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三不一没有”,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司机不探望、不垫付、不认责和没有钱。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原因在于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肇事车主只想着让保险公司赔钱,而某些伤者在索要车主的垫付款后,事后竟然会矢口否认,这也让很多车主有所忌惮,不敢再轻易垫付。
如题所述,甲正常行走,在某人行道过马路的过程中,被乙驾驶的飞驰而来的机动车给撞上了。甲因此深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为,乙负全责而甲没责任。但是,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乙一直没有来探望过,也没有垫付过医疗费用,也没有承认自己全责。更为甚者,当甲联系乙要求他给钱治伤时,乙竟然一口回绝道自己没钱,把甲直接给气得七窍生烟。
显然,甲是典型的肇事以后“三不一没有”,那么,乙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乙作为肇事车主且负全责,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有保险公司给他的赔偿责任买单,但他对甲的人身伤害的道德责任,是没有别人为他买单的。所以,我认为身而为人慰问一下甲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既然乙买了保险,那乙可以要求甲协助自己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只要不是太过分,保险公司都会垫付的。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尤其是对于肇事车辆买了保险的情况下,甲是不必过于担心的。毕竟,最后甲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自己的合理损失都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所以,对于甲来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应得的赔偿迟早会到来的。
被车撞了,伤者最主要的诉求是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遇到肇事者“三不一没有”这种不配合的态度,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少。不然到时候肇事者的赔偿拿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拿不到,自己还平白无故被撞伤,非常吃亏。下面,我给大家说一下,遇到司机“三不一没有”时如何维权。
“三不一没有”,是广泛流传于老司机之间的一种事故处理方式。所谓三不,是不垫付,不探望,不调教。一没有,则是没钱。
不垫付,是指伤者的医药费全由伤者自己掏钱,肇事方不垫付一分钱。不探望,是指伤者在住院期间,肇事者不露面,跟个没事人一样。不调教,是指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定责的时候,不私下调解私了,由交警直接定责。一没有,是指交警定责之后,肇事者说自己没有钱,伤者想要钱,跟保险公司要去。
三不一没有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对于肇事方来说好处非常明显。如果提前自己垫付钱给伤者,伤者如果不承认,那这笔钱就拿不回来了。若是伤者还需要住院,肇事者垫付了钱,却没拿到收据,这笔钱也是拿不回来的。若是不垫付,治疗,住院的花费全部由伤者出,伤者拿着缴费收据去找保险公司报销就行,肇事者就不用担心垫付了钱拿不回来。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自己平白无故被撞了,心里有股恶气,不配合肇事者,不承认垫付的钱是非常有可能的。更多的情况是伤者利用肇事者垫付的钱要挟,要求肇事者付出代价,私下给补偿,才会承认垫付的事实,或者交出垫付的收据。
不探望,对于肇事者来说,就不会影响自己的工作跟生活,同时避免去医院探望伤者遭受恶语相向。
不调解,不在交警定责前私下和解,对于出现人伤的事故来说,私下调解后,是不会报保险的。若是伤者出现并发症,后遗症,伤者再闹起来,保险公司不管,交警不管,一切全由肇事者承担,处理起来非常的麻烦。若是不调节,由交警定责,事后保险公司会介入。保险公司介入后,有完善的处理流程,避免人伤事故尾大不掉的情况,肇事者也不会担心结案后被伤者纠缠。若是结案后伤者继续纠缠,伤者是会被警察教育的,是不合法的。
一没有,没有钱,肇事者在伤者提出不合理赔偿要求,也就是伤者在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之外,找各种理由多要赔偿,并要求肇事者承担时,肇事者说自己没有钱,摆出一副一穷二白的模样,就可以避免被伤者恶意敲诈。
从肇事方的角度来说,在买了充足保险的情况下, 一旦撞了人,用”三不一没有“的法子处理,是合乎相关的规定的,并没有不妥之处。但是这样做,对于伤者来说,就比较可恶,觉得难以接受。
对于伤者来说,好端端走着路,被车给撞了,是典型的无妄之灾。车撞人,只要不是行人闯红灯,那么开车一方必定是全责,行人是无过错方。在这种情况下,伤者无缘无故被撞了,叫救护车要钱,办住院要钱,后续治疗要钱,在医院吃喝拉撒,陪护等等都要钱,这些居然要自己一个无过错方垫付,肇事者一分钱都不垫付,这在很多人的的处事逻辑上无法接受。毕竟谁犯的错谁买单。结果撞了人,肇事者一分钱不出,全由伤者出,这跟很多人的行事逻辑不符。
另外,伤者在自己垫钱治疗后,还得自己拿着住院手续跑去保险公司报销,自己劳心费力,肇事者一点事都不干,更加接受不了了。
不垫付之外,不探望也让伤者觉得无法接受。现在哪怕路上走着突然被人撞了一下,对方都会道歉。被车撞了住院了,肇事者居然不露脸,也不道歉,不探望,一般人无法接受这种犯了错还不道歉的做法。
从伤者的角度来说,肇事者用”三不一没有”应付伤者,态度敷衍,是非常令人难以接受的,心里憋着一股恶气是很正常的。
如果被撞了,遇到肇事者玩“三不一没有”,伤者心里的恶气可以稍后再出,最主要的,是保证自己的核心权益,即恢复健康,以及拿到对应的赔偿。想要拿到这些,也是有些技巧的。
