在朱国祯的手稿上,之后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的史事。
在叙写南明历史时,庄廷珑等人仍尊奉明朝的年号,不承认清朝是正统;在提到明末建州女真的历史时,直接写努尔哈赤的名讳,并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
这部《明史辑略》刻印发行之后,起初并无事。被罢官的原归安县(今浙江湖州境内)知县吴之荣是个阴险小人,他看到此书后,便想利用此书向庄廷珑的家人敲诈一笔钱财。此时的庄廷珑已经去世多年,吴之荣并未得逞。于是,吴之荣便向杭州将军松魁告发。
松魁将此事交由浙江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将此事转交浙江督学胡尚衡。庄家人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明史辑略》中指斥满清的文字修改后重新刻印,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分文未得的吴之荣一气之下,便拿着《明史辑略》的初版告到了北京。当时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对此事非常重视,颁旨由刑部立案追究。最终,庄廷珑被开棺戮尸。庄廷珑的弟弟庄廷钺因受牵连而被诛杀。
曾为《明史辑略》作序的原礼部侍郎李令哲,除了他本人伏法外,他的四个儿子也被诛杀。当时主审官让李令哲年仅16岁的幼子在口供中将年龄减小一岁,按照清朝惯例可以免死,改为充军。
但是李令哲的小儿子非常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始终没有更改口供,最后随父兄一起赴难。
李令哲的序中所提到的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因和南浔的富户朱佑明结怨,便诬告序中的朱氏指的是朱佑明,结果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处死。
杭州将军松魁被罢官,其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浙江巡抚朱昌祚、督学胡尚衡向主审官行贿之后,把罪责全部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躲过一劫,学官随后被诛杀。
湖州知府谭希闵,到任才半个月,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被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和其他涉案官吏一起被处以绞刑。
凡是与《明史》案有关的所有人员,无一例外地受到了处罚,就连那些作序、出版商、读者都无一幸免,下狱者达2000人左右,其中有70人不但被处决,他们的妻儿也大多被发配边疆。此案处罚范围之广,令人发指。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专门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然后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发展到后来,一些歹徒竟然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在书上。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感到非常愤慨,于是他通过走访明朝的遗老以及参考文献资料,撰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
戴名世的同乡方孝标,曾在平西王吴三桂的手下做官。吴三桂叛乱之后,方孝标立即降清,得以免罪。
后来方孝标撰写了《钝斋文集》和《滇黔记闻》,记录了南明的一些异事奇闻。戴名世觉得这些事物非常新鲜,便把其中的南明事迹收录进了《南山集》,并以南明桂王死后的次年,作为清朝的定鼎之年。当时,许多人为《南山集》作序,并捐资刊印,刻版寄藏于方苞家中。
清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在《南山集》刊印十年之后,左都御史告发戴名世妄窃文名,私刻文集,恃才放荡,信口游谈,具有浓厚的反清意识。
康熙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十六岁以上的男子斩立决,十六岁以下的男子和女子则发配给功勋家庭为奴。同时,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
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但和戴名世同样治罪,仍被发棺戮尸。其他受到牵连的32名官员,给予了降职罢官处分。
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汪灏王源等人被处以斩刑;为《南山集》刊印出版捐款的尤云鹗、方正玉等人,以及他们的妻儿,均被发配宁古塔充军。
因《南山集》案而受到牵连的多达三百余人,康熙心存不忍,便把戴名世的凌迟处死改为斩刑,原本应该处以斩刑的戴氏和方氏的家人,改判为流放黑龙江。虽然一些人的死罪得以赦免,但仍然有许多人因此案而丧命。
清朝初期,汉族士大夫由于受到清廷的压迫,因此借助文字发泄心中愤恨的情况是存在的;明朝的那些遗臣故老著书立说,并在其中流露出对山河故国思念的情况也是有的。《明史》案和《南山集》案的起因,就多少带有这种色彩。
对于满清政府来说,为了加强对百姓的思想统治,防微杜渐,一旦发现反清思想著作,就严厉打击。后来,清廷愈发神经质,再加上官场上的矛盾,便发生了一连串的文字狱。这些文字狱中,大多并无根据,只是捕风捉影、滥杀无辜而已。
康熙晚年,皇权斗争空前激化,最终引发了“九子夺嫡”之争。雍正即位之后,为了巩固皇权,借“朋党”的罪名,屡兴大狱,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以及权臣和结成科甲朋党的汉族官员。
雍正在位的13年中,共发生了25起文字狱案。雍正前期是因权力斗争而引发了文字狱案;后期则是为了镇压汉族士大夫的反清思想和民族气节。雍正处理文字狱案的手段,以残酷著称。
雍正之所以能顺利即位,年羹尧和隆科多功不可没。所以雍正登基后,年羹尧和隆科多功恃势无恐,大树朋党,引起了雍正的强烈不满。为了惩治年羹尧和隆科多,彻底铲除其朋党势力,雍正假文字之名,制造了一系列的文字狱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因其妹是雍正的嫔妃,而自己又战功赫赫,自恃功高,骄横跋扈,引起了雍正的不满。雍正想惩处年羹尧,但苦于没有借口。
清雍正三年(公元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雍正终于在年羹尧的奏表中找到了“毛病”,一是年羹尧的字迹潦草,二是年羹尧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
雍正借题发挥,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昔日对年羹尧不满的官员揣摩上意之后,联名上奏弹劾年羹尧,数列其九十二条大罪。
雍正下令年羹尧自裁,他的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都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他曾经的幕僚汪景祺被斩首示众。汪景祺曾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给年羹尧收藏。年羹尧获罪抄家后,《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
雍正在读完《西征随笔》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写:“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西征随笔》中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意是提醒年羹尧。雍正因此愤恨,在处罪谕旨中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
最终汪景祺被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他的妻儿被发配到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他的兄弟叔侄被流放宁古塔;汪氏族人凡有职衔者,一律革职,交由原籍地方官管束。
受年羹尧牵连的还有钱名世,他与年羹尧有同年之谊。钱名世曾赠诗谀颂年羹尧,其中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
