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得赔点
在农村互相帮忙的事,是普遍的。你今天帮我干活,我明天帮你干活。
说帮忙,一般的是不讲报酬的,就是好吃好喝好招待而已。
也有的,可能记上账,一把一利索。不然的话,你帮我多了,我帮你少了,就可能会吃亏。
不管谁帮谁,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在谁家出事,谁家就要承担责任。
夏季高温,打谷子是个抢农时的活。不能因为躲避高温就往后拖时间。
今年在有的地方气温高达40度,真是哂的人受不了。
请人打谷子中暑死了。
由于在烈日下工作,身体调节体温的能力不能适应,体内产生的热能不能适当地向外散发,积聚而产生的高热称为中暑。
中暑其中一种称热射病,烈日下劳作,头部受红外线照射,使大脑和脑膜受到损害,出现头痛,眩晕,心悸等中暑症状,严重者因出汗停止,体温上升,如不及时抢救可致昏迷而死亡。
主人家不是故意让帮忙的人中暑,对中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又不懂得如何避免中暑缺乏这方面的知识造成的。
我不是医生,有本书谈到中暑。
如中暑出大汗休克的,移至阴凉处头部温水敷后改为冷水敷。
大量出汗,盐分丧失过多的,饮用含盐饮料,静脉滴注生理盐水。
神志不清的,针刺或指压人中等穴位。出现高热的时候,用冷水擦身,体表盖湿毛巾。
主人家对帮忙的人中暑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
给主人家帮忙打谷子中暑死亡,主人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中暑的人本身有高血压病,加之肥胖,中暑死亡了,可减轻主人家的赔偿责任。
同时考虑到主人家系两位老人,基本没有收入来源,对中暑死亡的人,承担丧葬费吧。
一点钱不赔说不出。
至于死亡赔偿金,这两位老人实在拿不出来,也没有别的办法。
虽然帮忙打谷子的人中暑死亡,但由于主人不是故意或者人为造成的,所以,需要承担的责任估计百分之三十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民事赔偿五十万,主人则需要赔十五万元就行。
中暑属于一种意外,但是,主人请他来干活,应该避开阳光炎热的时间打谷子,或者连续工作的时间不要过长,其实,打谷子死亡的原因也不一定是因为中暑,还有死者自身的疾病问题,一般来说,中暑却是昏倒,很少会造成死亡。
死者是成年人,应该懂得当时的环境和劳动强度,帮别人打谷子,又不是规定时间要打完,主人也不说要打完谷子才能休息,如今请人帮忙,并不像旧社会的大地主周扒皮那么黑心,所以,出现意外死亡事故,自己也有责任。
对于帮忙打谷子的人,不论是因为中暑还是自身的疾风死亡。只要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都符合《劳动法》里的因工死亡,所以,主人责任肯定是有,如果死者家属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该赔多少就多少,但是,如果双方是亲戚,朋友,平时关系不错,可以私下双方协商解决。
事已至此,即使死者家属不要赔偿,请他帮忙的主人,也应该出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的补偿,让死者的亲属得到一些安慰。
其实,这种事谁都不愿看到,如果知道请人帮忙会中暑死人,主人宁愿不要这些谷子也不会做出如此决定,死者生前假如知道去帮忙打谷子会中暑死亡,给他再多的钱也不会去,其实意外死亡,是不可预见的,因此,主家的责任不会很大。
雇人属于一种劳动合同关系,有些人请人帮盖房子,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出现伤亡事故,主人家同样要赔偿,但责任不是全部。
人生中,危险无处不在,有些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些人正在休息,突然间发生天灾,一瞬间死了都不知道,所以,人不能预见自己的生死,只能是听天由命。
生活中有很多的意外,遇上这种事,主人家算是倒霉,谁也想不到,请人帮忙打谷子,还会中署死亡,估计,事发后他的感受不会好。
就看双方的议定了,不会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农村的农活,都是在野外作业。还有最大的特点就是季节时令不依人的意志转移,各季节、各气候条件下都有不可延误的农活,尤其是“双抢”性的农活(双种抢收)。不排出意外发生,但这是农民的生存根本。
“请人帮忙”打谷子,这有几种可能产生这层关系:一是都为农民,都有相同的劳动,互相换工劳动。因为这项农活的最大特点就是需要多人联合协作(包括使用机械);二是平时关系都不错,具备“请”和“帮忙”的关系条件,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产生这重关系;三是有其他互惠利益存在。这三种关系在发生意外后死者家属(亲属)都不能以此为由找麻烦!