走在路上突然被撞,千万不要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呼吸顺畅,看起来只是有些擦伤,跟肇事者私下和解,拿着一点赔偿就了事。人体是非常紧密的系统,被车撞了,一旦出现内伤,是看不见的。所以,被车撞了,必须叫救护车,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具体做什么检查,可以陈述事实后,由医生判断。一般情况下,医生会开CT检查大脑有没有脑震荡,检查全身又没有内出血,骨折等等。
去医院后,遇到不垫付医疗费用的肇事者,伤者需要找救护车拿到出车发票,进行初步检查时缴纳的费用收据,药物的收据等一切收费单据。这些单据,后期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用到,没有单据保险公司是不会赔钱的。
如果医生要求住院治疗,或者伤者自己要求住院治疗,那么入院时预交的押金条,住院期间缴纳的费用单据都要仔细收到,后期找保险公司报销需要用到。由于交通事故不属于医保范围,是无法报销的,所以出院的时候,不用去医保科报销,直接办理出院即可。
住院的时候,安心住院,不用担心没上班没钱拿,人伤事故中的伤者有误工费。可以要求一个人前来陪护,陪护的人也有对应的误工费。什么时候出院,可以根据伤者的心情走,觉得自己生活可以自理了,或者身体恢复了,就可以出院了。若是伤情严重,本地医院治不好需要转院,也是可以的,转院的交通费用收据收好,后期保险公司可以报销。
出院后,可以报销的项目很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具体能赔多少,怎么拿到这些赔偿,也是有标准的。
第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住院,门诊,检查,挂号,药品,化验,手术,治疗等费用,这是伤者百分百可以拿到并且报销的费用。想要找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准备对应项目的缴费收据。没住院的,拿着缴费单据去保险公司报销。住院的,出院后拿着出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
第二,误工费。误工费是伤者百分百可以拿到的。伤者误工多久,是根据伤情决定的,不是伤者觉得自己没恢复,就可以一直赖着不上班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伤者的工作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工作,或者是做老板的,那么就按照伤者前一年的总收入除以天数,再乘以误工天数计算。想要拿到误工费,伤者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流水。
第三,护理费。住院的时候,可以找一个亲戚朋友来照顾自己,护理人可以拿到护理费。如果护理人有工作有收入,或者没工作,护理费参考误工费计算。如果没有人愿意来医院照顾,那么伤者可以请护工,请护工的工资,也可以拿去报销。想要拿到护理费,需要提供护理人的工资流水。请护工的,需要出具护工本人的工资标准,以本地区护工平均收入水平为标准。若是伤者被撞的下不了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那么护理人最长可以护理伤者20年,具体要多少钱,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
第四,营养费。伤者入院治疗,如果符合以下这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如出血在400ml以上,老年人,休克,植物人,烧伤等。赔偿标准是当地居民生活费标准的40~60%。想要拿到营养费,需要医生评估签字后,将书面文件,交给保险公司报销。
第五,住院伙食补助。伤者住院的时候,可以拿到住院伙食补助,不过陪护人员是没有的。赔偿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是50块钱一天,不同的地方有细微差异。如果转院去外地,途中产生的伙食费,只要保留对应的单据,也是可以赔付的。
第六,交通费。伤者入院治疗,坐救护车,打的,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产生了交通费,只要保留对应的单据,就可以拿去找保险公司报销。如果需要转院,转院时乘车产生的交通费也可以报销。同时,伤者是由亲戚朋友陪同去医院的,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也可以报销,保留对应收据即可。
第七,住宿费。住宿费一般指转院期间没入院钱住酒店,旅馆产生的住宿费,一般人应该是用不上的。
总的来说,一旦因为被车撞了,不需要住院,可以报销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保留对应收据,去保险公司门店报销,留下收款银行卡等着。若是住院了,可以报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这五项。至于营养费,住宿费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想要报销,也是拿着缴费单据去保险公司门店报销。
从我实际的情况来说,遇到玩“三不一没有”的司机,伤者想要做到既不违法,又可以出气是比较难的,是典型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并不建议。
想要恶心肇事者,第一个办法是语言批判,发动亲戚朋友打电话去声讨肇事者。从我国的国情来说,撞了人还玩'三不一没有”,心里总归过意不去的。发动亲戚朋友声讨,会给肇事者造成心理压力。
第二个办法,是去起诉肇事者,要求肇事者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外,自费赔偿伤者一笔钱。一般情况下,伤者的诉求不会被法院认可,但是这样做,肇事者需要出一笔诉讼费,还能占用肇事者的时间出庭。如果家里财力丰厚,可以申请对肇事者进行财产保全,这样搞,封了肇事者的车子房子,肇事者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平静的日子就会被打破。
第三,要求交警拖车。出现人伤事故,交警会扣证拖车,如果伤者不在事故认定书上面签字,肇事者的车会被扣30天,最长可以被扣60天。肇事者失去交通工具,如果急用的话,就会找伤者协商,要求伤者在事故认定书上面签字。
以上三种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伤者出一口恶气。但是对于伤者来说,也需要花费时间跟精力,并不建议。个人建议,交通事故都是意外,肇事者不想撞人,伤者也不想被撞,出现事故双方都是不愿意的。既然如此,自我开解一下,恢复正常生活就好。