年羹尧被赐死之后,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逃。雍正给钱名世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然而雍正并没有杀钱名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禁锢,并让其将雍正亲书的“名教罪人”匾额悬挂于宅中,以示羞辱和惩戒。
这还不够,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自大学士、九卿以下的京官都要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最终有385人奉诏作诗。翰林院侍读吴孝登因作诗批判钱名世不力被发遣为奴,陈邦彦、陈邦直则被革职。
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都是雍正的重臣。雍正即位之后,隆科多恃宠生娇,结党营私。最终,隆科多被朝中大臣合议弹劾犯有四十一条大罪。雍正下旨永远圈禁隆科多,其家产用来追补赃银,他的两个儿子也受到了处分。被圈禁的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查嗣庭因隆科多案而受到了牵连,查嗣庭是康熙朝的进士,最初被选进翰林,之后在隆科多的保奏下,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查嗣庭担任江西主考官,所出试题用了《诗经》中有“维民所止”一句。于是有人诬告查嗣庭居心叵测,“维止”二字意在削去“雍正”二字的头。
雍正闻听后非常愤怒,因查嗣庭多次受到隆科多的举荐,雍正将他归为隆科多一党,对其并无好感。之后,雍正派人搜查查嗣庭的住所和行囊,果然查获两本反动日记。
查嗣庭被捕之后,病死狱中。雍正并没有因此而放过他,将其戮尸示众;他的儿子查沄被判斩监候,其他幼子被流放;他的二哥查嗣瑮父子虽然免死,但流放三千里,他的大哥查慎行免罪释放,久惊悸而死。
查嗣庭之案,其主要“罪证”无非是科场题目。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稿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一句,犯了清廷大忌。徐骏最终以大不敬罪斩立决,其诗稿一律焚毁。徐骏案也仅仅是因为文字犯忌,并没有其他罪证。
要说雍正朝最大的文字狱案,非“曾静、吕留良案”莫属。吕留良是浙江石门人,清初屡次乡试未中,于是抛弃仕途,讲学乡里。
吕留良之子吕葆中考中进士之后,任职翰林院,吕留良却以明朝遗民自居,不肯屈志归清。
吕留良长期隐居山林,著书立说,授徒讲学,成为了著名的道学先生。地方官多次举荐他出山为官,都被他拒绝。为了免除干扰,吕留良干脆削发为僧。
吕留良去世后,所留下的著作中记录了许多清朝的事迹,他下笔行文毫无顾忌,尤其对康熙朝的时政多有指斥。
湖南人曾静前往州城参加科考,偶然看到了吕留良的部分诗文,他对文中力倡“华夷之别”非常感兴趣,于是就派弟子张熙前往吕留良家中求得吕氏遗书。
吕葆中不但把先父的遗书全部给了张熙,还把吕留良的徒弟严鸿逵以及严鸿逵之徒沈在宽等人介绍给了他。曾静、张熙和这些人志趣相投,来往密切。他们以“华夷之别”为思想基础,谋图反清复明。
曾静等人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岳飞的后裔,而满清则是金人的后裔,他们认为岳氏和满清是世仇,再加上岳钟琪曾是年羹尧的部将,而雍正对其态度冷淡。曾静等人想拉拢岳钟琪反清复明,于是派张熙前往游说。
张熙向岳钟琪投递书信一封,信中列举了雍正的罪状,并力劝岳钟琪拥兵举义,光复明室。
但张熙弄巧成拙,反而中了雍正和岳钟琪联手设置的圈套。当曾静、张熙见到雍正那一刻,才明白被岳钟琪出卖。于是二人立即伏地认罪,供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雍正命浙江总督查抄了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等人家藏书籍,连同所有人犯一起解送京师审讯。
针对吕留良的“华夷之别”,雍正亲自撰写《大义觉迷录》进行辩论。当然,该案的定罪和处罚都非常严酷。
已经去世的吕留良、吕葆中和严鸿逵被戮尸,沈在宽被凌迟处死,吕氏和严氏家族16岁以上的男子全部斩首,妇女幼童则发配东北边疆为奴。其他刊刻收藏吕氏文集的人,基本都受到严厉惩罚。
雍正将《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各地,并让曾静、张熙二人亲自前往江浙地区进行宣讲,当众忏悔认罪,消弥反清意识。
雍正不杀曾静、张熙,也不允许继任者杀他们。官面上的理由是他们认罪态度好,其实是拿他们当工具使用。
乾隆即位之后,看不起曾静、张熙这两个软骨头,于是以二人曾经恶语中伤先帝为由,将他们诛杀。
乾隆朝的文字狱共发生了130多起,占整个清朝文字狱案件的绝大多数,并且主要集中在乾隆中期,前期和后期文字狱较少。
当时因文字而罹祸的人,遍及全国各个阶级和阶层。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所制造的文字狱,如脱缰之马,不可控制。
乾隆即位之初,为了笼络人心,先是下令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随后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
为了避免因文字获罪而造成冤狱案件再次发生,乾隆不但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的“请宽妖言禁诬告折”,还批准刑部的建议,对于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人,如审无实迹,必须严究。
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文字狱再次死灰复燃,起因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当时所谓孙嘉淦的伪奏稿,在社会上广为流传。
孙嘉淦官至刑部、吏部、工部尚书,署翰林院学士,他生性耿直,以敢言直谏而出名,很有社会声望。因此有人冒孙嘉淦之名写奏稿,指责乾隆“五不解十大过”。
乾隆因此大怒,下令各省巡抚以及各级官员,严查伪稿炮制者和传布者。在皇帝的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
在连续追查的过程中,伪案百出,有挟仇诬告报复者,有受人嘱托为其开脱者,有屈打成招者,甚至还有教供串供者,附会迁就,株连扰累。总之,此案弄得是人心惶惶。
清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十二月,江西巡抚鄂昌奏报,长淮千总卢鲁生父子传抄伪稿。之后,军机大臣在刑讯诱供之下得知南昌守备刘时达父子是同谋。
乾隆在全国上下大张旗鼓地追查伪稿,不但花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而且受到牵连的人也是不计其数。乾隆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于是把卢鲁生父子和刘时达父子作为替罪羊。
清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三月,卢鲁生被凌迟处死,刘时达等人判为秋后问斩,他们的亲属照便连坐。
对于那些办案和审讯不力的官员,也是严惩不贷。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适让、知府戚振鹭等被革职查办,交刑部论罪;两江总督喀尔吉善、漕运总督瑚宝也被革职问罪。
伪稿遍及全国正好说明了此议深得人心,作为皇帝,乾隆应该闻过即改才是。但是乾隆不但意识不到自己的过错,反而认为之所以发生伪稿遍及全国的事,是因为自己宽松的政策纵容了 “诽谤”。
于是乾隆决定改变宽缓的政策,采取先帝的严猛苛政,在全国进行大力整饬。在文字狱的腥风血雨中,正气与傲骨俱丧,敢于直言的人越来越少。
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发生了“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乾隆认为胡中藻诗句如“一把心肠论浊清”,“老佛如今无病病,朝门闻说不开开”等有悖逆、含诋讪怨望的意味,而且多是针对自己而发。
最终,胡中藻斩立决,鄂尔泰因胡中藻是其门生,被撤出贤良祠,他的侄子甘肃巡抚鄂昌被赐死。
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举人王锡侯在其撰写的《字贯》 凡例中忘记避讳,将康熙、雍正庙讳及乾隆御名悉行开列,被认为大逆不法。
最终,王锡侯斩立决,他成年的子孙被判斩监候,妻女以及年幼的子孙被流放。
清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已经致仕回家的尹嘉铨为其父尹会一请谥及从祀孔庙,此事引起乾隆的震怒,坚决未允。
