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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家的拆迁款没分我,现在要分摊医药费10几万,我该出吗?

去年岳父家得了200多万房屋拆迁款,我老婆一分没得,现在生大病了,10几万医药费就想到要我们来分摊,这个钱该不该给?
  • 龙城奇遇记龙城奇遇记
  •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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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nero—尤涅若
「Yurnero—尤涅若 」发表看法
2023-04-08

岳父家的拆迁款是属于岳父家的,不分你也很正常,一般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主动要求再分娘家财产的。这和遗产继承不同,不要混淆,女儿有遗产继承权但不代表可以分享岳父家的财产所得,当然父母愿意给嫁出去的女儿那另当别论。现在岳父生病了,法律规定儿女必须赡养义务,虽然你老婆出嫁了,从法理上来讲应该还要赡养父母,毕竟父母养育孩子付出了太多太多,从情感上来讲也应该出一部分医药费。你作为女婿不应该只从利益的角度出发看待这件事情,做人要有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所以不管以前有没有分财产给你,你都应该出医药费救治自己的岳父。

诺哥哥和晏小妮子
「诺哥哥和晏小妮子 」发表看法
2023-04-15

现在有些人的嘴脸,特别的恶心:你给他说道理时,他给你讲传统。你给他讲传统时,他又给你说道理。

如果你说:“男女平等,女儿就应该和儿子一样拥有分家产的权力。”

这时候就会有人给你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当然不能分财产的权力。

“好吧,既然都是别人家的人了,那应该和原先的父母就没有任何关系,就不需要分摊医药费。”

这个时候又会有人给你说,孝顺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

反正女人是最倒霉的,只要娘家有个哥哥或者弟弟,娘家的任何好事都轮不到她的份。而一旦娘家出了啥事,各种大义、道理、传统就全部砸过来了。

我身边就发生过这种特别“无赖,不要脸皮”的事情

我工作的城市这几年到处都在拆迁,有个柜员姐姐娘家就是拆迁了。赔了3套房子加150万的现金。

她家两个小孩,还有一个弟弟。按常理说,赔偿了这么多的财产,无论如何也得给女儿分一点吧。

但是,她爸妈干了一件啥样的事情?

三套房子自己留了一套,然后其余的两套都给了她弟弟。另外200万的现金,给她弟弟150万。他们自己留了45万,给了自家女儿5万块钱。

她爸妈说,他们要留一套房子住,然后45万是用来养老的。她弟弟现在工作不稳定,还没娶媳妇,所以给两套房子加150万现金。不然的话,他们作为爸妈的心里不安。

如果你是这个姐姐,遇见这样的爸妈,你能怎么办?

但凡你稍微有点意见,马上就有很多人喷你。说这钱是你爸妈的,他们想怎么给就怎么给。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没资格分家里的财产。

而且更让她生气的是,她弟弟的钱就是存在她所在的银行,但不是她工作的银行网点。她因为有揽储任务,就想让她弟弟帮下忙,但被无情拒绝。

这个姐姐也是生了好久的气,但没有任何的办法,这事情最后也就只能慢慢让它过去。

天有不测风云,去年的时候她爸爸突然重病住院,住院两个多月,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多万。

没想到出院的时候,她爸妈说,要她和她弟弟平分医药费,每人拿15万。

这个姐姐当然不愿意了,并不是她对父母不孝顺。

她爸妈自己有存款,明明有能力支付医药费。而且拆迁的时候,可是给她弟弟分了150万。这30万无论如何算,也是应该她弟弟拿大头才对。

她就不同意平分,只愿意拿5万块钱出来。

这下子两位老人可恼火了,劈头盖脸的就是对她一顿骂。

但是这个姐姐狠了心了,就是只拿5万块钱出来,多一分没有。她说当初自己就只分了5万块钱,现在全部拿出来。再多的钱,一分钱没有。

她爸妈真的不是一个善茬,后面直接来到我们银行。就是站在大门口对她破口大骂,说她不孝顺,不管老人死活。

不知道实情的路人,都以为是这个姐姐的错,也是在一旁帮老人附和,纷纷指责这个姐姐。甚至还有存款的客户,特别的气愤,扬言要把钱取出来,不存在我们银行。

这个姐姐委屈死了,就只能在柜台里面哭。

我作为网点负责人,也是被弄得没有任何办法。最后只能打110报警,让警察把两位老人请去派出所冷静一下。

岳父家拆迁,没分你老婆一分钱。现在却要让你小两口,分摊十几万的医药费,这就是在摆明欺负老实人

我还是那句话,当初谁得了拆迁的最大好处,就应该主动去承担这医药费。你老婆一分钱没拿到,这医药费意思一下就可以了。

千万不要顾虑世俗的眼光,世俗只会欺负老实人。

你们小两口,出个万把八千块钱,就足够了。

如果有人逼迫你们,你就让你老婆反问那个人:嫁出去的女儿,到底是不是泼出去的水?到底是不是别人家的人?