出了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主不探望,不垫付,不调解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或许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做太不人道,其实错了,那仅仅是他没有经历过,完全不了解这其中的“利与害”。
以前没亲眼见过,总觉得肇事车主这样做很没有人情味,自从和同事从伤者病房出来后,突然发觉“三不一没有”绝对字字金句,因为当你遇到那些蛮不讲理,贪婪无度的伤者,你才能真正体会到。
有一次同事开车正常行驶经过绿灯路口,突然一辆电动车撞在他车左侧,他赶紧停车打开双闪下车查看,看到电动车主摔到地上一动不动,他说当时被吓傻了,完全不知所措,好在一会车主缓缓坐起来。
他赶紧询问严不严重,但看着电动车主很难受,没说话,同事赶紧拨打了120,接着拨打了122,接着就是救护车拉走了伤者,这时候交警骑着摩托也来了,详细了解了经过,后面保险公司现场也看了。
交警收了行驶证,扣了车,对同事说,可以回去了,15日内,会有通知,并简单说了下接下来事宜,等医院伤情鉴定,然后双方找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还顺便提了句可以到医院看看伤者.....
这本身也是人之常情,当天晚上,同事叫了我一起去的医院,我们买了水果和一些营养品, 刚到病床,同事才说出自己就是那个司机,有两个家属直接开骂,有多难听就骂多难听,事实上,当时是电动车主骑车闯红灯,根本不管不顾我们说的实际情况。
紧接着就是哭穷,医院让交住院押金5000,他们没钱交,让同事垫付,虽然被骂得气不打一处来,还是忍了,想着反正后面保险公司也会赔付,就先垫付了5000,同事把发票收着,
临走时候,一个家属居然拉着同事不让走,说要找护工,他们也没钱,让同事再拿5000,同事肯定不愿意,也不能拿,就这样在那里僵持争吵了半个小时之久,最后我说,报警处理吧,这时候伤者才慢慢吞吞说了一句,让他们家属不要吵了,我们才出了医院,
当时我们问了主治医生伤者情况,说就是轻微脑震荡,手臂、膝盖轻微擦伤,问题都不大,但需要再观察2天,听了后同事也放心了。
这中间同事就不敢再去医院了,默默等他们出院,然后约了时间到交警队进行责任划分,同事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内存卡也一并带了去,交警队对整个事情经过做了详细讲述,然后大家也看了行车记录仪。
最后做出划分,电动车主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同事负次要责任,当时电动车那边家属又较劲,要求划同等责任......交警队不予理睬直接打出了责任认定书,让双方签字,确认。
之后就是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事宜,赔付了医院的各项费用,伤者在医院前后用了5000多一点点,调解时候要求同事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堆,大概近2万块,这事怎么处理?肯定不能同意啊。
第一轮双方调解失败,之后就是一直拖着,同事自己垫付了钱,这事也需要有个处理结果,才能拿到这个钱,折腾很久,最后只退了1000给同事......
这算是遇到了一个极端,完全不讲道理的人,但往往这类人只要遇到一次,就让车主怕了,从法理上来说,垫付、探望、调解这些都不是肇事一方的法律义务,完全可以不用管,只是站在人道层面,还是有必要的,毕竟谁也不想躺医院受罪,还要自己出钱。
对于伤者来说
对于交通事故,针对无责、讲理、理性的伤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经济上,留存好各项费用票据,住院证明、伤情鉴定等资料,
2、根据情况,针对残疾鉴定、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可提出合理要求,提供个人的收入、支出等材料,具体标准可咨询相应的律所专业人员。
3、双方先进行协商调解,只要合情理,肇事者一般都都会负责赔付,如果遇到肇事者拒绝赔偿,协商无果,那就可以走诉讼程序,可以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保险公司,最后根据法院裁决,自然保险公司会赔付。
这种途径是对双方均有一定保障的方式,大家遇到交通事故,在双方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果,直接走诉讼或许更省心。
对于肇事者来说
1、发生事故后,只要车子买了三者险100万以上,即便有人员受伤,也不必过于慌张,保持冷静,车辆打开双闪,下车查看人员伤情,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拨打120,然后赶紧车后方恰当距离摆放三脚架,接着拨打122交警电话,再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总之人员安全是最重要的。
2、关于探望和垫付
如果有人受伤需要住院的,无论是不是自己责任,还是有必要到医院探望一下,但是涉及到垫付费用,就需要谨慎了,对于医院来说,家用车都有交强险,基本也都买三者险,他们其实不担心伤者住院费用的,但按照流程住院押金、各项费用还是都需要先出,
如果是你自己主责,手里宽裕,如果伤者一方提出让你垫付一部分,那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垫付比较好,至于其他不合理的要求直接拒绝,或者让伤者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不是你的主责,或者责任划分未出来之前,自己又不富裕,那最好不要垫付或者不要超过1万,这也是交强险报的最高费用,即使到时候伤者不给,也有交强险来报。
关于垫付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很头疼的事,一旦垫付最后绝大部分都会出现各种不必要的争议,所以还是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关于调解
调解主要就是针对伤者一方各种补贴赔偿纠纷时最多的,如果己方是主责,对方次要责任,比如在误工费、营养费这些方面,在保额范围内的金额是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的,车主无需承担,超出保额范围需要由车主承担,