后来乾隆在尹嘉铨的著作中发现了悖逆之语,如尹嘉铨自称为“古稀老人”,擅论“朋党”等。最终尹嘉铨被处以绞刑,其著作全部销毁。
清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祝庭诤编撰的《续三字经》中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等语,被认为“隐寓诋谤”,最终获罪。
清乾隆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安徽的戴世道被人告发其曾祖戴移孝所著《碧落后人诗集》和他的祖父戴昆所著《约亭遗诗》中有“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且去从人卜太平”等狂悖之语,其中的“卜太平”被认为是暗指当今不太平。
戴移孝、戴昆虽然已经去世数十年,但仍然被开棺戮尸,其孙戴世道受祖先之累被斩,戴氏家族多人因此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妻女等被发配边疆为奴。
清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杭州诗人卓长龄的《忆鸣诗集》的“忆鸣”二字,被认为有“追忆前明”之意,而且在他的诗集中发现有“可知草莽偷垂泪,尽是读书未死心”、“楚衽乃知原尚左,剃头轻卸一层毡”等“狂谬背妄之语”。 卓长龄及其子孙已死多年,仍被刨尸枭首示众。其孙卓天柱等被斩立决。
当时的文人,为了避免文字狱,常常把涉嫌的字眼用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出不写。如此一来,使得文章诗词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甚至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
乾隆后期,由于国内阶级矛盾激化,思想文化领域的约束才有所放松,文字狱也逐渐减少,但余威尚在,人们心头的惊悸犹存。
嘉庆亲政之后,改变了乾隆朝严酷的文字狱政策,开始着手平反,此后文字狱基本结束。
文字狱自古就有,《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期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是封建文化专制的表现。
中国许多朝代都有文字狱的记录,朝鲜、日本等国也有类似事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自西汉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中之文字触怒汉宣帝刘询而遭腰斩以后,文字狱在曹魏、宋、元、明、清都有发生,以清朝最为严重,其中又以乾隆年间尤烈,中国史学家顾颉刚认为:“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
文字狱的推行,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言论,严重阻碍了思想、学术的发展和进步。
但是,清朝以前的文字狱数量少,规模小,并未影响中华文化思想的发展。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规模上,满清的文字狱一骑绝尘。
先说数量,清朝总共有180多起文字狱,比过去所有朝代的文字总和多得多得多。顺治帝施文字狱7次,康熙帝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狱130多次…………其次,就规模和惩处结果而论,与历史上其他朝代诸文字狱相比较,也首屈一指。无论就时间之长,案件之多,还是规模之大,株连之广,花样之翻新,手段之残忍来看,在中国的封建时代,都是没有前例的。
《清代文字狱史料汇编》的内容简介,已经说明了问题:
文字狱是清朝重要政治事件之一。康雍乾三朝百余年间,文字狱案件达一百六十余起,次数之频繁,株连之广泛,影响之深远,超过以往任何时代,是很值得研究的历史现象。
以下为清朝比较著名的文字狱案
1.张晋彦案
清初第一场文字狱是1660年的“张晋彦案”。顺治在其文章里发现一句“将明之才”,认为这话诡谲暧昧难以解释。那么就不要解释了,直接斩首。
2.《变记》案
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清朝言论检查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3.明史案,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
4.黄培诗案,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
5.朱方旦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聚徒横议,撰《中说补》,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次年二月,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结果朱方旦被斩。
6.《南山集》案,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康熙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
7.年羹尧案,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8.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因为注疏《大学》《中庸》毁谤
程朱获罪,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十月入狱,狱中“欲自毙,绝粒五日”,但未死成。陆生楠先被斩首,而其被从宽免死,交与顺承王锡保,令当苦差效力赎罪,留军前效力。
9.吕留良案,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
10.屈大均案。《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
11.“清风不识字”案,翰林院庶吉士徐骏,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12.“维民所止”案,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颂·玄鸟》。被雍正认为“维”“止”两字,是革了雍正的头,下令将查嗣庭的抄家,查嗣庭病死狱中,被戮尸示众,他的儿子被处死,家属也被流放。
13.王锡侯《字贯》案,清乾年间(1763-1795),新昌县(今宜丰)棠浦镇沐溪村举人王锡侯,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王锡候的仇家王泷南仅据《字贯》自序中说《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也"一句,上书江西巡抚海成,指控王锡候诋毁册改《康熙》字典。
《字贯》凡例写入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之名讳(玄烨、胤禛、弘历),没有缺笔避讳,更被认为非常不敬。王锡侯抄家问斩,子孙七人都被判斩,其他人“充发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
14.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清朝。此时徐述夔已去世,被乾隆下令刨棺戮尸,并禁毁其所有著作。
15.“古稀罪”案。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绞立决。
16.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被河南登封人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17.江西德兴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续三字经》,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难华夏”是华夏遭难,“遍地僧”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明系隐寓诋清”。于是判祝庭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18.江苏兴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句,被认为故意影射,定为叛逆大罪。将李驎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