如果他回答是,那你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稍微分摊一点点就可以。

如果他回答不是,那你就去反问他,既然不是别人家的人,那为什么拆迁的时候没有分钱呢?

有些人就是无赖的很。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说传统。你和他说传统的时候,他又开始和你讲道理。

俗梦
「俗梦 」发表看法
2023-04-15

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一定不能给分摊这笔医药费,我已经吃过这种亏了。

我岳父的家里搬迁了,矿上给了150万,煤矿搬迁和拆迁不一样,给的钱略低。

我岳父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50万给两个儿子分了,这钱和咱没关系,咱也不说什么。

两个小舅子分到钱以后,立马进城买了一套楼和一辆车,这笔钱在很短时间内就被挥霍完了。

村里没地方住了,我岳父就去城里租了一个车库住,也没去三个子女家住。

前几年突然得了一个病,一开始说肚子疼,他去药店买了点药,也并没有当回事,后来腹痛难忍,呕吐。

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说是肠梗阻,最开始医院给开了点药让回去吃,吃了一段时间,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病情却严重了,腹部的硬块越来越大了。

又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说是必须做手术了,就开始办理手续住院。

前前后后也花了八九万吧,我岳母说必须均摊,一家平均下来也就三万,我也没有说什么,第一次就均摊了。

老丈人去年回村上坟被炮竹打到了眉心,他也没有当回事,也没有和我们说。

过了七天,老丈人突然不行了,浑身发紫伴随着抽搐,两个儿子立马拉到了医院,医生说是破伤风,让赶紧去太原,市里的医院不收。

于是立刻拉着去了太原,好多医院听说是破伤风以后就拒收,跑了好多医院终于在白求恩住下了,住了一周,这个医院也治不了,让赶紧去北京。

医生说估计需要六十万左右,白求恩医院也不要了。

就折腾这一趟,十几万就扔出去了,两个小舅子手里没钱,我手里但是有两个,但是六十万我也拿不起。

两个小舅子将亲戚借了一个遍,也不过凑了几万而已,刚好够个路费,去北京必须救护车一路拉着上北京,路费就要好几万,具体几万我就不说了。

那时疫情还挺严重的,北京医院根本住不进去,找了一个朋友才住进去,每天医药费就要一万多,两个小舅子在北京一天也得近一千的生活费。

我给拿出十五万以后,还是杯水车薪,两个小舅子虽然有房有车,但是手里没钱,我出了十五万以后就不愿意继续出了。

当时我觉得六十万都不够,两个小舅子也不想办法。

我就和他们说,你们要救那就准备卖房卖车吧,我也算仁至义尽了,你们也不用指望我继续往出拿钱了,我也得生活,剩下的钱我也给拿不动了。

两个小舅子再次回去向亲戚们凑钱,可能是大家觉得救不活了,不愿意借给太多,又凑了几万,对于治疗破伤风还是杯水车薪。

因为我不给往出掏钱了,我妻子每天和我吵架,非要我将剩下的钱拿出来,但我坚决不给继续出医药费了。

我的工资也不是每个月开,孩子上学要钱时我给去哪里借,家里也不可能好几个月不用钱吧。

我妻子还让我去问亲戚借点钱,我直接就拒绝了她,借钱是需要还的,两个小舅子拿不出钱,我怎么去还这么多钱。

我说:“我只能说尽力去救,不可能倾家荡产去救。”

当时还弄了水滴筹,但是也就筹到几万而已。

两个小舅子低价卖了房,一直在北京耗着,共花了68万医药费,终于将我老丈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我岳母又让平摊这笔钱,我直接就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我说:“我只能给出那么多医药费,再多一分也没有。”

现在他们一家人连话都不和我说了,老丈人现在和正常人一样,一开始嘴歪的不能说话,后来慢慢好了,我不得不佩服北京医疗真的强大。

你均摊一次,次次均摊,两个儿子多出点医药费不是应该的吗?