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责任划分来定,双方均有过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机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也是由保险公司来。
写在最后
常在河边走,偶尔湿鞋很正常,不必惊慌,只要你不是有违法行为,那一切都还有保险公司在后面的,而以往就是很多车主遇到难缠的伤者,原本出于好心前去探望,不仅不领情,还差点大打出手,最后吃了大亏,慢慢大家就形成了“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伤者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工作等都会受到影响,到医院还需要自己掏钱,这样的情况下,肇事者倒成了完全没事的人一样,一不探望,二不垫付,想想就气愤,其实也都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下,就要多学点相关处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免双重吃亏。
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好调解的,无论对伤者还是肇事者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走诉讼流程,让法院来判。
机动车主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典型做法。
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不意味着车主不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伤者的正确处理方式为:
1、保存好治疗费收据和各种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发票。
2、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时,证明误工费金额的相关文件。
3、与交警队联系,要求交警队做出调解。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获取对方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信息,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诉讼提供依据。
4、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方存在转账财产倾向时,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不需要诉前保全,法院也不会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5、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需要主张的各项费用。
6、法院开庭,一般法院裁定车主赔偿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诉讼之路,一般是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最合理的办法,也是最科学的方式。诉讼既能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又是保证车主权益的最佳办法。
从这次事故情况看,车主所作所为也正等待你的起诉。按照一般情况因为有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主体),车主不会拖延赔偿。
前几年我爸送我女儿去上学,开电瓶车的。对方汽车实线超车,全责。我女儿就是吓着了,我爸腿骨折,花了10来万。对方在交警队放下5万说没钱了,然后我咨询了当律师的朋友,他说没办法的,只能自己先出钱,然后出院再起诉!保留所有票据。后来出院就起诉了,伤残鉴定,住院补贴,什么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律师会帮你搞定。一般没开庭,法官直接叫来对方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拿出所有票据和律师算好东西,直接赔付。所以你劝你朋友不用急,安心看病,自己先垫钱,保留所有票据,出院直接伤残鉴定然后起诉,律师会帮你搞定。还有不明白你可以私信我。真没必要去闹去打,相信对方也不是故意!你说呢?
出事故,车主“不探视,不垫钱,不调解,没有钱”,基本都是被逼的。有人说这是拉偏架,没有考虑弱势群体,实际上当你经历过,就知道“三不一没有”是相对合理的选择,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贪婪。
10年前,我爸驾车左转,时速在30,当时只顾看右边的车况,忽视了左边A柱盲区,结果骑电动车的小伙直接被顶飞,我爸赶紧停车查看,并拨打110、120、和保险公司电话,各方取证后,就去医院看望小伙子。
医生说他拍了CT,就一些皮外伤,静养几天就可以了,当时垫付了2000元,小伙子觉得没事,还让我爸先走。可他家里人闻讯赶来,硬是堵着我爸不让走,还说要转大医院复查,最后没办法只能照办,一顿大折腾,又垫付了10000元,关键也没大碍,医生说可以出院。可他家人非要我爸把赔偿条件定下来,开口就10万。我爸当然不同意,僵持下,直到保险公司出面,他示意我爸先走,这里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原本我爸对小伙子还有愧疚之意,经他家人这么一闹腾,他就采取“三不一没有”的原则,最后全程没出面,事后保险公司解决了,当然12000元的垫付款也打了水漂,因为对方矢口否认是我爸出的钱。
作为车主,谁也不希望撞到人,真正开车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遵守交规的,遇到事故也是第一时间配合救人。
作为行人,谁也不希望被车撞到,真正明事理的人,绝大部分也不会故意去无理取闹讹人钱财。
但太多的现实案例,让肇事车主和受害者产生隔阂,最后“三不一没有”就被逼出来。
“三不一没有”,三不,指不探视,不垫钱,不调解;一没有,指没有钱,主体方是肇事者。
不探视:指伤者住院期间,肇事者不露面,不道歉,跟没事人一样。
不垫钱:伤者住院期间的费用由他本人先行承担,肇事方不垫付一块钱。
不调解:事故发生后,交警定责前,肇事方不接受私下调解。
一没有:交警定责后,肇事方说自己没钱,一切交给保险公司打理。
那么“三不一没有”到底合理吗?
