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这个职业怎么看?
我本人就是一名执业律师,1996年从部队转业后,1999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一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们自己看律师有别于本界别外的人看律师。我之所以加入律师队伍,之前有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记得小时候大体是1977年前后,那时我们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有威尼斯商人那节课,那是自己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第一次认识,感觉挺崇拜,不过我们国家那时还没有恢复律师制度。再后来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幸能参加自学考试系统学习法律课程并取得了法律专科学历。转业后考取律师资格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
这么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感觉做一名好律师不易。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学习永远在路上的职业,法律相对社会发展,虽然自身有相对滞后的特性,但法律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直都在更新,需要律师一直在学习。在就是律师所参与的案件永远都是矛盾比较严重的案件,简单的案件一般不用律师参与,复杂的案件即便是律师介入了,矛盾仍然是复杂,律师真的是一个很累人的职业。
我在执业期间,因代理案件需要,也时常和外地的律师同仁有接触,感觉律师同仁们都很敬业。能够通过勤奋学习,参加全国统考,加入到律师队伍中的人都是值得同仁尊重的。
我当过法官、上市公司法总,现在是一名执业律师。三种职业都是法律人,但工作状态截然不同,生活状态也存在差异。律师是三种职业中工作最为辛苦的,也是压力最大的,相较于法官和法总,律师没有人发工资,从营销、接案、办案都需要律师自己亲力亲为,成功的律师是演说家、法律家、作家、营销专家、社会活动家之集大成者,综合素养和成功条件极高。
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该职业特点如下:
一是高风险。由于律师执业涉及利益纷争甚至生杀予夺,招致嫉恨报复在所难免,使律师自身或家人受到威胁。
二是高难度。首先是考取资格难。需要大专文凭起点加上专深的法律理论与实务。其次是执业难。一方面同行竞争压力大,不容易打开局面尤其拓展优质案源;一方面执业涉及复杂的矛盾与利益,除了专业水准,还需要广博的社会知识及人际沟协调能力。正因为劳动强度大,不少律师英年早逝,甚至倒在法庭上。
三是高收益。相对其他职业,律师收益较高,与其付出劳动创造价值成正比,合法合理。
四是荣誉感。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化身,通过执业,能够惩恶扬善,化险为夷,拯救行将破裂的家庭,为国家,社会或当事人挽回损失……都是义举。
我是继1978年考取大学后,1986年在全国首批统考中再次考取律师资格。虽然自2018年退休前在党媒领导岗位上中断注册,办案少没赚钱,但并不后悔。应该特别提到的是,上世纪8O年代巡回办案中,一桩死亡婚姻(妻诉被丈夫用长于电筒殴伤拖行几公里)经我苦口婆心劝导后握手言和。很有成就感!
最不喜欢长篇大论。见识过很多律师,唯利是图奸诈没公德心的占多数!这部分律师利用信息不对称,利用委托人的无知,欺诈签委托合同。还有喜欢利用舆论绑架司法,炒作自己出名,未经法院判决,擅自在网上下结论认定有罪和无罪带网民节奏!只有很少部分律师有正义感,有善心!
怎么评价律师呢?必须先找到一个尺度。
这个尺度,我认为是——律师誓词以及律师法第二条所讲的“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一名好律师不易。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法律的正确实施。什么是法律的正确实施呢?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律师对事实的感知主要来源于本方当事人,而且又要维护本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本身就让律师一种矛盾的状态。律师如果不注意注意风险防范,也可陷入虚假诉讼、伪证之中。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常问,你有关系吗?很多当事人认为律师在法院有关系才靠谱,但律师不能这样做,律师常常面临法律与利益的抉择。
很多人认为律师是给钱不问对错,其实他背负法律正确实施的艰巨任务。律师工作是一个被管制的行业,《律师法》对律师的办案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诸多禁止性条款。法律希望通过对律师的管制来实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也让律师工作很可能陷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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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行业像律师这样毁誉参半!因为任何一个案件,都是有输有赢,赢者夸律师,输者骂律师!也没有一个行业像律师这样深入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家庭纠纷,大到公司经营、重大投资!所以,请善待律师,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用上!
如果你想质美价廉,那是选商品,不是选律师;如果你认为律师无用,那是你付出的代价不够沉重,一件小事,如果将决定你的生死,相信你不敢自己做主,必须有律师为你背书。所以,请尊重我们,关键时刻能救你于水火!!!