所以我建议你,医药费还是要出一部分的,但是尽量不要均摊。

升米恩斗米仇,他们并不会因为你均摊而感谢你,只要你有一次不均摊,就会反目成仇。

周律师说法
「周律师说法 」发表看法
2023-04-15

偏心的父母哪里都有,不孝的儿孙从来不缺。

这两者,看起来不相干,实际上,却很大程度上互为因果。

很多时候,父母的偏心,是儿女不孝的导火索。

父亲生大病,女儿、女婿不愿意分担十几万的医疗费,在不知情的人眼里,是不孝。

但是,在女儿、女婿心里,却是满腹心酸,可向谁说?

对此,周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和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一下这一家子人的是非对错。

一、从法律责任和义务上讲,该拿!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应该在父母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

这与是否获得父母财产无关。

如果女儿以没有获得父母财产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是违法的。

因此,本案中,女儿女婿对老人的医疗费,依法应该分担。

老人把自己获得的200多万拆迁补偿款,全部给儿子,从法律上说,是合法的。

这是老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权的合法行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女儿。

作为女婿,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协助妻子对岳父岳母进行赡养,真正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女儿。

但是,生活中,女婿实际上是承担了赡养义务的,比如本案中,需要给老人的10多万元医疗费,是女婿和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包含有他一半的份额。

二、女儿可以请求依法少拿,分得老人巨额拆迁款的儿子应该多出。

之所以这样说,是有充足的法律依据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继承时,可以分得较多的遗产。

反过来亦成立,从被继承人处得到了较多财产的,应承担较多的赡养义务。

本案明显不公平的事实是,老人把自己获得的200万拆迁款全部给了儿子,第二年自己生病,需要大额治疗费用时,自己无力支付,却又要求没有分得一分钱的女儿和儿子一样,同等分担10多万元。

按常理,仅仅一年时间,儿子不可能花光了这200万,为父亲支付这二十多万的医疗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女儿来说,从法律途径上,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判决由老人的儿子承担该笔医疗费的更多份额。

三、老人的做法十分错误,虽然在法律的支持下,他能得到女儿的赡养费,却很难获得女儿心甘情愿的“孝心”。

老人年老后,儿女尽赡养义务,除了给予其生活物质上的保障外,更应该从心理上关怀、陪伴老人,老人生病时应该嘘寒问暖、带其看病,孤独时应多陪伴他们等等,让他们享受儿孙绕膝、亲人陪伴的天伦亲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比物质更重要。

如果老人在财产处理上明显不公平,寒了女儿、女婿的心,即使有法律撑腰,迫使他们支付赡养费,但是,却无法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对老人尽孝心,无法得到他们真情的对待、真心的照顾。

另外,老人的这种做法,其实反映出,他内心的价值观是扭曲、矛盾的。

一方面,他骨子里信奉“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重男轻女。

另一方面又接受了“男女平等”的新思想,在对女儿的赡养义务履行上,实行“双标”。

但是,说到底还是重男轻女,偏袒儿子。

事实上,很多家庭不和睦,儿女之间相互不往来,甚至如仇人,很大程度上是老人处事不公平带来的。

老人的这种做法,不但有悖现代法治精神,也与现实社会道德风尚格格不入。

四、特殊情形下,该笔拆迁补偿款还包含有女儿的合法份额,其可以请求依法分割。

女儿出嫁后,如果其户籍没有迁出,其仍然是娘家村里的村民,拆迁后,她也是合法的安置补偿对象,享有安置补偿权利。

老人获得的这笔2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中,包含有女儿的份额,老人将其全部给儿子,是无效的,女儿有权请求分割,获取属于自己的份额。

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形。

有的家庭里,孩子众多,作为家庭里的长女,大姐,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早早地就辍学打工,自己省吃俭用,所得收入全部给父母用于家庭开支,供弟妹吃穿、上学,维修房屋、甚至重建等。

总之,这个家庭,她付出了极多,有精神上的,更有物质上的。此时,家庭共同财产中,她依法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所以,拆迁补偿款里,她也依法应拥有一定的份额。

总结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否获得父母的财产,都应该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但是,作为老人,在对待子女时,应该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摈弃过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重男轻女的思想。

否则,很容易给子女带来矛盾,当自己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也很难得到子女们心甘情愿的孝顺。

我是周律师,无偿解答,义务普法,愿天下无讼!欢迎关注私聊。

凡人闲聊
「凡人闲聊 」发表看法
2023-04-11

拆迁款与医药费有联系吗?