从肇事者来看:只要买了足额的保险,且没有酒驾、闯红灯等违规行为,一旦撞人,用“三不一没有”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也没有不妥之处。只是换位思考,对伤者缺乏人文关怀,换谁心里都有口恶气。
从伤者来看:正常行走,被车撞了,这也是够倒霉的,轻则身体留疤痕,中则落下残疾,重则有生命之优。被撞,叫救护车要钱,办住院要钱,手术要钱,等等都要钱,而这些让一个无过错的行人来垫付,逻辑也说不通,毕竟车主是肇事者。关键对方犯错,还不出面探视,想当面调解又没有机会,这换谁都不能接受。
肇事者用”三不一没有”来敷衍伤者,自然会让伤者心里憋着一股恶气。
但在法律上,侵权人没有义务去探望伤者,无论是赔礼道歉,还是垫付医药费,均不是肇事者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
因此“三不一没有”,从法理上没有毛病,但从情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只能说“合理不和情”。
对于伤者来说,正确的处理方式:
第一步、不要跟车主私下和解,一定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哪怕当时看着没事,就怕内出血。
第二步、如果肇事者在医院不露面,就委托朋友先办理住院、手术等一切事宜,同时也报警备案。
第三步、安心住院养伤,把身体恢复到最佳状态,准备跟肇事者打持久战。
第四步、出院后,保存好一切费用收据和发票。
第五步、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
第六步、与交警队联系,要求调解。如果肇事方拒绝调解,立马收集肇事车的相关信息,并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七步、申请伤残鉴定,这个一定要做。
第八步、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备注: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就不需要诉前保全)
第九步、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均拒绝赔偿和调解,伤者及其家属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步、起诉对方,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一步、在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仍然没有支付赔偿款,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依法诉讼!
依法诉讼!
依法诉讼!
这是伤者处理事故最合理、最科学的方式。
报销的项目很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等,都是有标准的。
1、医疗费
包括住院,门诊,检查,挂号,药品,化验,手术,治疗,康复等费用,100%能够拿到,只要有收据和发票。
2、误工费
因受伤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根据伤情轻重和恢复时间,参考工作收入来核算。
如果是个体户老板,就按受伤前一年的总收入,再分摊到天来核算。
3、护理费
可以找亲戚、朋友或者护工来照顾自己,都可以参考他们的工资收入,按误工费来核算。
若伤者生活失去自理,那么护工费最长可以达到20年。
4、营养费
营养费需要医生出具评估证明,属于康复期的合理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
伤者有伙食补助,陪护人员是没有的,一般是50元/天,具体以当地企事业单位伙食标准为参考。
6、交通费
从受伤到出院,一切交通费都可以报销。
总而言之,如果肇事者“三不一没有”,那么伤者自己垫付的钱,都要留收据和发票,哪怕一块钱也要登记。
唯一办法:“三不一没有”,不然就是无底洞。
遇到事故,如果撞到人,只要三者险买的100万以上,基本不要慌,保持冷静,打开双闪,放下警示牌,然后下车观察伤者情况,在救护车没来前,不用触碰伤者。同时拨打110、120和保险电话。
在取证完后,可以去医院探望伤者,从道义上慰问下他,但是一切需要垫资的费用都不要同意。这些都等保险公司去处理。
如果自己是全责,且手头宽裕,可以垫一小部分,金额不要超过1万元,主要是安抚伤者情绪,然后借机脱身。
对方提出私下调解,而且是漫天要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直接拒绝,一切让他们联系保险公司。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要垫钱,特别是遇到不讲道理的人。
对于车主来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算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从保护弱者的出发点,车主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于行人来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在马路上还是要遵守规则,如果人都没了,要赔偿何用呢?
我赞成三不一没有,我有切身体会。一个小碰擦,皮都没破,医生都说没事。定责签字之前一切好说,交警定我全责,字一签立马变脸狮子大开口,说连上厕所钱都要付,硬赖在医院大半年。后来三番五次找我去结案,没理他,又拖了好一阵,对方扛不住了,又来找我,我说一切交给保险,交给法律。最后我也就损失了先前垫付的一千块钱,全当买个经验。出事不怕,按规矩来,现在条件好了,大部分家庭都有车,保险都是全的,所以,对广大车友来说,三不一没有是对的。
行人在人行道上被机动车撞倒受伤,交警认定机动车是全责,但是机动车司机却玩起“三不一没有”,既不道歉,也不探望,更不垫付医药费,还以自己没有钱为由不赔偿。那受伤的行人应当如何维权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从法律的角度看,肇事司机是否有义务向伤者道歉、探望伤者和垫付医药费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侵犯自然人人格权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但侵害人身权的情况下,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为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并不包括赔礼道歉这种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上,侵权人也没有义务到医院去探望伤者和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无论是赔礼道歉,还是探望伤者和垫付医药费,均不是肇事者的法律义务,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
因为,从道德的角度讲,肇事者开车将行人撞倒受伤且负全部责任,应当对伤者表示最基本的歉意和慰问,对伤者进行积极救助。但如果肇事者不这样做,也无法从法律上去强制其如此作为。要知道,道德上的要求和义务,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那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应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肇事者开车将伤者撞倒且负全部责任,构成对伤者健康权的侵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伤者有权要求肇事者及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对伤者因此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肇事者玩“三不一没有”的情况下,伤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承保肇事者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者和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均拒绝赔偿,那么伤者及其家属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在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如果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仍然没有支付赔偿款,那么伤者及其家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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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要慌儿!朋友是律师,妹妹出事了,对方一副牛X哄哄的样子,别说探望、垫钱,连个歉意都没有,看他是怎么维权的!
