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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回应成年子女不能与父母同住标间,称是「行业普遍规定」,如何看待这一回应?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她和爸爸妈妈去北京玩,通过网络预订了东城区某酒店的标准间。然而到达酒店办理入住时,酒店前台称一家三口不能住在同一个标间。还表示这是行业普遍的规定。这名网友有些纳闷,“出去玩了这么多天,包括在别的地方玩,也没有前台说不让一家三口住一间房的。”她还提出一个疑问:“一家三口到底应该怎么订酒店呢?”▲网友发帖。看到这个帖子,数百名网友也在评论区进行了大讨论。支持者表示:“一家三口出去玩,住一个标间才开心啊”“以前我和爸爸妈妈出去玩,就住在一个标间,我和妈妈挤着睡,爸爸睡另外一张床”“两个人去办理就行了”;反对者则表示:“这是有规定的吧”“就不能再开一间吗,标间本来就只能住两个人”“我觉得都出去玩了,该不要这么抠抠搜搜的吧”……28日下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帖子里提到的王府井永光酒店。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已经成年的一家三口不能住在同一个标间。工作人员表示,“一家三口不能住标间”在北京属于普遍情况,“我们这边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么一家三口应该如何住店?工作人员建议,要么再开一间房,要么订酒店的家庭房型,房内有一大(1.5米)一小(1.2米)两张床,当然费用也要比普通标间贵上不少。记者通过某电商平台查询发现,该酒店“标准双床间”的价格为432元,“家庭房”的价格为609元,均不含餐食。▲王府井永光酒店标间价格为432元。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北京速8等知名连锁酒店,工作人员也是明确表示“已经成年的一家三口不能住同一间标间”,建议多订一间房或者预订家庭房型。不过全季酒店(北京天坛店)等酒店则表示,一家三口可以住在同一个标间,“只要出示户口本或者能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就行。”▲王府井永光酒店家庭房价格为609元。记者随后拨打了北京12345市民专线咨询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关于酒店住宿的具体人数,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多拨打几家酒店电话咨询一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协会方面并无规定,具体执行标准由酒店自行决定。女子发帖称订酒店想和父母住同一个标间被拒,回应来了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 用户2520897115.5用户2520897115.5
  •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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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11人回复
非凡大华
「非凡大华 」发表看法
2023-04-13

我们去国外旅游,是离中国很近的一个国家。女儿在网上事先预订好的房间。出发前女儿同我们商量,为了节约一部分开支,我们住在一起。我们表示同意和赞赏。跟女儿住在一起聊天也方便。再者互相之间有个照料。到了之后酒店管理方非常热情。啥子说法也没得。事先知道我们三个人住一个房间,还给我们临时加了一张床。费用不变。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走到哪里都是同住一个房间。心情愉悦,直至愉快结束了这次国外旅行。由这件事情连想起来,我们的酒店事情怎么这么多?住客都没有感觉啥子不方便。怎么酒店的说法这么多。是不是“一切向钱看”掉到钱眼里去了?

柳州老杨爱飙车
「柳州老杨爱飙车 」发表看法
2023-04-07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所有酒店只要是在网络上预定,全世界一样,都标明了是单人间、是双人间、是家庭房?可以入住的人数是多少个人?可以携带几个身高在1米几以下的儿童,能不能加床?加多大的床?加床要不要加价?都是明明白白的,毋庸置疑。是不是行规?最起码是明码标价,愿打愿挨,绝对不存在欺诈,包括含不含早餐?含几个人的早餐?几点入住?几点退房?都非常明确。凡是3个成人入住标间还闹事的不是粗心没有仔细看预定的规则,就是无知无识无畏,更有甚者就是蓄意贪小便宜,毫无规则意识,一旦被戳穿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如果是住到一些管理完善的五星级酒店,尤其是香港的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五星级酒店立马一个电话交给警务依法处理。其实依法治国是要求每个公民自觉遵规守法,法律不仅保护消费者同样也保护依规依法经营的商家商户。

沙漠之树182
「沙漠之树182 」发表看法
2023-04-04

谢谢邀请。这是"行业普遍规定",这规定是自已定的,並不是官方的,就象菜市的菜价一样!这就应该看酒店的归宿了,如果是个体的,没话可说,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如果是公有的,这种行业规定就需要看一下是否违犯物价部门的规定,违犯了就要按程序处理,甚至追究责任!