去年岳父家得了200多万房屋拆迁款。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你岳父家的房子是农村老房,可能是国家建设用地,对这片老房予以征收。征收不能白让村民腾房,根据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定价并公示,广大村民认可就可领取补偿费。

岳父家领取房屋补偿费200万元,如何安排使用这200万元,是个大问题。

如果岳父,岳母都在,由两人坐下来商量,别忙着分钱。即使把钱分给子女,也不是全分给子女,自己手中得留钱。

因为农民没有退休制度,不能享受养老金。现有的城乡基础养老金1个月仅100多元,不好干啥。更谈不上“养老”。

为此,200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留下两人的养老钱。

这养老钱是指下不了庄稼地,干不了农活时,谁来养活自己?

指望子女不如指望自己。

留下养老钱,吃喝穿费用不用愁。

不能动弹做饭轮流上子女家吃口饭,不如在自己家吃饭顺心。

有养老钱,底气足,雇个保姆,想吃啥让她做啥。

图省心,找个服务态度好的养老院一住也是不错的选择。

留下钱在身体差时有个保障。

生活不能自理时,指望子女来伺候。他可能因家里有事脱离不开,不如花钱雇护工。

有病住院,自己留钱不用子女摊钱。久病床前无孝子,有钱找人护理。

再谈一下岳父家这20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岳父母愿分给谁就分给谁,这是赠送行为,作为子女无权干涉。

但有个男女平等的问题。在一些人眼里“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仍有重男轻女旧意识。把拆迁补偿款全部或者大部分给了儿子,出嫁女儿一分钱没有。出嫁女心里憋气,女婿心里也不平。

为此,老人赠送个人财产时,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不制造家庭不和的事端,不埋下家庭矛盾的种子。

回过头来,岳父母生大病,10几万需要平摊。

在法律上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婿协助妻子尽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虽然岳父母处事不够妥当,你妻子心中有气,治病该摊钱的还是得出。

分拆迁款与治病摊钱不是一回事,不该联系在一起。

明月情感js
「明月情感js 」发表看法
2023-04-14

去年岳父家得了两百多万房屋拆迁费,我老婆一分没得,现在生大病了,十几万的医药费,就想到我们来分摊,这个钱该不该给?

我觉得,孝敬父母是自愿的,没有什么该不该。如果你愿意孝敬你就孝敬,如果你不愿意孝敬,那也没办法。

虽然说岳父母拆迁款没有分给你一分,做的有些欠缺,那已经是过去的事。可能是因为岳父母的观念比较保守,认为嫁出去的女儿不是自己家的人了,不应该分拆迁款。谁都不是圣贤,谁都不是完人。

我认为,父母做的对不对,那是父母的事情;我们如何做人做事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要有自己的原则立场。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有就多给一点,没有就少给一点。只要我们问心无愧,尽到自己的孝心就可以了。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欢迎朋友们发表自己的看法,友善交流和讨论。

兵冰2020
「兵冰2020 」发表看法
2023-04-11

你岳父在拆迁,200多万没分给你老婆一点,第一,我认为有这么多的拆迁款,他如果给了他儿子,那么这一次她病了就应该他儿子出钱交医药费,这老人也真是的,为什么要把拆迁款全部分光呢?所以这样子的老人确实不够聪明,应该把拆迁款留在自己的口袋,或者是分一点给他们,最起码要保证自己以后的生活才是,第二,我认为如果他真的把200多万分给了他的儿子,自己就必须有他儿子给钱,你们不给也不会有人找你麻烦的,这是合情合理的,当然,如果老人没有这笔钱,他没有钱,那他生病了,你们是一定要给钱的,现在点民法典有点不太合理,分钱的时候没有女儿的份,家产没有女儿的份,只要老人要赞扬了,就说女儿也一样,要养父母,不知道当初他们定的是怎么想的这个名字

往事如云149428315
「往事如云149428315 」发表看法
2023-04-11

岳父家的拆迁款没分你,现在要分摊医药费10几万,问你该出吗?

