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看官方的通报:于月仙当时是坐在副驾驶后排位置,车上四个人都系了安全带,没提及驾驶员是否酒驾。路虎车棚顶被掀开,车头严重变形,后座被挤压以及所有气囊弹出。
虽然是车子撞上了骆驼,但是要知道骆驼是动物不是人,它看见车子驶过来不会及时去躲避,而且骆驼是庞然大物,身材都比牛马大,不是小动物。公路边还有警示牌提示:注意牲畜,谨慎驾驶。车子是在直线上行驶,不是弯路,而且道路两旁没有树木和房子遮挡视线,开车的驾驶员没有理由看不见前方有东西。从车子刹车的痕迹来看,刹了至少几米的距离,车子都未能停下来,可想而知,车子此时的速度有多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车辆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于月仙车祸中司机获刑是触犯了《刑法》,理所当然的事了!
去年8月9日,谢大脚扮演者于月仙在前往内蒙古阿拉善进行拍摄工作时,因发生车祸不幸去世,另外两名乘客和司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昨天,也就是1年后的8月9日,其丈夫张学松发文称车辆驾驶人郭某龙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2022年4月15日到2023年4月14日,目前正在鄂尔多斯监狱服刑。
司机郭某龙为什么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致使于月仙1人死亡,同时撞死了几头骆驼,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且出事的地点位于牧区,该区域有明显的限速提示和要求,从事故现场来看,骆驼被撞得七零八碎,所驾驶的车辆也严重损毁,大概率是超速驾驶引起的,司机郭某龙难辞其咎。
事实上早在去年10月份,张学松就曾表示交警已经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和划分,司机郭某龙负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相关规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且司机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按照以上规定,这起事故中于月仙身亡,司机郭某龙又因超速等原因被判定为“全责”,所以其构成交通肇事罪是板上钉钉的,不在于他撞的是骆驼或其他牲畜。
量刑方面,在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存在肇事逃逸、酒驾或致使多人伤亡等加重情节的前提下,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郭某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量刑标准范围之内。
当然,倘若于月仙家属和其他两名受伤乘客能出具谅解书,那么司机郭某龙的刑期可能会更短一些,甚至可能判处缓刑。毕竟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被告是否取得了被害者或家属的谅解是能否从宽量刑的一个参考因素。
而是事实上张学松表示,他以及另外两名受伤乘客均未出具谅解书,这可能决定阿拉善右旗法院在判决时不能对郭某龙从轻或从宽,缓刑也就无从谈起了。
司机郭某龙除了应当负刑事责任之外,还给于月仙及另两名乘客造成了人身损害,同时给牧民造成了经济损失。
基于此,按照《刑事诉讼》的规定,他们是可以在阿拉善右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抢救伤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还有就是致使于月仙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可能存在的精神抚慰金。
但张学松明确表示他和另外伤者的家属并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即放弃了这部分应当由司机郭某龙承担的经济损失。至于为何放弃赔偿,其中的缘由咱就不得而知了,但大概率不是出于“大度”,否则也就不会不予出具谅解书了,估计还是沉浸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中不能走出来。
另外,张学松在发文中还特别提到对量刑存在异议,显然是觉得对郭某龙1年的有期徒刑判决不服,认为刑期过短。
按照张学松的说法,目前已经向公诉人阿拉善右旗检察院提出量刑异议,正在等待结果。
张学松作为死者的家属,对被告人量刑结果存在异议并提起申诉,这是他的权利,并无不妥当之处。
比如《刑事诉讼法》第241条中就明确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由该规定可以看出,张学松既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换一个角度想,即便现在对郭某龙1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已经生效了,且他还在监狱中服刑,但一旦申诉通过,他面临的刑期可能不止1年,恐怕有加刑的可能性。
综上,尽管司机郭某龙驾驶车辆撞击的是骆驼而不是其他车辆或个人,但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的结果,且交警裁定他因超速、疲劳驾驶或其他原因有违反交规的行为,负有事故全部责任。因此,郭某龙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中,一般情节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受害者并未出具谅解书,所以判处1年的实刑也就合乎实际了。
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无论多忙,也无论时间多赶,一定要遵守交规,“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千万不要出现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如此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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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一切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在道交法中规定,只要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一人以上的伤亡责任事故(不管这个死亡人员是第三者或者是车上的人员),只要驾驶员承担主要以上责任者,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于月仙的这起交通事故中,于月仙是车上的乘坐人员,没有任何责任。司机驾车超速造成碰撞骆驼,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检察院对他以构成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进行的,他应当承担他该负的刑事责任。