思辨明理
「思辨明理 」发表看法
2023-04-13

对于这个问题的确行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一般情况下,酒店的标房都按照两人入住配置的,如果一对夫妻携带一名未成年人入住,绝大多数酒店都是允许的。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间标准间,每个酒店的做法不尽相同,有些酒店要收取一定的加床费用方可入住,有些酒店会像问题中说得拒绝入住。

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间标准房,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想节省费用,不过作为一家酒店来说是要考虑经营效益的,也要核算经营成本的,酒店不是公益事业,追求利润是每个酒店的目的。酒店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采取不同的方法无可非议。拒绝成年人和父母同住一个标准房,其实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现在很多酒店都配有家庭房,一个成年人人和父母同住,完全可以入住酒店的家庭房,而标准房的两张单人床一个人睡还算宽裕,挤上两免个成年人的确有些拥挤。还有酒店标准房入住三个成年人,就有一个人享受免费待遇。这对于酒店来说自然会增加经营成本,酒店虽然属于服务行业,但也是要讲经济效益,能否允许三个成年人入住,都是基于酒店的经营情况而定。

对于旅客来说,从节约费用的角度考虑也情有可原,不过即然没有强制硬性的规定,对于酒店的规定还是应该尊重的。毕竟酒店是经营行为,如果酒店标准房可以入住三个成年人有利的,那何乐而不为呢。因此不要过于指责酒店的做法不尽人情。更应该站在平视的角度去看待。

正义凛然鲸鱼wA
「正义凛然鲸鱼wA 」发表看法
2023-04-13

各说不一,各有各的内部规定,国外还有双人标间,一般是不会入住两位成年同性的,异性反而非常正常,没有指明非要确定是什么关系哦,所以类似问题不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协商解决吧,不是什么非要如何如何才可以的,也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解释的,还是要顺其自然,遇之则安之哦。

卅而律
「卅而律 」发表看法
2023-04-11

目前并无任何明文规定这一奇葩设定,更大的因素是酒店行业的潜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如果酒店在明文注明该条款时,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实务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会处在弱势的一方。除了消费者自己提高维权意识,当地的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

奇妙律旅
「奇妙律旅 」发表看法
2023-04-06

酒店是否有权拒绝三个成年人入住标准间?商业惯例在裁判中的适用——

酒店与顾客成立客房住宿服务合同,酒店提供符合该酒店相应客房等级的住宿条件,顾客按照标准或约定支付客房价款。在顾客预订客房时,客房能够住几名成年人,应当归属于客房住宿服务的质量标准范围。

有国家标准,就遵守国家标准;如果有行业标准,就遵循国家标准;如果没有标准,就遵循商业习惯。《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其已经确认了“习惯”是法源,可以用于支持裁决的。

按照行业惯例就是不允许三个成年人住标准间,可以作为裁判酒店拒绝三人以上成年人入住。当然,此处惯例不能仅凭一家酒店之言,作为居中裁判者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主张符合“商业惯例”一方,要提供相关数据证据支撑构成“习惯”的做法,比如行业统计数据表明,绝大多数酒店都是如此规定,则构成了行业惯例。

没有形成通行的行业惯例,那交由酒店与顾客协商处理;酒店与顾客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则酒店在提供住宿时,在网络预定时展现在预订者的合同条款,或者酒店大堂出示纸质确认入住单,可以表明双方确认标准间住宿人数限制,则该条款应该为双方协商一致,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以上都没有,则交由裁判者裁决。日常住宿标准两人间要住额外的人员,确实给酒店增添了服务内容,比如加床、洗漱用具、卫生维护、能源损耗等。同时,客房入住人员多一名,相应增加了酒店安全保障责任,比如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住宿人员身份审查、群居行为的适当性审查等。所以,适当要求入住者额外承担费用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不存在以上标准和通行惯例,则酒店作为自主经营者,在未与顾客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酒店有权拒绝两名以上的成年人入住一间标准间,这是经营者不违反任何法律规范前提下的经营自主权的体现。