首先你岳父家拆迁款得了200多万,确没有一分钱给他的女儿,不错老人有选择自己的拆迁款的权力,给谁不给谁,傍人也无法干涉,不过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会伤了女儿的心。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拆迁款都给了儿子,自己分文不留,养老再伸手向子女要,给儿子钱的时侯儿子是满心的欢喜,但伸手要养老钱的时候得看儿子媳妇的脸色和心情。

悲哀啊,其实老人可以一半自己留着养老,一半儿子女儿平分,给自己留条后路。人在关健的时侯,靠谁也无用,自己有才是硬道理。估计你岳父后悔了。

现在的问题是生了病要10几万要女儿家分摊,当初得了拆迁款怎么没给女儿分一点呢?还有脸开口要?作为女婿你没有瞻养岳父的义务,有义务的是他的女儿,估计你爱人也很伤心,心寒啊,但毕竟是她的父亲,父亲生病作为女儿得去探望,至于药费,有能力承担一部分,没能力少承担些,这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儿子多承担一点是天经地义的。

摊上这样的老人,你还真没办法,如果说儿子对他不管不问的话,那才真的悲哀,养一个白眼狼儿子,给钱时是爹,没钱做孙子也不如,教训何其深刻。

估计老人有后悔之意,但想要回也难,尽管他有拆迁款没有一分钱给你们,但他毕竟养了你爱人那么大,他养她小,你们也得给养他老,有钱多给些,没钱少给些,尽自己一份力吧。

自传频道
「自传频道 」发表看法
2023-04-08

这还是2014年的事情,我的岳父家拆迁款100多万我没拿到一分。但是因为岳母病了的时候医药费,我全部出完了。所以岳父笑了,舅子哥学会感激了,我的老婆更爱我了。

所以这钱应该出,但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情况,如果自己的经济状况不错,分摊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是孝敬老人。

我说一个我自己的故事:我的个子不高,长相也不出众。而且当年经济条件特别差,按照我们农村的说法,就是“讨不到婆娘”的哪种人。

但是我很幸运,我们一个村的姑娘小丽选择了嫁给我。我们属于青梅竹马,从小都是一块上学,一块回家。我的学习都是他辅导,当然我也不会允许有谁欺负她。

也许是从小的这种感情让我们彼此分不开,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叫做恋爱。只不过是一种出自于本能的保护,或者是出自于一种习惯性的依赖。

高中毕业以后我们两个都双双辍学,暂时在我们老家县城的餐馆里面打工,面对社会生活的不如意,我们这个时候就成了彼此心里话的诉说者。

然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们已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可是想要结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家里没有修房子,手里也没有几分钱,彩礼也付不上,到底谁才能够嫁给我?

当我把自己的烦恼诉说跟小丽听的时候,她却表示愿意和我在一起,当时我的心情是多么的高兴。等她回家跟他父母一说,她的父母当时就表示了不同意:“他长得又丑,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你到底图个啥?” 所以她的父母阻止了小丽跟我来往。

但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主见,知道这件事情想要靠她父母的同意基本上不可能,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两个人悄悄地逃到了广东打工。

打工的经历我们就不用说了,几年之后我们也有了自己的小孩(但是还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在我们打工的日子,她的父母家里房子被拆迁,当时赔了一百多万。

不过这个钱根本就没有通知我们,被她的哥哥拿去在我们县城买了房子,然后就是张罗着结婚已经买车等等,到最后也没有剩下多少。

这个时候我们两口子已经小有成就(暂且称为两口子吧!),因为我们两个人都算勤劳,再加上在老家的饭店里面干过,所以打了两三年工以后,自己开了一个小小的川菜馆,就在我们打听了小区门口。

因为物美价廉,我们两口子人又实诚,不久之后连续看了两三个店,钱也有了,车子也有了,只是还没有买房子而已。

这个时候突然接到岳父的电话,说岳母已经病入膏肓,需要我们立即赶回家,对于我们两口子私自出走的问题,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时间去提。

我们两口子把店交给专门请的人员管理之后,急急忙忙地回到了家里,看见岳母躺在病床上那种憔悴的状态,老婆的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

这个时候就面临着一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情? 这个病症花几十万不一定能治好,但是不花钱是一定治不好的。

岳父的意思已经承认了我们两个人的婚姻,毕竟已经有小孩了。所以岳母这个病他要求我们两兄妹平均分摊治疗费,因为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岳父又不想放弃,自己手里面也没有钱。

哥哥的拆迁款已经花完,手里面也拿不出多余的资金,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老婆征求我的意见(我们家都是我做主)。

这个时候我没有任何的犹豫,从卡里面取出了40万嫁给岳父,让他好好的把岳母治疗好,其他的暂时不用去多想,如果不够的话再跟我说。

毕竟人命才是关天的事情,至于我的舅子哥出不了钱,那就让他多出一点力,服侍一下岳母就行。

广东那边的几个饭店毕竟离不开管理人,我们两口子到民政局正式领了结婚证以后又再次到了广东,这个时候心里面已经没有了任何的负担,小丽成为了我明媒正娶的老婆。

事情已经过去了多年,岳母的病在我们两口子的帮助下已经痊愈,岳父母和女婿之间也没有了什么隔阂,从此我们亲如一家人。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好的办法吗?