同时,这个司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就是坐牢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是赔偿第三者骆驼的损失,二是赔偿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如果他不赔偿,第三者和人员伤亡者的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
有许多人认为开车撞死动物只是意外,不属于交通事故,但情况跟大家的理解有所不同,演员于月仙案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近日,有一则消息再次触动了人们的神经,就在“谢大脚”去世的一年后,她的丈夫在社交平台上公布了在那起车祸中司机郭某的判决结果,司机仅判一年有期徒刑,结果令他很不满意,也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去年8月9日,凌晨三点多,在内蒙古拍摄影片的“谢大脚”乘坐一辆SUV汽车飞驰在笔直的道路上,车上一共有四人,飞驰的汽车突然撞上了穿越公路的骆驼,巨大的撞击力使骆驼瞬间倒地,内脏四溅,而汽车损毁严重。
车上乘坐的三个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谢大脚伤情最重,当场身亡。其他同乘两个人包括司机在内三人受伤严重,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
据同坐的人介绍,发生车祸的那天晚上,他们中有一个人还说:不行,到兰州住一晚。然而,主办方不同意,非得晚上接回去,事故发生的地点距离酒店仅有十几分钟的路程。
原本汽车撞上动物只是轻微的受损,没想后果却超乎人们想象的严重,据有关人士透露,这跟司机超速开车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事故发生后的两个月,有关部门出示事故责任判定书,司机郭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情发生之后,案件备受网友们关注,也给事故认定的工作人员带来不少的压力。这样的案件史无前例,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很难找到依据。因为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汽车撞上动物有些情况是不属交通事故的。
这起交通事故有特殊之处 :汽车撞上的是横穿公路的骆驼。如果司机撞上的是人,因为人为不按交通规则横过公路而导致出了车祸,那么行人是要负一定的责任,有些情况下要付全部的责任。
然而,这次事故的肇事者骆驼并不是人,也就是说,司机开车撞死的是骆驼,那么,骆驼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如果按照行人横穿马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看,骆驼在一定情况下是需要负责任的。
比如,行人横穿马路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行人行走在人行横道线上,没有出现闯红灯的现象,而被机动车撞倒,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但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司机没有及时注意而引发了事故,此时,司机要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3、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有行人闯入机动车道,司机无法及时刹车而发生了事故,行人负全部责任、主责或同责。
因为交通法规里边没有出现车撞了动物该怎么办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会参照汽车撞人的责任划分。按照以上的划分,骆驼至少也有负次要责任,司机负主要责任,然而,判定的结果是司机负全部责任。
由此可见,这个事故主要由司机个人造成的。
草原附近有农民说在那个路段经常有骆驼横穿公路的情况,熟悉情况的村民会减速行驶。
然而,谢大脚的司机并不了解这情况,在那一路段有限速提示,但司机超速行驶,当他发现昏暗的前方出现骆驼时,刹车反应已经来不及了。据说当时路面上留下十米长的刹车痕,汽车撞了骆驼之后,又撞上了土坡才停下来,如此长的刹车痕,如此大的撞击力,造成了一死三伤和两只骆驼死亡的严重后果,有人说,当时的撞击力相当于六头大象的重量,可见,当时的车速有多快。
可能有人会说,这事故是因为骆驼误入车道而造成的,骆驼应该负一定的责任,然而,了解骆驼习性的农民说骆驼这种动物,即使拿着强光照着它,在它的眼里也只看到一片亮白,如果司机打闪烁灯照射它,骆驼不会避开,只会蒙圈地站在原地。
因此,这件事故主要还是因为司机疲劳超速驾驶而导致的,所以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从去年十月份出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之后,司机还没有被捕,一直到今年八月份才真正下达了。
不过,于月仙的家人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一年多来,司机一直处于取保候审,受害人的家属和其他受害人都没有对司机出具谅解书,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们的家人表示要向上级机关提出对量刑的异议。
首先,汽车撞死骆驼是否属于交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所谓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以上定义,骆驼并不是人,因此,司机撞死了骆驼,有人认为可以不属于交通事故,但是因为超速行驶撞击骆驼之后,导致于月仙死亡,就属于交通事故了,再加上骆驼的死亡,骆驼属于私人财产,那么,也构成了财产损失。
从这点上看,这起车祸属于交通事故无疑,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的事故后,交警会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会在十个工作日到一个月之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不过,在处理汽车撞动物的事故时,交警也会遇到一些尴尬,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就存在谁是过错方,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就采用严格责任的原则。
但是骆驼并不是交通安全法中的过错方或者严格责任的主体,因此,有关部门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在处理这类事故时,有时不会作出事故责任的认定,而是让事故双方直接起诉处理。
虽然本案在事故认定的时候也有些困难,最终有关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分清了的事故责任,那么,司机就应该承担整件事的全部责任。只是司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罪呢?