19.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
20.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征衣泪积燕云恨,林泉不共马蹄新”、“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乾隆帝认为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
21.直隶容城一个走江湖的医生智天豹,编了一部《万年历》,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这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只编到五十七年为止,犯了大忌,被认为是诅咒乾隆帝短命。智天豹和徒弟张九霄被处死,智天豹妻子为奴。
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举例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查阅资料了解。
有一本书名《清代文字狱档》,有兴趣的可以去阅读一下。
很庆幸,李白杜甫苏东坡等人,没有生在清朝,不然也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朝廷:床前明月光,有“明”字,反清复明?来人,拉出去砍了。
杜甫: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朝廷:什么?皇帝叫你敢不来?大逆不道,斩首。
杜甫:羌妇语还哭,胡儿行且歌。
朝廷:“胡儿”,污蔑朝廷,抄家灭族。
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朝廷:怀念前朝,大逆不道,夷全族……
文字狱在乾隆时期达到巅峰,乾隆后基本没有了。并不是朝廷的政策变了,而是文人士大夫被驯服了,成了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说:“(清代文字狱)持续时间之长,文网之密,案件之多,打击面之广,罗织罪名之阴毒,手段之狠,都是超越前代的。”
何西来为周宗奇《文字狱纪实》所作的序中说:“清代文字狱,主要集中在前期,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君王,绵延一百三十余年。无论就时间之长,案件之多,还是规模之大,株连之广,花样之翻新,手段之残忍来看,在中国的封建时代,都是没有前例的。
“这不能说话的毛病,在明朝是还没有这样厉害的;他们还比较地能够说些要说的话。待到满洲人以异族侵入中国,讲历史的,尤其是讲宋末的事情的人被杀害了,讲时事的自然也被杀害了。所以,到乾隆年间,人民大家便更不敢用文章来说话了~~~~人是有的,没有声音,寂寞得很。——人会没有声音的么?没有,可以说,是死了。倘要说得客气一点,那就是:已经哑了。”(鲁迅《无声的中国》)
近代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是满清造成的。为了维护统治,满清费尽心思地破坏中华固有的文化、思想和科技。并且将愚昧和麻木植入我们的民族。手段高明得难以想象。以至于,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固执的认为落后来自于文化,而不是满清。孔子也成了满清的替罪羊。悲哉。
东方落后于西方,始于明朝灭亡。
我是旅行者说文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自顺治入关以后,满清统治者基本上有效地控制了全国,清朝政治也逐步趋向了稳定。但在,仍然有一部分人,特别是江南地区的汉族知识分子依然对明朝念念不忘,充满了反清思想。
为了缓和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彻底扼杀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满清统治者清醒的认识到,必须取得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于是,清朝统治者采取怀柔和镇压两手政策,对于支持满清统治者的知识分子,政府积极开展科举考试,网罗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让读书人都有入朝拜官的机会;而对于反对满清统治者,则大兴文字狱,残酷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汉族地主阶段知识分子。
在清朝前中期的文字狱以康熙朝的《明史》案、《南山集》案和雍正朝的查嗣庭案、曾吕案最为著名。
我们知道,在唐朝以前,修史多为个人,比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陈寿的《三国志》均为个人行为,而到了唐朝,形成了新兴王朝为前朝修史的先例,从此以后,禁止私人自行修史。
早在清朝入关的第二年,清政府就开始了编纂《明史》一事,但是进展并不理想。其原因很多,我以为,其一,李自成火烧紫禁城,“宫殿悉皆烧尽”,宫廷档案被毁严重,散布在各地的资料一时也难以收集齐全,给《明史》的编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其二,参与编纂的都是前朝遗老,多数有正义感的汉族官员,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来评说曾经带给他们荣华富贵的明朝政府,所以,他们就消极怠工;其三,满清统治者还没有做好编纂《明史》的准备,他们知道,要想客观真实的记录明朝历史,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这群明朝遗老身上,他们需要一群真正跟满清同心同德的汉人,他们在等像徐元文、张廷玉这些由清政府培养起来的读书人。
就在官修《明史》停滞不前的时候,浙江乌程(今吴兴)庄廷珑的《明史辑略》问世了!庄廷珑生于富豪之家,15岁就入国子监学习,后因病失目,就以先秦的盲人左丘明榜样,也准备写一部史书,青史留名。庄廷珑与明朝天启年间文渊阁大学士朱国祯是邻居。朱国祯晚年曾编纂《明史》,但没有刊刻发行。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其后世子孙一代不如一代,穷困潦倒,就打算将朱国祯的文稿出售以补贴家用。
庄延珑听说后,就花了一千两银子从朱家购回,并聘请江南当时的名士茅元铭、吴之铭、吴之镕等人对全书进行修改润色,并参阅《明末崇祯遗事》,补全了明崇祯朝一事。书成,取名《明史辑略》。
庄延珑死后,其父庄允城为了却儿子最后的心愿,邀请当时的名士、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其写序,并将当初参与编纂此书的十几人的姓名写入其中,于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冬,刊印发行。
庄允城为了《明史辑略》影响面更大,将当时的名士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也列入参与编纂名册之中。其中查继佐就是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先生的先祖。范骧的朋友偶然一个机会获得了《明史辑略》一书,发现有范骧三人的名字,就建议范骧等三人向官府检举,以此来脱离干系。于是,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查继佐等人就将此事报告给了浙江学道。
庄允城听说后,就上下四处打点,并将剩下的《明史辑略》分别送到通政司、礼部、都察院三大衙门,将此事平息了下来。
庄允城为当地富户,一个因贪赃枉法被革职为民的吴之荣为了敲诈庄允城,立刻拿着书到庄允城家勒索银两。谁知,庄允城自恃上面有官府为他作主,不仅不理吴之荣,还让家里数百名妇女出来对付他。吴之荣恼羞成怒,带着书进京上刑部告状,最终,《明史辑略》案发。
此时,为康熙二年(1663),时值四大顾命大臣辅政时期,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决定从严从重追查此事,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于是,就下令逮捕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最终,参与编撰此书的相关人士70多个被杀,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其中就有跟吴之荣私交很好的李令皙;庄廷珑虽然死去多年,仍然被开棺戮尸,其父庄允城亦死于刑部的监狱之中;查继佐等三人因为没有参与修订,同时又是最早向政府检举者,再加上查继佐的好友吴六奇的说情,无罪释放,并加以赏赐。
这就是清朝初年著名的《明史辑略》案。那么,《明史辑略》案哪些地方触犯了清政治的忌讳呢,令数十家惨遭灭门,70余人命丧黄泉呢?