2019年夏天,朋友妹妹外出吃午饭,在单位旁边路口出事了…监控录像显示,路口绿灯刚放行,朋友妹妹打着太阳伞,在斑马线正常走着,没走几米,一辆右转弯的小奥迪行驶过来,直接给朋友妹妹给撞飞了。
让人气愤的是,事故发生后,司机戴个墨镜,不紧不慢地下车了,先是围着小奥迪前车头看了一遍,又用自己手摸了摸车灯,然后拿出手机对着车头拍了几张照片,整个过程持续了有5分钟,丝毫没有考虑到一旁受伤在地的朋友妹妹…
随后司机终于想起朋友妹妹了,快步走过去,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右手手指也开始指指点点…据朋友妹妹回忆,当时司机并没有询问她的伤情,上来就是指责她不看路,提出去医院????看伤时,又被指责是装的,想讹钱…后来朋友知道了,立即报了警,交警到现场将奥迪车扣了,朋友妹妹也被送到医院救治了。
经检查,朋友妹妹小腿、膝盖多处骨折,需要立即住院手术,并预交手术交费8万,朋友通过交警联系上司机,司机一听说要交钱,态度蛮横,不露肯面,后来打电话也不接了…
这怎么办?钱自己垫付?在我的建议下,我们联系了交警部门,使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完成了先期的手术。
交警部门下发车检报告后,朋友立即到法院保全了对方小奥迪,保额40万!接到保全通知后,司机好像突然明白事儿,打来了电话,说想协商解决,被朋友一口回绝了!后来交警想组织调解,我们也没有同意,没几天交警部门下发事故认定书,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近两个月后,朋友妹妹出院,朋友也持事故认定书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刚开始法院法官,也想组织保险公司、对方司机进行调解,由于我方态度强硬,就是不同意,所以一直没有调解成功。到了2019年底2020年初,恰巧赶上了疫情,防疫形势很是严峻,案子判决一推再推,司机真是急眼了,想尽快提车用车,但又没有资金交保证金,不断得给我们打电话,朋友直接给他拉黑了。
等判决下来,已经是2020年底了,朋友妹妹拿到了该有的赔偿,一分钱也没少,诉讼费、保全费、停车费等通通由对方承担,小奥迪车还白白在停车场放了一年,期间的时间精力更是费得去了。
事后,用朋友的话说,自食其果,该有的教训!
所谓“三不一不”,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不去看望、不提前交钱、不承认责任、没有钱。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很普遍。原因是所有的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肇事车主只想让保险公司赔钱。然而,一些受伤的人会在要求业主预付款后予以否认。这也让很多车主不敢轻易预付款。
正如标题中提到的,a正常行走。在有人横穿马路的过程中,他被一辆由B.a驾驶的超速汽车撞上,他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判定,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责任。但是,在住院期间,乙方从未探视、垫付医疗费用,且未承担全部责任。更何况,当甲联系乙,要他给他钱治好伤口时,乙拒绝了,说他没有钱,所以他很生气。
显然,甲是“三不一”之后的典型事故,那么,乙该如何处理呢?首先,作为事故的所有人,乙方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公司不赔偿他个人的精神伤害,但公司不赔偿他个人的责任。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安慰一个人。其次,既然B已经买了保险,那么B可以要求a帮自己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只要不太过分,保险公司会提前赔付。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对于肇事车辆购买保险,a也不太担心。毕竟,最终甲方可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合理损失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对于a来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应得的补偿迟早会到来。
我也支持三不一没有。
遇到过一样的,住院顺带把他之前骨折的钢板取出来的手术费用也要我掏。
保险公司理赔员比你有经验,所以三不一没有是对的。
伤者自己也不要说肇事司机不来看望,不给钱。自己先掏钱看,借钱看也要先保命保肢体健全吧,总比丢了性命少了胳膊腿好吧,缴费单据留好,打官司该得到的不会少,至于其他的能不能得到,看你自己了。
还是那句话:自己的命自己关心。
这根本就不用维权。首先即使对方全责也没有义务探望和道歉,只要对方有全险更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因为全责方想垫付医疗费用也需要保险公司授权,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授权全责方垫付,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
事故责任清楚,伤员入院治疗开始保险公司就会派人伤专员跟进的,会告知家属医保范围内治疗报销,自行垫付费用。当费用超过一万,就可以开始向保险公司报销了!伤者也不用想着一直在医院住着,什么样的伤都是有标准的,自己一定要跟保险公司的人搞好关系,对后续赔偿有好处,真要到了打官司的地步往往对伤者没有好处。
伤者家属没有必要联系全责司机,只有到最后结案的时候由保险公司联系对方签字给保险公司授权对伤者进行赔付。赔付费用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贴等。如有伤残需要伤残鉴定书,需要二次手术的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费用!你不难为全责司机,到协商处理的时候司机会跟保险公司赔付人员说好话的,对伤者赔付有利。
不探望、不垫付、不调解,只愿意一切由法院判决决定,这是无数司机实践得来的经验,
希望你能理解。
司机不是不赔,法治社会也不可能容许他拒赔,只是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对双方都有好处。
那为什么三不呢?