交通肇事的含义是: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了碰撞、刮擦、翻车、坠车、失火等造成了人员或者牲畜伤亡、建筑物倒塌、车辆损毁等,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由此可见,于月仙车祸案更属于交通肇事,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出现肇事后逃逸的或者情节特别恶劣,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发的时候,于月仙的司机并没有逃逸,因此,不属于肇事后逃逸,当时引发的结果确实有些严重,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虽然也在量刑的范围之内,但确实给人一种判轻了的感觉。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损失,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没有能力赔偿30万以上数额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司机出现以下情形的,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司机酒后或者吸毒品 后驾驶车辆、司机无证驾驶车辆、司机驾驶报废车、司机严重超载、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均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于月仙案件的判决结果确实出人意料,根据判决结果,司机应该判了交通肇事罪,只是量刑有点轻,现在于月仙的家属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就让我们等待时间可能出现的新结果。
司机负有安全驾驶的责任!举个简单例子,你下班你同事坐你车顺路回家,半路出现你主责交通事故,你同事受伤,残疾,你都需要赔钱,如果同事死亡,你还要被追责!!所以上下班谨慎点,最好别让同事坐你车!更何况本案中,司机是受雇于某一方为于月仙开车,注意安全的责任更大!司机也是个危险职业!
法院在判刑过程中,为什么会对司机判刑呢,是因为碰死骆驼吗,要是这样不应该判司机,而是判养骆驼的人,是骆驼夜晚跑上公路,司机因车速快,做为司机都会在半夜开快车,因为道路上没有车,而骆驼是横窜道路,从事间点也许司机看见已晚造成的,要是因于月仙死判刑,那肯定是月仙的丈夫而为,有可能在赔赏方面没达成好,月仙丈夫提出的赔赏过于高,而司机没有钱任法院判,才导至被判一年,听说司机跟月仙还是亲戚关系,死的是月仙与她丈夫无关才导至,如果死的是月仙丈夫,情况会发生变化,就是这两点所至。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在电视剧《乡村爱情》中扮演谢大脚的著名演员于月仙,因车祸去世已经一周年了,最近我们从于月仙的爱人张雪松的一个悼念于月仙的微博中得知,当时开车的司机郭某龙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让我们回顾一下当时事故的简单经过:
2021年8月9日凌晨3点30分,于月仙和她的同事乘坐一辆路虎SUV赶赴所属单位,不料行驶在阿拉善的省道上,突然与窜在公路上两头骆驼相撞,两头骆驼当场死亡,他们乘坐的车辆顶部完全撕掉,车祸导致于月仙死亡,其余三人受伤。
很多人奇怪,司机撞上的是骆驼,为什么还会被判刑一年呢?这一年的量刑,是多了还是少了?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本案中,经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司机郭某龙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是不存在逃逸情况,也没有饮酒、吸毒、超速等情节,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最终量刑三年以下合情合理。
刑法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对普通人物还是名人,在法律面前都是一样的。并且也不会受到舆论的干扰。于月仙虽然是大家喜欢的著名演员,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令人惋惜,网友们也有一些舆论,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司机的量刑并无不妥。
当然,当事人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可以上诉,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这次交通事故,教训深刻,开车遵章守纪,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更不能酒后开车。特别是在不熟悉的道路上,又是夜间开车,一定要谨慎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题主的问题换一种问法是:于月仙的司机在驾车过程中撞的是骆驼,撞的又不是于月仙,他为什么获刑?