其一:直呼爱新觉罗先祖名讳;
其二:对清太祖努尔哈赤多有不敬和贬低;
其三:不使用清朝年号,秦南明为正统;
其四:明清交战时,称清为“夷”或“贼”;
《明史》案的惩处之严,牵连之广,是以前的文字狱所不能比拟的,它开创了有清一朝文化禁锢的先河,给后世统治者树立了一个很恶劣的榜样,从此,大清的读书人开始了如履薄冰的文化行程。
最后再说一下:查继佐无罪释放后,朝廷以其三人最先揭发有功,将庄允城及朱估明家产全部归他们和吴之荣所有。陆圻心有不安,谢而不受。一直以来,查继佐就作为小人被写到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我们换个角度来说,查继佐原本就跟这件事无关,正是因为庄允城不仁在前,沽名钓誉,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将他人姓名刻于其中。查继佐他们为了自保,向政府告发,也在情理之中。芸芸众生,有的人为仁,有的人为义,有的人为生,有的人为忠,你想流芳千古,也不能拉着别人都跟着你去死。此时,天下初定,广大人民都想从常年的战乱中解脱出来,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查继佐这样做,难道错了吗?
再说吴之荣,因为揭发有功,名利双收,不仅得到了朝廷赐给他的家产,还加官晋爵,可惜,德不配位,第二年夏天,吴之荣从福建回来的路上,突遇狂风暴雨,死于雷电之下,也算是恶有恶报。
《南山集》的作者是江南桐城人戴名世。戴名世生于顺治,长于康熙,又是清王朝的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出于对历史的兴趣,于是他便想以司马迁著《史记》为榜样,写一部有价值的明代史书。好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刚走一个庄廷珑,又来了一个戴名世。
戴名世在搜集明史资料的过程,认识了同乡名士方孝标。方孝标虽然出生于明朝末年,却一生都在清朝为官。方孝标晚年,曾把其在云南吴三桂那里任职的时候,听到的民间士民传说,特别是永历皇帝的逸闻趣事、南明忠臣义士和前朝遗民遗老的旧闻掌故整理成篇,是为《滇黔纪闻》。戴名世看了《滇黔纪闻》后,就把书中所用的南明历史及弘光、隆武、永历年号引用到了自己的著作中,这就是后来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于是,《南山集》案发。清政府以《南山集》弃本朝年号不用,启用南明年号及尊称南明亡君为罪名,将戴名世处以斩刑;方孝标虽然去世多后,仍被开棺戮尸; 烧毁《南山集》刻版,并处决为《南山集》发行而出资的尤云鹗;处决为《南山集》作序的包苞,因重臣李光地极力营救,康熙赦免了他,并以白衣之身入南书房,成为了康熙皇帝的文学侍从。包苞成为了《南山集》案不多的幸存者。
至此,《南山集》一案终于告一段落。
如果说查继佐在《明史》案中虎口脱险,那他的堂侄查嗣庭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查嗣庭是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的进士,因为隆科多的推荐担任内阁学士。雍正四年,查嗣庭出任江西正考官,类似现在的省考试中心的主任。查嗣庭回京不久,就有人告发他试题乖张。雍正皇帝下令查抄他的住所,搜出两本日记。在日记中,查嗣庭对康熙本人及当时的朝政大肆诋毁,还多次谄媚隆科多,于是,三天之后,雍正皇帝下令,将查嗣庭革职查办,拉开了查嗣庭案的序幕。
关于查嗣庭案的真实缘由,目前有两种说法,一是查嗣庭在出考题的时候,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雍正皇帝认为,其中的“维止”正是“雍正”两个字被砍了头,于是龙颜大怒,下旨严办查嗣庭;二是查嗣庭是隆科多集团成员,为了治罪隆科多,雍正皇帝决定从查嗣庭下手,查出隆科多的罪行。那么,那种说法正接近事实真相呢?
据记载,当初查嗣庭在出试题时候,均出自儒家经典,合乎规范、无疵可指的。其中第一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出自《论语》;第二题“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出自孟子;第三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出自《易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出自《诗经》。 从中我们发现,查嗣庭并没有出过所谓“维民所止”的试题。
那么,只有第二种可能,那就是雍正要以查嗣庭为突破口,对隆科多集团进行打击,所以,查嗣庭案和政治斗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从查嗣庭被革职查办后雍正说的一段话可以看出来,雍正说:“查嗣庭一直献媚隆科多,隆科多也数次举荐他。朕令他在内廷行走,授为内阁学士。后见其语言虚诈,兼有狼顾之相,料其心术不端,从未信任。”这就说明了,雍正皇帝早就对查嗣庭依附隆科多而不满,所以,他就借机查嗣庭主持江西考试之际,想在科举找出一些问题。因为,科举是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自顺治以来,那么多的人在科举舞弊中落马。然而,查嗣庭这次主持的科举,并没有发现不法行为,于是,雍正就以有人举报为由,封存了试卷,并下令搜查了查嗣庭的住所,竟然有了意外的收获,查到了两本对康熙皇帝和对时政不满的言论。
于是,查嗣庭最终被判处凌迟处死,即使在他已经死去多日的情况下,仍被戮尸枭示;查氏之子十六岁以上的被处斩刑;其兄查慎行也被牵扯其中,被被逮入京,虽然后来雍正念其忠义,放归其家后,不久也病逝了。
如果说《明史》案和《南山集》案的部分涉案人员因为是前朝遗老遗臣不忘忠义而造成的,那么曾吕案的主角曾静就有些作死的味道了。
曾静于康熙十八年出生于没落的地主家庭,典型的是生在大清,长在大清。由于后来屡次参加科举考试不中,就开始仇视这个社会。从中年的时候,他开始接受吕留良的“华夷之别”的主张,散布反清思想。雍正继位后,就开始对雍正展开了大肆的攻击,认为雍正谋害康熙、篡权夺位、杀害兄长、荒淫无道。
雍正六年(公元1728),曾静竟然派弟子张熙找到川陕总督岳钟琪,说:雍正荒淫无道,又是女真之后。先祖岳飞一生抗金,你怎么能为雍正效力。你应该以岳飞为榜样,掉转枪头去攻打女真人的后裔,替汉人的宋朝、明朝政权报仇。
岳钟琪看了书信后,差点把肚皮笑破了,且不说他到底是不是岳飞的后代,即使是岳飞的后代那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虽然说北宋是灭于女真,但是,明朝严格来说是灭于李自成,按照曾静的思维,他应该去找李自成报仇。于是岳钟琪假装同意,骗出口供,由此引发了有清一朝最大的文字狱--曾静吕留良案。
曾吕案一出,立即受到清朝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曾静在给钟岳琪的书信中罗列了雍正篡位、弑父、杀兄、屠弟、贪财、好色等十大罪状,而当时社会上也盛传雍正是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得了皇位。因此,雍正决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让还曾静还自己一个清白。