缥缈间1
「缥缈间1 」发表看法
2023-04-10

原创

酒店的自己规定的,不准允一家人做在一个房间。这事竟然发生在,全国最大的城市,协会里人竟然说,酒店自己规定的。未免太过于强大了,酒店的所作所为了吧。

目前,我还没有听说,这不知谁规定的,就拿郑州酒店来说,向来也没得这项规定。前几天,老乡的父母一家三囗到郑州来玩,看郑州的美丽风景并回豫园扫墓,还找了在酒店一直工作的我呢。因为,我的她的发友,我们又是一家族的人。她的父母心疼钱财,非要我安排一个标间三个床铺的房子。我呢?我还与她们住在一个房间里呢?当时,她的父亲住在一个床上休息,我和她还有她母亲,我们三个人睡在一张宽敞的双人床上。

老乡与她的父母这次出游,他们在南方某地,路过我打工的城市。想住在安全又开心的一个包着标间内,他们的想法无可厚非。只要能够证明一下,他们是一家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入住了。事情本来就这么简单,你服务行业人员,做好服务就是了,哪里来的那么多,花花肠子呢?

你的花花心肠,不是找借口让他们顾客多给你们付房子钱又是什么呢?难道就没办法管你们了?协会干什么的呀?街道工商又是干什么的呢?一些督导部门又是干什么的呢?

我所知道我们的一个朋友,原来,他和我是一个镇上的发了家的私人老板。父亲早亡,生育他和妹妹两人母亲一直把他和妹妹养大,最后,经过艰难困苦送她们大学毕业。现哥哥是某企业老板。妹是和哥哥一起住的倒插门女婿。主要是在他们俩成材后,他们的母亲患上了痴呆重病。哥哥和妹妹,就商量好的,一定让母亲好好享福,不被世态炎凉。

于是,他们就如跪地糕羊报恩般的,让母亲出游,游山玩水,东西南北中,在中国境内四处走动一下子,并且哥哥和妹妹一家三口陪同,哥哥无结婚,妹妹刚刚结婚。他们要是住到你说的酒店,去办理入住时,平时是由两兄妹和年近60的母亲住在一起,因为,母亲一旦犯傻什么事就敢干,平时住楼房就不敢入住呢?要是你遇到怎么办?你还是说让他娘仨,分成两个房子居住吗?他们娘仨,哥哥照顾半百的母亲,妹妹也是照顾半百痴呆的母亲,谁又能说不允许的呢?如果,这也不允许,那也不让入住。我看你酒店的权力太大了吧!又是谁给你那么大的权力呢?

(图片来自网络,不妥请删除!)

鸡汤界的泥石流
「鸡汤界的泥石流 」发表看法
2023-04-11

酒店做得没毛病,预订房间时就已经注明是否可以加床,是否可以吸烟等。标间就是两张床,可以入住两个成年人,有时带个孩子与成年人同住一张床,酒店也是允许的,但是只有两张早餐券(如果带早餐的话),孩子吃早饭要按规定收费。有些酒店允许标间加床,明确标出价格,订房时要明确三人入住,支付加了床的房费。

有些杠精,认为我定了这间房,这间房就由我支配,所以我家三口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入住是我家的事儿,酒店限制了就是不尊重我家权利,就是唯利是图,甚至有人上纲上线骂北京格局小,欺负外地人[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这种法盲不来北京也罢!你订房时就是默认了双方的约定,临时加人就需要双方同意,不能单方强行改约!!!这不是酒店的霸王条款,是你占便宜不成的恼怒爆发了,仅此而已。

顺着杠精的思路走,看看能不能行得通:倘若你订了标间你家人就能入住,那么就可以住四个人(父母带两个成年子女)、五个人(有三个子女的家庭)、带N个人(老爹老妈也是一家人啊,孙子孙女也可以带上啊),你家可以把那间房睡满。那么北漂就不用租房了,订一间酒店住上全家,多合适[笑哭][笑哭][笑哭]有了这个逻辑,你买一张机票就可以带自家人一起坐,坐你腿上坐你脚下,反正是自家人又不占别人的地方,是不?