看来题主是交通事故方面的小白,我们先一起看一下事故发生时的基本情况:
于月仙的司机郭某龙在驾车时,于月仙坐在副驾驶的后排座,当时包括司机在内,车内一共坐了四个人,其他人都没事,包括司机郭某龙在内,也没事,偏偏就是于月仙出事了,没有抢救过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典型交通事故,基本都是这样的:比如两个车在路上相撞了,车辆撞到路边行人了,或者车辆连撞等,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至少要涉及到两方主体,我们称之为“双方交通事故”。
但交通事故还有一种经常存在的情况。比如司机驾车撞上护栏、路边的桥墩、大树等,这种交通事故的特点是,司机驾车撞上了障碍物,与第三人不相干,这种交通事故,我们通常都称之为“单方交通事故”。
于月仙案件中,郭某龙驾车撞上的是骆驼,骆驼和护栏、大树、胶墩等障碍物基本是等价的,只是它们多了一口气而已,所以,这也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在单方交通事故中,如果车内只有司机一人,自己把自己撞死了,一般情况下,不会成为刑事案件,就如同一个人自杀,是不可能追究自杀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车内除了司机之外还有其他人,比如在本案中,除了郭某龙外,还有于月仙。如果郭某龙在驾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导致了于月仙死亡的结果,他当然要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
你想啊,坐在轿车里的乘客和在车外行走的路人,他们的生命健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因为他们坐在了车里,出了事之后,司机就可以不担责吧!
在双方交通事故中,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形。比如,两辆车相撞后,对方车辆无责,自己驾车全责,事故造成自己车内的乘客死亡,自己仍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丈夫驾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导致副驾驶位置的妻子死亡,甚至坐在后面的儿子也死亡,经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丈夫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丈夫也涉嫌交通肇事罪。
不能因为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特殊身份,就可以法外开恩,这是法律的刚性使然。
综上,郭某龙撞的什么东西并不重要,只要他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同时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他都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这也是郭某龙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的根本原因。
我是检视说法,专注回答各种法律问题,欢迎关注。
官方通报称,2021年8月9日凌晨3时30分左右,于月仙乘坐的SUV车辆与路上得两只骆驼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于月仙不幸遇难,司机及其他乘车人员受伤,两只骆驼死亡。一年后其丈夫发文怀念妻子,并曝光车祸案进展:被告人郭X龙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此处的肇事人就是其于月仙当时乘坐的SUV司机,司机存在超速行驶行为。其实,肇事人就是引发车祸的人的意思,只不过咱们了解的大多数车祸肇事人都是俩车相撞,总有一方是肇事人,但这次“对方”是头骆驼,所以肇事人只能是开车的司机了。
他开的车,由于超速违法行为导致一人死亡,肯定是肇事罪的,要判刑的。这个人不一定非得是车子撞到的啊,还包括车上的乘客,只要司机主责以上就是肇事罪需要坐牢了。如果说于月仙没事,或者只是轻伤,只是撞死了骆驼,那是不构成肇事罪的,就不用坐牢。
开车撞骆驼也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司机负全责,致一人死亡已经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这里的一人死亡即可以是对方人员、也可以是第三人,还可以是己方车上人员。司机被判刑一是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可能没有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或人家不要赔偿,这样就没法出谅解书,不出谅解书就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的理由,所以就只能判刑了。
于月仙去世一年后,她乘坐的肇事车司机的判罚也下来了——有期徒刑一年。对于这个结果也是众说纷纭。那么,造成于月仙殒命的司机,受到这样的处罚是否得当呢?
2022年8月9号 ,于月仙丈夫张雪松发文称:郭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时间从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张学松导演流露出了质疑和不满,他觉得量刑过轻了,这种结果无法弥补对方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的伤痛。
理解张导演的心情,失去亲人的悲伤是难以言表的,但是,法律面前,我们还需要保持理智,也要相信法律的公 平与正义。
首先看一下人情方面,有句古话叫人亡不能复生,不管怎样,于月仙已经殒命了,即便给与司机再大的惩罚,她也无法再重现在人们的面前。
另一方面,于月仙与司机无冤无仇,不但如此,而且还应该是朋友(也有人说是她丈夫的亲属),至少两人的关系不错,否则的话,作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艺人,又怎能雇用他(郭某龙)作为自己的驾驶员呢?
还有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司机的主观意识。平心而论,谁都不愿意出这样的事、看到这样的结果,司机也是如此。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件事纯属意外(当然了,他超速驾驶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凌晨驾驶、往来车辆少、道路宽阔,开过车的朋友都知道,这种情况下,会不自然地把车速提起来,谁又想到会突然间冒出来两个骆驼呢?