于是,雍正连哄带吓唬,说,你在书信只骂了我,没有骂我的父亲和先祖,所以,我不杀你们。只要你们能改过自新,我就不治你们的罪。曾静见势不妙,把读书人应有的气节扔到了脑后,向雍正交待,他的反对思想全部来源于吕留良,自己独居僻乡教书数十载,看的书很少,交往也不多,就中了吕留良的思想毒瘤,才发出了这些狂妄的言论。
可怜吕留良死的时候,曾静才三四岁,他绝对想不到,他的家族会因曾静这个无耻之徒而馅入了灾难的深渊。雍正下令,将吕留良掘墓,劈棺戮尸,斩首示众;将其子孙除斩首外的,其余全部流放到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吕家财产全部没收充官;与吕留良有交际的朋友、书商也在处决之中,罹难之酷烈,为清代文字狱之首。
传说,吕留良之女(一说孙女)吕四娘因在安徽乳娘家中,幸免于难。吕四娘为替家族报仇,拜高僧甘凤池为师,以选妃之名混进皇宫,将雍正皇帝刺杀于皇宫之中。虽然这是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却也表达人们对吕氏一族悲惨遭遇的同情,其实,如果真有吕四娘,那个卑鄙小人曾静才是她家真正的凶手。
曾静不仅把一切罪责推到了吕留良身上,为了报雍正的活命之恩,还亲自写下了《大义觉迷录》,尽献谄媚之言,并跟随演讲团,全国四处歌颂雍正的英明和自己的迷途心路,丢尽了读书人的脸。
乾隆皇帝即位后,也不愿意看到曾静师徒丑陋的嘴脸,甚至不顾雍正生前交待要保住曾静、张熙两人性命的叮嘱。乾隆说:当初先皇不杀你们,那是因为先皇认为,你们只诋毁了他;可是如今,你辱骂的是我的父亲,我不治你们的罪,那就是我的不孝!
最终,靠出卖吕留良家族而暂且换取了几年性命的曾静和张熙被乾隆皇帝砍下了脑袋。
至此,清朝时期影响力最大的文字狱--曾吕案落下了帷幕!
满清文字狱,一开始在康熙朝就有,但不多。雍正朝有不少主要是雍正看不上的大臣,平民较少。像曾静那样的在雍正朝都能活下来。但是到了乾隆朝时期,不但汉族大臣,士大夫受文字狱的牵连。就连满蒙八旗子弟,大臣也成了受害者。可见文字狱之灾给整个中国造成的损失。就更别说乾隆借着修四库全书人为删改了一万多部书籍,三千多部书消失了。三千多部戏曲被人为更改,六百多部戏曲也消失了。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文化损失,而且还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清朝统治者明白自己非正统,终究是武力得来的江山,天下始终不是暴力可以驾驭的。
第一。这就好比一个土豪,即便有钱了,带上大金链子小手表,开着豪车,住着大别墅,但是文化底蕴始终跟不上。
第二。又好比一个人突然小人得志了,就处处打击比他优秀的人。
结论:人越害怕什么就越极力掩盖什么,因为清朝的的统治者自身的不自信,就近乎疯狂的迫害文人,一个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的年代,自然是无法跟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明代比。
南浔的小莲庄古典园林建筑群,是南浔首富刘镛的私家园林。在清朝初年,这里却居住着富甲一方的庄氏家族。
话说,这户庄姓家族出了一位叫庄廷鑨的胸怀大志的子弟。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此人会是为家族招来灭顶之灾的始作俑者。
庄廷鑨青年时患病双目失明。当年,我读到此处时曾想:迷信的说,这不是苍天示警吗?“祖宗,您眼睛瞎了,您就好吃好喝地歇歇,偏写那惹祸的东西。”
庄廷鑨却是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家里有钱,看不见,有书童给他读书。一天,他听书听到司马迁《报任安书》那句:“左氏失明,厥有《国语》。”大受鼓舞,立志修史,也成“一家之言”。
成书过程,包括重金购买前朝臣子所写的史料为蓝本,就不多说。那庄廷鑨呕心沥血写成《明史辑略》一书,之后,就呜呼哀哉。看不见在他身后,那一场因他而起的滔天洪水。此时,庄廷鑨留给家族的“炸药包”,还没有刊行于世。
庄廷鑨那位爱子心切的老父,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定要完成儿子遗志,让此书广为流传,儿子“才高班马”,一定要名盖“班马”。
有钱人立志要做的事,很难做不到。那本惹祸的《明史辑略》就这样流传出去。
所谓树大招风,南浔乡里有个叫吴之荣的破落户,读了这本书后,看出不少与当朝而言,大逆不道之处。此书原本脱胎于明朝旧臣之手,不说有“反清复明”的思想,褒明贬清的地方定然不少。
那个吴之荣本意也不过想敲诈些钱财。可是,庄家在当地财大气粗,势力也不小。不仅没有去财消灾,还勾结官府打压吴之荣。
这下,可就得罪了小人,还是个执拗,顽强的小人。尽管庄家有当地官府的庇护,吴之荣一路上告,直抵京城。导致案情越审越大,最后终于酿成清朝初年一场著名的“文字狱”,史称“庄廷鑨明史案”。
此案发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结案,历时三年。结果是:小莲庄富甲一方的庄氏家族全族覆灭。与此案相关的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者,刻字者,卖书的,买书的,“一条龙”咔嚓了70多人。曾经做过庄氏家族的“保护伞”的涉案官员被杀,被贬,个个罪责难逃。
小莲庄这个美丽,祥和的地方,曾经有过这样的一场血雨腥风。康,雍,乾所谓的盛世,“文字狱”的酷烈,这桩“明史案”还只是一个开篇。
清朝的文字狱除了乾隆年间比较神经质敏感以外,其余康熙雍正年间的处罚没毛病,特别是康熙年间的明史案,庄严昽写的明史带有浓郁的反清思想,把清朝皇帝称之为胡酋,把清军称之为贼虏贼众。热情洋溢讴歌了江南一带民众抗清的英勇事迹,这放到历朝历代都是死路一条,别说只手遮天的权臣鳌拜无法容忍,就是年幼的康熙皇帝阅读了明史也会赐庄严昽一家死罪。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写出这种诗来那就闯大祸了,无论腹诽还是请君入瓮都赶不上这玩意惨烈,毕竟前者怎么都可以说是文学创作,后者属于惨烈的政治斗争。把政治斗争强加到文学上,人的脑瓜子就别转悠了,做个只有躯体没有灵魂的活死人也不过如此。
名义上的、课本上的说满清是封建农业社会,看看文字狱这类思想禁锢,再看看留长辫子裹小脚这类肢体禁锢,倒不如说又退步了,退步到了封建农奴制社会更合情合理些。
一个人说不好听的不可怕,一群优秀的人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约而同说不好听的才可怕。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西欧的拿破仑、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北美的罗斯福、从中欧移居北美的爱因斯坦、东欧的托洛斯基,他们异口同声的说我们不好听的,那是不是得稍微反思一下自己了啊[玫瑰]
有朋友问我:“清代皇帝好像不怎么被称呼为陛下,是因为皇权高度集中吗?”