1.本来就发生了人车相撞的事故,司机理应上门探望,
但事实证明司机一探望,往往被家属不问青红皂白揍得屁滚尿流满地找牙的,
吓得司机都不敢前去探望,一传十十传百,
现在只要是长脑子的司机都离伤者家属远远的,更别说上门探望了;
2.本来发生人车相撞的事故后,为了抢救伤者,司机尽力垫付钱给伤者救命是应该的,
但一旦垫付了钱了,打官司时这部分钱很难要回来,有的法院能将垫付的钱计算在内,
有的法院根本不管你这些,需要你反诉才行,
更差劲的是有的伤者和家属故意不返还这么多垫付的钱,
弄得司机或者自认倒霉不要了,或者再打第二次官司,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只要是长脑子的司机宁可背负骂名也不愿意垫付;
3.本来发生人车相撞的事故后,双方不必到法院打官司而协商调解就可以了,
但一些伤者家属往往狮子大开口或调解了以后又反悔,弄得双方反反复复互生不信任,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现在长脑子的司机都不愿意调解,都希望法院判决;
结论:双方还是通过打官司解决吧,谁是谁非赔偿多少如何赔偿,这一切由法律确定吧。
对于你说的“一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司机的保险如不够赔偿,
那法院会判决以及强制执行他的个人财产的,这不必担心,
除非他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光蛋,那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也的确拿他没有什么好办法!
那你就是杀死他,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所以你劝你朋友不用急,安心看病,自己先垫钱,
保留所有票据,出院直接伤残鉴定然后起诉,律师会帮你搞定。
这样做也许太绝情,但是却能最大程度保护车主的权益。在保险行业做的年头多了,见过的人或事就太多了。不论事故双方多么理智、多么豁达,随着事故处理和治疗过程中的磕磕绊绊,最后必然是翻脸的结局。当我的客户或朋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我只会提供几点建议:
1.根据交警判定划分结果负责,不要一时心软领全责,那样会遗祸无穷。
2.一般不建议垫付。由于治疗过程中涉及自费药和事故责任划分等问题,垫付的部分大概率打水漂。
3.交强险中关于人伤的1万元额度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的。
4.如果已经垫付,必须拿到相应的发票,并且与保险公司理赔员对接清楚,要求在后期理赔款中扣除。
5.如果伤者家属没钱或钱不够,为避免耽误治疗,可以配合伤者,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并分多次报销医院治疗费用。
6.关于是否探视的问题随情况而定。如果事故处理过程中,对方能够理性看待问题并且不存在讹诈倾向时,多次探视是必要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没必要为个事故结仇。
7.由于事故责任划分和治疗过程中会涉及自费项目,导致报销费用与实际花费有出入。如果对方对医疗赔付结果不满意,可以走诉讼渠道解决。即起诉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为同列被告。
8.行车过程中,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只要保险买全,保额买够,不违法(酒驾、毒驾、逃逸等等),就没什么可怕的。别慌张,配合交警处理就好。
三不一没有,意思是“不探望,不垫付,不调解,没有钱…”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留下足够证据,分清责任。
如果肇事司机真的采取“三不一没有”,受害者不用着急,自己医好伤:
1、保存好治疗费收据和各种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发票。
2、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时,证明误工费金额的相关文件。
3、与交警队联系,要求交警队做出调解。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获取对方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信息,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诉讼提供依据。
4、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方存在转账财产倾向时,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不需要诉前保全,法院也不会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5、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需要主张的各项费用。
6、法院开庭,一般法院裁定车主赔偿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
法治社会,依法办事!
感谢您的关注!
临近2021年春节我被车撞,让司机拿3000元了结,司机只出一千,协商不成,报案,经交警认定责任,对方全责,我无责。住院治疗时在医院过的年,司机一不看望二无电话或进行按抚,出院结算1万多元,拿到发票后让司机拿钱或少付一些给我(因为还要进行后续治疗),这龟孙让我去找保险公司要,即法院起诉,这一起诉不得了,4个多月才判下来,拿到钱后即去住院治疗,发现判赔的钱不夠用,就通知司机可能要治疗中断,让他少付些,拒付,无奈就去法院起诉,钱也不夠用就出院等法院传票,等钱判赔到位,继续治疗。我很想被车撞吗?是我无德还是司机无良?真是个孬孙????货!