我不是在为司机开脱,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毕竟驾驶员也是一个普通人,他也有自己的家人需要照顾。
对驾驶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理恰当,不为过。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造成车祸的一大原因就是速度过快,这件事中,让于月仙香消玉殒的原因也是超速,如果正常驾驶,无论是躲避还是“错过”,都有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即便是发生碰撞,后果也不会如此严重。
所以说,驾驶员是悲剧的制造者,他承担责任没有任何问题。而这个“刑期一年”是否恰当呢?我们来看一下交通法是如何规定的吧: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这间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已经属于重大事故了,符合3年以下的标准,所以说,给与驾驶员郭某龙一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够宽大的了。
交通法中没有具体到骆驼,它也不属于一般家畜,这的确是一个难题。不过,交通法中的一句话是需要注意的:驾驶员撞上家畜时有没有违反交通法。
这件事中,驾驶员超速驾驶,明显是违法了,所以,把这件事定性为交通事故也是说得过去的。
这里再多说一句:通常情况下,汽车碰撞到小猫小狗之类的牲畜,只做民事赔偿,不按交通事故来处理的。
张雪松导演觉得量刑有些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1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根据这一规定,张导演也是可以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上诉的,提出自己新的诉求。
不过在我看来,斯人已逝,责任人也受到了惩罚,此事就此了解为好。毕竟郭某龙也不是故意的,而且他也有家人,他的家人也在承受着痛苦,又何必让痛苦继续延续下去呢。
古人说:人有旦夕祸福,是啊,谁又能知道自己明天将会经历什么呢?既然如此,我们还是活好当下吧,开心一点,坦然一些,这样的态度也可以避免一些无谓之灾。
首先,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有一部分人误认为只有撞到车身以外的人才构成交通肇事,存在着理解上的误区。其实就像于月仙不幸死于车内一样,司机超速疲劳驾驶,对路况疏于观察才是引发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位司机就应当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值得庆幸的是被车撞死的只是骆驼,假如被撞死的是行人,那么该驾驶员的刑罚就不只是一年刑期了,有可能是两到三年。
所以,做为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筋,谨慎驾驶,才能有效地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于月仙的这次车祸和司机有着直接的关系,大家都应该通过之前的消息得知于月仙那个时候在内蒙古工作,到深夜才回去休息的地方,在路上司机不小心撞到两只骆驼,车辆翻滚造成了这起悲剧的发生,司机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而且当时车速实在太快了,这才导致出现这样的结果,因此这件事情的责任可以说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当时司机身上,如果不是疲劳驾驶和车速过快,那么这个车祸是可以避免的。
我认为司机获刑主要的是因为他超速行驶,造成了重大的恶性交通事故了,不仅造成了著名的演员于月仙死亡,还造成了两头如比大的动物骆驼死亡,你想他开车的速度有多快呢?先别论被他撞死的骆驼是不是保护动物了,就单凭造成的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判他一年刑期是不多的。
这就像是你路上看见个朋友正好顺路稍一段出了车祸,然后朋友受伤了,你也要赔偿要负责的。在法律上就叫好意搭乘。
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前者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而不是“将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的义务”。驾驶人存在过错,驾驶人赔偿;驾驶人无过错,搭乘人有过错,应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驾驶人、搭乘人均无过错,亦应由驾驶人承担一定的责任。
看到了吧,就算双方都没有过错,驾驶人也要承担一部分人道主义赔偿。也就是说上了你的车就是把命交到了你手里,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就得驾驶人负责了。更何况撞骆驼这个事怎么说也是因为司机不注意,首先路边有警示牌,你就得减速,注意路况,而且还是晚上,开慢一点的话怎么也不会因为跟骆驼偏置碰撞导致出了人命的状况啊。
总之,司机是难辞其咎,出来多注意吧,还是一条好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法条来看,交通肇事一般指驾驶员在路上违反交通法规行驶致人死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需要驾驶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
首先,司机驾驶车辆撞上骆驼肯定是驾驶员的责任。其次,这里的死亡只要是驾驶过程中发生的,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就可以,车上乘客也计算在内,即使死的是你至亲的人,你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过失犯罪!但是公诉机关一般会做不起诉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造成财产损失在30万以上(河北省是这个标准)无法赔偿的情况,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文由作者:解读天下 于 2023-03-23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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