确实,虽然并非完全不使用“陛下”一词,但相较前代,清代的宫廷与朝堂是很少使用“陛下”来称呼皇帝。
使用“瀚堂典藏”数据库,以“全文”形式搜索“陛下”一词,在《清史稿》中只能得到15个结果(见下图)。具体包括:
(1)董鄂妃对顺治的关怀语,“陛下归且晚,体得毋倦耶?”、“陛下宜自爱”。
(2)官员王掞赞颂康熙,“陛下圣孝格天”。
(3)乾隆时代所制《巡幸铙歌清乐》中的歌词,“陛下千万岁”。
(4)官员桂芳给嘉庆的奏折,中“在陛下一旋转间耳”。
(5)官员文祥临终给光绪的密疏,“何以对陛下”。
(6)《属国传》中其他国家的外交文书,“谨奏大清皇帝陛下”、“缅甸王臣某奉表大皇帝陛下”。这些措辞大多是清朝官员自己替外国使臣拟写。
(7)其他。如《庄元辰传》中明朝遗民称呼南明皇帝。
作为对比,同样使用“瀚堂典藏”数据库,以同样的形式搜索“陛下”一词:
(1)《明史》中可得919条结果。
(2)《元史》中可得186条结果。
(3)《金史》中可得142条结果。
(4)《宋史》中可得1468条结果。
(5)《旧唐书》中可得840条结果。
(6)《隋书》中可得89条结果。
(7)《北史》中可得211条结果。
(8)《三国志》中可得266条结果。
(9)《后汉书》中可得351条结果。
(10)《汉书》中可得448条结果。
两相对照,可以知道清代对“陛下”一词的使用频率,确实远低于前代。
按东汉人蔡邕《独断》中的解释,“陛下”一词的由来如下:
“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
陛是宫殿的台阶。蔡邕这段话的大意是:群臣站在台阶下,若有事要与皇帝分辨,不能直接“指斥天子”,只能将自己的意见交给立于台阶下的工作人员,由其代递。久而久之,“陛下”一词就成了皇帝的代称。
据此,有人推测称,清廷之所以很少用“陛下”这个词,是因为他们发现了这个词的本意是台阶下的工作人员,所以废除了这个称谓。
这是无稽之谈。顺治时期,皇帝为董鄂妃亲撰的《行状》中有“陛下”一词,显见宫中当时不但使用该词,皇帝也认同该词。康熙时代的官员,也常用“陛下”一词称呼皇帝,除了前述见于《清史稿》的王掞“陛下圣孝格天”,魏象枢在康熙十八年的奏疏中,也说了“奉陛下之法”这样的话。这显示,当时对“陛下”一词的使用,并无禁忌。
“陛下”的命运转折点,是雍正八年。
该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在奏章里称呼雍正为“陛下”,雍正却认为徐骏所写乃是“狴下”。因奏章原件不存,此事存在两种可能:
(1)徐骏确实写错了字。
(2)徐骏并未写错,只是写得不清晰,以致于近似于“狴”“陛”之间。
无论哪种可能,都只是一件可大可小之事。但雍正施政凶猛惨刻,本就颇受言论批评;为人又猜忌之心极重,绝不愿从善意角度出发,将徐骏的奏折理解为无意之失——狴犴是一种传说的猛兽,因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常装饰在牢狱大门之上。不自信与猜忌心,使雍正将“狴下”一词解读成了徐骏在讽刺自己大开杀戒、大搞刑狱。
徐骏被剥夺了官职,雍正又派人搜查了徐家,从中找到“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等诗句,给徐骏扣了一顶“反清复明”的大帽子。徐骏被杀时,另有至少三百余人遭到株连。
这就是清代文字狱史上著名的“清风案”。
这场由“陛下”一词开启的文字狱,让朝野为之胆战心惊。此后,雍正朝的官员们吸取血的教训,力求避免在文件中使用“陛下”一词。有人检索了《雍正朱批奏折选集》,发现“陛下”这个词一次也没有出现,大臣们对皇帝的称呼一律使用“皇上”(张浩,《绝对敬语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1页)。
首先到底什么是“文字狱”?