你的朋友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机动车应该主动避让,让行人优先通行。当机动车有过错将人行道上的行人撞伤后,应承担全部责任。
你所说肇事司机是全责,玩起了不道歉、不探望、不积极配合医院给伤者及时治疗和垫付医疗费的“三不一没有"套路玩法,玩起了失踪躲藏。
首先被车撞了后,要立即拔打122或110报警,同时拔打120急救电话,让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治疗和抢救,不要耽误了就医时间。
事故处理交警接警后,会很快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并将驾驶员带去测试酒精含量,确认是否酒驾,同时将肇事车辆扣留。防止司机玩失踪,以便于让伤者得到更佳的治疗。
如果肇事司机不去医院缴费,可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打电话说明情况,让交警通知司机,司机玩没有钱,交警会协调保险公司先垫付一部分医疗费,保证伤者的就医问题。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也要保持冷静,千万别对司机进行人身攻击,来发泄心中的喷怒,这样做反而对事故的处理增添麻烦。肇事司机会乘机会说他也是受害者,就对事故不问不理,不出钱。如果要是把肇事司机打伤了,你还得赔偿司机的就医费,误工费等。
最好办法是通过办案民警,双方在一起进行协商,要求司机向医院交纳治疗费,和要求司机赔礼道歉,对伤者在治疗期间的看望和问候。
如果司机置之不理,玩失踪,你完全可以不给他出伤情证明,他的车被扣在交警队是不能放的,这样司机就会主动向伤者联系,只要双方和和气气坐下来协商,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的。
原来你的朋友也知道“三不一没有”?一些律师都不知道。“三不一没有”是不探望病人、不垫付医药费、不承认交警的责任认定、没有钱。
对这样的司机,愤怒、着急都没用,也不用想着出院后如何报复,没必要,私下报复,人家是交通事故,到了你这里就是故意伤害了,弄不好自己的医药费拿不到,还得进监狱。
最好的出气,就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先看对方的车的行驶证,是私人的车,还是单位的车?要求交警先扣押车,不能放行,然后做伤残鉴定,这个要早做,否则都看好了再去做,会出现偏差;然后再问医生,这病需不需要继续治疗,如果需要,大概多少钱。
交通肇事的案件,责任人要承担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补偿费等。
如果对方没钱,但汽车投保的话,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一般人们都会投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不会没钱的。
就算对方号称没钱也不能放过,在执行阶段将对方加入老赖黑名单,对对方进行限制高消费,只要发现对方的财产线索,就申请恢复执行,总不能让对方太舒服。
‘三不一没有原则’,具体内容是“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节、没有钱”,这是个看上去非常冷酷甚至不近人情的处理方法,但是这却是这么些年来车主们总结出来的最好的方法,这主要是怕被垫付后伤者又认 保险公司又不赔、去看望时被情绪激动的家属殴打,所以就把一切都交给保险公司了。
关于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只要车主不是违规驾驶并且购买了保险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车主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且车主不给垫付医药费也不犯法,那么伤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保证呢?
在交通法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我总结归纳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中的规定:
第一: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管有钱没钱,医院必须及时救治病人;
第二:根据最新的交强险赔付金额,保险最高可以垫付一万八千元;
第三:钱不够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提供帮助,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如果还出现费用不够的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应急医疗费,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例、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
你可以好好跟车主沟通,不要强求别人来垫付,但你可以要他多跟他的保险公司沟通,如果交警确定了是他全责的话,可以要交警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因为有条例规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但是,只要接到交管部门“先行垫付”通知,核对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如果实在是不行,那就只能自己先垫付了,但一定要保留相关票据,只要保留了相关票据,到后面基本保险公司都是会赔付的,至于你说的出气就先不要去想了,先治疗好自己,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 车主也肯定是不想看到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作为司机是支持三不一没有原则的。但既然题主作为受害方提到维权的问题,就在这里说一下:
1.该治病治病,肇事者不出钱难道伤还不治了吗。对于部分受害者说治疗需要很多资金,自己家境困难,一下拿不出来怎么办。这里有两个方法可以做到。①咨询所住医院,由医生预估一个大概费用,然后签字医院盖章,拿着这个证明给肇事方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一次性支付该笔金额总数的70%。剩余的在治疗结束拿着病历,住院押金条再去保险公司报销。②可以先自己支付一笔费用,然后向保险公司分段申请。例如,自己支付2万的医疗费了,拿着垫付的押金收条去保险公司要求分段赔付。保险公司最终是会押着最后一笔钱不支付,还包括除医疗费外的其他费用不支付(包括护理费和后期康复辅助费用等,需要治疗结束才可以支付)。
2.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区分责任,如行人是闯红灯或低头玩手机造成的鬼探头,会有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如果赔付70%还需要乘上司机责任的百分比。
3.除了这些费用,如果发生致人受伤的情况,有一部分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①关于受害方是除了定点医院的医疗消费,私人购买营养品或者使用其他治疗方法(包括进口药物)所产生的治疗费用不会承认。②关于肇事司机,酒驾毒驾等不赔偿保险的不算。受害方如果能提供解决问题时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这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由肇事方司机自己出。包括打官司时使用的交通费等。
本文由作者:喵锂 于 2023-03-18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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