谢邀。
这两天写了两遍关于常尧案的文章,一篇问答,一篇图文,关于律师的讨论,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误解很深。
为什么用这个词呢?我觉得普遍的社会大众,对于律师这个职业存在很深的误解。请过律师的,由于遭受过法律低端服务,认为不值或者没有效果,至今耿耿于怀;没有请过律师的,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众多无良律师的低素质表现,再加上以讹传讹,以及自己的主观艺术加工,更加把律师这个职业妖魔化了。
低端法律服务、低素质的表现,造成了社会上诸如“律师就是诉棍”、“纯粹为了钱”、“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反面看法。
下面我从律师职业存在的必要性、律师的收费以及律师的基本素质三个方面来具体探讨:
关于律师的存在必要性影视剧里既有英美法系中披着发套、身穿律师袍的高大律师形象,又有九品芝麻官中典型的诉棍方唐镜的卑劣形象。
褒贬不一。
在有些案件中,例如民事案件,当事人发现聘请的律师发挥的作用不大,请了律师却败诉了;在刑事辩护中,受害人往往会认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无良的、没有道德的律师,明明犯罪了,他还红口白牙的做无罪辩护,令人不齿。
基于以上认知,很多人会有疑问,律师有存在的必要性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一、目前我们的庭审制度所秉承的控辩审架构的必然要求。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每一个公民的辩护权(辩论权),律师的作用无可否认。当事人的自我辩护,基于其自身的看法,法律知识的欠缺,其辩护的效果有限。且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死刑犯、盲聋哑等是要求强制辩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律师毕竟是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业,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律师这个行业是有行业准入的,需要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然后一年的实习期以后,才能正式执业。可以说在律师执业之前,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法律知识,再加上执业以后知识的积累,以及诉讼的经验,绝大多数律师比普通人有经验。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
关于律师费的问题现实中人们的认识存在以下三个误解:
误解一:律师死要钱,收费高。
误解二: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
误解三:律师败诉了也要收费。
三个误解,都可以从国家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获得答案。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共同制定,2006年4月23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目的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
关于误解一:如果律师最终的收费标准,超过了这个收费管理办法,请向司法部门投诉;
关于误解二:律师只能担任一方的辩护人,如果同时向两方收取费用,那么这个律师肯定违法违规。
关于误解三:律师不接受无偿代理,案件的收费不是取决于案件是否胜诉。
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目前律师行业:拜金主义、唯利是图、收费不干事等问题,是人民群众反馈较多、反响较为强烈的的问题。
目前规范律师职业的道德问题的是以下四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行为处罚办法》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我国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切实、实实在在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道德体现。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条规定,“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六条规定,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执业中面对当事人的要求与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选择。
北宋周敦颐评价莲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律师这个职业,饱受争议,想要远离非议,保持公平正义的个人形象,一定要谨记: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做不到,远离这个行业。
1、极强的专业性,很多年轻律师不明白这个道理,片面追求案源开拓;对于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律师来讲,提高专业性(注意,专业性和学历没有直接关系,博士学历并不一定比硕士学历专业性更强,律师的专业性更多体现在实践与理论的交叉运用能力和经验上)是做大做强的唯一“捷径”;多年的强专业积累将成为你最耀眼的名片;2、极高的服务意识,为你的委托人着想,提供最好服务(非法利益除外),客户口碑的积累将造就你前进的坦途;3、不求大而全,“万金油”律师很难做大做强;选定一个你喜欢的、适合你的、看起来还不错的专业领域一直坚持、深耕下去,你一定能有所成就!
以下是本人从三线城市,执业六年的经历感受,不喜可喷。
律师这个职业在外人看起来光香亮丽,很高大上的感觉,在影视剧中形象是侃侃而谈,出入都是豪车相伴。殊不知随着司法考试放开通过率,律师人数猛烈增加,律师行业竞争越来越大了,不再是以前大家认为的请个律师费用奇高,消费不起的感觉。现在年轻律师没有人脉、没有资历,低价竞争越来越严重,不像以前坐在办公室当事人主动找上门寻求代理,而是需要去开拓案源,会为案源而忧愁,收入也不见得就非常可观,如果自己没有案源,被律所所聘请的话,每个月工资跟普通职员没多大差距。
这个职业未来的走向,按目前来看应该是降低通过门槛,人数多价格必然下降,普通老百姓都能消费的起,就跟普通的服务行业一样,至于你领到律师证之后未来能不能发展的好,就取决于你后天的再次努力了。很像以前的大学,以前考上大学很难,考上了就有铁饭碗,现在大学生多了就业就难一样的道理。
本人从1998年执业以来,个人觉得自己在代理案件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做了一些努力。律师作为民事、行政案件代理人和刑事案件辩护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建立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在现实生活中难免有一些当事人提出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要求,律师仅作为案件的参与人而非案件结果的决定者,不能为了接案而违反法律规定对案件结果作承诺,针对当事人提出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要求,我认为作为律师应该学会拒绝。
本人作为执业律师已近十年,在人民群众看来西装革履,混迹于各种高端局之间,属于社会高层次人群,业务也都是高大上,但实际的工作状态恐怕也只有深入局中的我们才最清楚,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刚从业的三五年可以说大部分的从业者状态就是穿着西服行走的农民工(指体力劳动强度),从游说接案开始到案件经办、当事人沟通配合、法院工作协同沟通、证据收集整理、开庭应对方案(原被告不一样)、判决结果争取,期间的心力交瘁,律师职业的猝死率在逐年递增,身边已经有80后律师同仁出现了猝死情况,只能说各行有各行的苦,各行有各行的难。
律师,是司法领域中维护法律尊严,为社会单位、企业、个人等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以法律尺度为之主持公道、申张正义维护受害方权益的公平而正义的职业。
在司法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律师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收取诉讼代理费令人咋舌。比如个别律师在为讨薪农民工诉讼代理时收取所得百分之四十的诉讼费令人泪奔。
当然也有律师免费为受害方诉讼代理维权,可歌可赞。
总之,律师这一职业应是突出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职业。
本文由作者:书中有路 于 2023-05-24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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