不过,农村人联合完成季节性较强的农活时,特别是有“请”和“帮忙”这层关系时,都会在生活待遇和作息时间上有特殊安排的,一般不会象上战场那样明知有生命危险也要冲锋的情况。更不能排除死者本人的身体状况问题刚好被诱发出现意外的情况,所以我认为不能有法定意义上的责任。事情发生后,全凭良心和情感支配处理。
一号农民如是说……
我以为至少安葬费应当负责,至于法律责任是谈不上,请人邦忙做事,古规常理,人知常堵,无论接受工资与否都是自顾行为,在邦忙中发生意外,是双方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如需要求助者承担过大责任,等于雪上加霜,甚至将请人方逼上绝路,这就没有人间之情。
如果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那就无语凝噎了。所以作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平时就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的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才能规避意外损失。所以在请人帮工时,你就要考虑法律法规的制约后方才能行。就此例看,你将要付出多少倍数于你现在收获的谷物利益所得!至于其它麻烦不谈。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帮工不属于劳动雇佣关系,不存在工伤的纠纷,而赔偿只是就责任而划分。
关于赔偿比例的问题,在于帮忙者中暑是否与被帮忙者有无直接关系,如果被帮工者被劝阻停止劳动,帮忙者拒绝停止造成的中暑,那么最终的结果肯定帮忙者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而被帮忙者也依然会有责任赔偿,而并非一点责任没有。
如果帮忙者在极度炎热的情况下想休息,而被帮忙者劝阻继续工作,导致了帮忙者的中暑,显然这就走较大责任,被帮忙者责任会更大一些。
责任多少跟帮者中暑的原因有很大的关系,赔偿肯定是会有,因为被帮忙者也好,老板对于工人也好,主家对工人或者帮忙者都有提供安全场所和安全保障的责任,一点责任没有是不可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个事件并涉及第三方,并且被帮忙者没有拒绝帮忙,只能说是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还得看帮忙者的家庭是否追究被帮者家庭的责任。
如果老人膝下无子,或者后辈没有稳定收入来支付赔偿所需款项,就算追究了民事责任,那么兑现这些钱也是遥遥无期,帮忙者家庭自然也不愿意如此麻烦,给个十几万到还几十年,面对本就条件不好的家庭,再去追究只能让对方家庭雪上加霜,还不如接受地方调解,从人道主义上适当的给予赔偿,毕竟中暑跟帮忙者身体的肥胖高血压也有一定的关系。
按照工伤来赔偿,中暑属于工伤,可以拿到上百万的补偿款,丧葬费、交通费、治疗费、抢救费、补偿款等,但是无偿帮忙不能划定为工伤,并不存在劳动者和老板的这种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就算帮忙者被认定为工伤,帮忙者也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算出来的账再多也只能由主家赔偿,赔不起自然也没办法再去追究,上百万无法赔偿的款项不等于一张空头支票么?
帮忙不是雇佣关系,所以在给人帮忙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而被帮忙者也要努力给予对方一个安全的环境作业,对于一些不让人放心的人也尽量不要请。
这件事只能最后不了了之,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追求更高的索赔金额是不可能的,第一是对方赔偿不起,第二是没有这个必要再去麻烦,空头支票还上不知道是猴年马月。
如果硬要划分索求民事赔偿,那就提起民事诉讼,让法庭来划分责任和赔偿,赔不赔的起另说,但是责任得划分清楚,但是两家人肯定会闹得脸红脖子粗,日后不好相见,所以这件事还要酌情处理。
今年的高温持续了一个月,农民在请人帮忙打谷子中暑死了,主人家应付死后烧埋费,适当家庭安置费。主要是看主人家的经济情况说话,能拿多少算多少,尽量多拿一点。我们这儿有一个帮别人打谷子死了,主人家拿了二十万呢!有钱没话说,如果遇到没钱的主儿,那能拿那么多吗?
本文由作者:彦彦1982 于 2022-12-06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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