消费者是上帝,但别忘了其他消费者也是上帝,如果没有约束,上帝之间的利益是冲突的,所以服务行业的行规不仅仅是约束商家,也是为了保护所有消费者享受平等的上帝待遇[比心]

草帽爸爸
「草帽爸爸 」发表看法
2023-04-12

这个问题不完整,“酒店”是哪里酒店?是内地的还是沿边的,是境内的还是境外地,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

2018年11月,我们一家6 口人到北京玩了5天,在北京饭店只开了两个标准间,大女儿一家三口住一间,我们老俩口和小女儿(28岁)住一间,没有任何问题。

所谓的“行业普遍规定”是个别酒店营利的托辞,不管从《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民法通则》中都没有禁止成年女儿与父母同住酒店标间的规定。

京丰3
「京丰3 」发表看法
2023-04-12

穷家富路,有钱就岀去玩玩,钱包瘪就别瞎折腾乱跑。穷逛打卡,精打细算的旅游,那叫什么旅游,纯粹就是受罪。

有陌生人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去济南两天一夜游。费用100元。我说你他乂的蒙谁呢,你看看我的电话号码,比你的年纪都大。瞎X跟我说什么呀。一百元钱打车你都出不了北京!你他X的给我滚x。

即使这种旅游是真的,100元你可以体验到什么?纯粹是瞎乂乱转悠。

有的人出门旅游,租个三人间,为了省钱,把三十多岁的女儿带着一起住,毫无隐私和尊严。也极不文明。这样的旅游,基本上是毫无颜面可言。出门旅行是一个非常体面文明,有内涵和修养的事情。如果你的经济支付能力,达不到这样的条件,最好不要天涯海角的像个流浪汉似的瞎转悠,即有碍观瞻,也使自己毫无尊严可言。本来是一种愉悦心情的事情,最后是一张一张拽着花钱,使自己及家人的颜面全无。有的年轻夫妻因为一趟旅行,产生矛盾。回来后立马就去离婚了。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就不要瞎扑腾。

许多国内游客,住宾馆毫无道德可言。这种新闻报道,视频里面常有展示。还以女性游客尤甚,认为自己花了大钱,就应该胡做非为,把人家宾馆弄的一团糟,最后让宾馆报警索赔。这种人虽属个别,但并不罕见。

花钱心痛,必有戾气。没有见识,可阅视频。一样有身临其境的感受。世界这么大。我们不必那里都去打卡,知道三山五岳的名字,其实去不去,都一样。宋代大诗苏轼曾给他儿子写了一首诗,说的就是这????意思。叫《观潮》全诗内容:

庐山烟雨浙江潮

未到千般恨不消

到得还来别无事

庐山烟雨浙江潮《完》

诗大意为:未见,未得到时。梦寐以求,梦如仙境。观到梦中之景,已见,已到达时:不过如此,帐然若失。

观的是现实之景,这已不仅仅是"观景不如听景,听景不如梦景"的理解和生活感受了。只不过是我们未见到与见到前后心路变化的里程。

而当你的经济条件,让你支持自己的旅行是一种不愉快的心情的话。苏轼先生为我们在一千年前做出了一个很好的解释。

经济条件不宽余,还是捂紧自己的钱包,不要远行。这样活着更有尊严。

再说现在手机这么方便,你想看什么地方的景色,打开一冲浪炫烂的实景尽收眼底,立马展现在你面前。仔细阅读,便是秀才不出门, 能知天下事了。这样也不错。与你身临其境无甚区别。

我的说法也有失偏颇。但是,一定不要忘了经济条件决定我们的生活方式。请诸位按号入座。这样我们生活中的幸福感会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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