“文字狱就是因文字的缘故而构成的罪案,其形式是以文字作品得罪,与一般的建言获谴不同,其实质是当事人没有危害和推翻政府的行为,当权者或吹毛求疵,有意罗织,或仅仅根据其思想倾向而治罪”这是著名的清史专家郭成康教授给“文字狱”所下的定义。狭义来看,是指文章中隐含叛逆行为;从广义来说,文字狱实际上与当权者的统治思想息息相关,所有不利于自己封建皇权统治的都可以找一个所谓的理由定罪。
“文字狱”是怎样兴起来的?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田横五百人安在,难道归来尽列侯?--《咏史》
“文字狱”这个确切的提法最早见于清代诗人龚自珍的《咏史》,作者在诗中借古讽今,表达了对清朝实行文字狱迫害文人的愤慨,也透露出对文人只知苟安、追名逐利的失望。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其实,类似于“文字狱”的这种行为自古便有,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齐国权臣崔杼杀史官事件。是年,身为齐相的崔杼因私怨杀了国君齐庄王,正直的史官如实记载了这件事,不料招来杀身之祸,这便是“文字狱”的雏形。
章下廷尉案验,得所予会宗书,宣帝见而恶之。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要斩。--《汉书杨恽传》
潜遣逻卒,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又出榜立赏,募人告捕诽谤朝政者。--《论皇城司巡察亲事官札子》
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明·徐一夔
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清·顺治五年
随着历史的变迁,类似于“文字狱”这种排除异己、统治思想的手段在历朝历代都不鲜见。只不过在隋唐之前关注度较低,经过宋明两朝才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直至清初达到顶峰。汉代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一篇文章令宣帝生气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判腰斩。宋代由于经济的繁荣,文化行业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为此,宋太祖赵匡胤加强了对社会文化的管制,妄议朝政者,是要坐牢受刑的。到了明太祖朱元璋这里,“文字狱”开始快速发展。由于他早年当过和尚,参加过红巾军,十分忌讳"光"、"秃"、"贼"、"寇"等字眼,徐一夔贺表中因“光、则”触犯了朱元璋忌讳,也被斩首。清朝时期,因为与汉族士人相抵触,“文字狱”达到顶峰,言论检查制度五花八门,监控更为严厉,明史案、黄培诗案等均出自这个时期。
清朝“文字狱”有什么特点?
1、写入法律,有法可依。
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大清律例》
为了从法律上粉饰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清朝统治者规定只要符合《大清律例》里的十恶,就处以重罪。从十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清朝统治者最关心的还是叛乱谋逆,毕竟自清朝入关以来全国各地反抗其统治的斗争从未停歇过。明朝汉族文人在全国很多地方仍然具有一定的权威,因此,只要发现文人有一点尊崇前朝的意思,便立即以谋逆罪论处。
2、以儒家思想和程朱理学为衡量标准
清朝作为满族统治者入主中原,为加强其统治,从思想方面控制中原文人,大力推崇儒家思想和程朱理学作为正统思想。所有与其违背的都算是异端学说,稍一露头,便会遭到打击。
3、处罚范围和对象日益扩大
清朝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位帝王统治时,文字狱呈多发趋势,基本每年都会有“文字狱”的大案,波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除了涉及到汉民族文化繁荣的江南地区,也有向偏僻地区扩展的趋势。清朝前期,统治者通过“文字狱”重点打击汉族德高望重的知识分子,只要把他们控制好,汉族文人群体就不会乱。这些大知识分子,既有前朝高官,也由当代的知名文学家。到了后期,处罚的对象则由大知识分子向普通百姓过度,这一点上,清朝统治者最后还是做到了一视同仁。
清朝为什么要推行“文字狱”?
1、压制中原地区汉族士人的反抗思想
易性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
作为汉民族和汉文化的发源地,广袤的中原地区一直是汉族的大本营,即便短期内被其他民族占据,后期一般也会被汉民族同化。清军入关后,中原地区统治权落到清朝统治者手上,在民族习惯、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上都与明朝时期的汉民族有着不小的区别。俗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明朝廷已经灭亡,但是明朝的汉人的民族气节未曾改变,心底里还是对清朝统治阶级怀有敌意的,认为“乾坤反覆,中原陆沉”。顾炎武在日知录里所阐述便是汉族士人阶层对清朝统治者的态度。
2、以“文字狱”来确立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进一步强化思想统治
清朝统治者在用武力夺取政权后,首先考虑的便是思想意识形态的控制,清朝想要长治久安,离不开汉族士人的支持。那如何让汉族士人统一思想、服从统治呢?
宋儒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经今五百余年,学者无敢疵议。朕以为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宏钜。--康熙
这时候,程朱理学映入眼帘,其倡导的“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等思想完美符合清朝统治者的要求,程朱理学倡导维护封建统治的伦理纲常,既有利于为统治阶级服务,又有利于社会稳定,简直是为清朝统治者量身打造。于是,康熙下令,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程朱理学。那与程朱理学观点相悖的学说怎么办呢?只有通过“文字狱”排除异己了。
3、满清部分帝王在面对中原文化时的自负与自卑
清军入关后,面对中原文化,统治者心中自卑与自负两种情绪交相呼应。自负是因为清朝取代了明朝,由一个地方势力一跃而起成为中央政权;自卑是因为当满清半奴隶半封建的游牧社会面对先进的中原文化的必然反应。这两种情绪交织在清朝部分统治者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影响着其作出的每一个决策。由于汉族知识分子的拒不合作,清朝统治者只有通过“文字狱”打压汉族士人,才能略微消除内心的那种复杂情感。
结语:回到开篇的问题,蒲松龄为何不敢直书心中对社会黑暗的愤懑?答案就是清王朝统治者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兴“文字狱”,实行文化专制。因此,蒲松龄的个人遭遇和社会现实的无奈,让他压抑苦闷,又不能顶着干自寻死路,只好谈狐说鬼,借古讽今。所以他也只能用妖魔鬼怪的故事来表达心中所想。
清朝“文字狱”盛行,统治者要在思想领域维护封建统治的地位,确保清朝的基业千秋万代,就要对各种不利于其封建皇权统治的思想、积极进步的思想以及揭露统治阶级腐败行为的言论进行残酷的镇压。清朝这种文化专制政策,从其自身积极的意义来看,是打击了汉族士人的反抗思想,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清朝的统一。但是从其消极的一方面来看,清朝“文字狱”造成了社会恐怖,致使文化凋敝,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讽刺的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文字狱”即便如此严苛,也没能让“康乾盛世”的繁荣延续下去!
参考文献:《清代文字狱档》、《掌故丛编》、《大清律例》、《日知录》
本文由作者:潺弱的河流 于 2023-06-02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文链接: https://app.yangtata.com/question/6833246621283647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