所以就算岳父母拆迁款没有分过自己,但是我们也要感激他们赐给了自已一个好老婆。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尽量的选择帮助吧!毕竟我们用善良去对待一些事情,最终收获的是无怨无悔。金钱只是一时的,而亲情却是永久的。人也许失去了就永远不再回来,但是金钱如果没有了我们还可以去挣。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所以我觉得不应该计较这分摊的医药费,能够尽力和尽心就是最好的选择。

中年老刘聊财经
「中年老刘聊财经 」发表看法
2023-04-13

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岳父拆迁款200万,一分钱也没给女婿,现在岳父生病要求女婿分摊10万多的医药费,女婿自然心不甘情不愿,这叫“对等”。

但从法理的角度而言,特定情况下,可以让妻子主张200万赔偿款的一部分,同时分摊医药费也是女儿的义务。

这个问题牵扯到拆迁款划分和养老两个问题,同时后续又会牵扯到百年后的继承问题。我们从法理角度出发,分别阐述下:

01,200万的拆迁款,女婿到底有没有份?

拆迁补偿中,既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拆迁款200万,说明补偿形式是货币补偿。又鉴于拆迁是发生在农村,大概率200万中不止有房屋拆迁补偿,应该同时还包含征地补偿。

那么已经出嫁的女儿,女儿女婿能否主张这200万拆迁款中的一部分呢?

对于已出嫁的女儿,能否获得娘家拆迁款的问题,答案不一而定,具体来说:

一种情况是,如果女儿户口未迁出,那么女儿依然是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家庭承包地中有她的份额,而征地补偿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项目。也就是说,200万的拆迁款中含有征地补偿,耕地中又有女儿的份额,因此可以主张分配这一部分。当然,对于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补偿,女儿不是使用人、产权人,也就无权分配这一部分,全部归岳母岳母所有。

与这种情况类似的是,假设女儿嫁到了城镇,户口也迁到了城镇,按照“对进城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女儿耕地份额并不会因为户口变成城镇户口而消失,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的。

另一种情况是,倘若女儿因出嫁,户口迁到了丈夫所在村集体,新集体给她分配了土地,原村集体将她的份额已回收。此种情况下,女儿无权分配这200万拆迁补偿。

注意,即便如第一种情况所说,可以分配一定比例的拆迁款,主张人也是女儿一人,女婿是无权主张的。

归纳为一点:岳父未分配女婿(女儿)一分钱的拆迁款,并非一定无事实根据,关键看拆迁款中是否包含征地补偿,以及女儿的户口是否迁到了新的村集体而获得了新分配的土地、原村集体是否已经其土地份额收回。

02,分摊岳父十几万的医药费,女婿“委屈不委屈”?

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义务,这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因此女婿法理上无需承担岳父的医药费。但是,女儿作为子女,赡养义务是法定的。

“分摊医药费”,可以理解为赡养义务中的一部分,女婿虽然无赡养义务,但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都有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的。也就是说,女婿不用出医药费,但女儿必须出。

又因为是法定夫妻,婚后的工资收入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女婿不情愿分担医药费,实际上女儿支付的医药费中也有女婿的一部分。

再退一步讲,即便女婿有“情绪”,认为该分给他的拆迁款一分也没给,现在分摊医药费不公平。但是一码归一码,赡养义务不以不分配拆迁款为“对等”,医药费该出的还是要出的。另外,假设女婿认为法理上拆迁款有妻子的一部分,那么可以让女儿提出主张。

所以这事的脉络就很清晰了:拆迁款不一定有女婿的一部分,但妻子作为岳父的女儿,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应当分摊医药费。

03,是否承担医药费决定后续继承问题

作为岳父的女儿,妻子是岳父岳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而如果此次不分摊医药费,一旦其他子女举证其有赡养能力而未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女儿的继承份额可以少分,甚至是丧失继承权。

婚后的继承所得,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形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现在作为女儿女婿,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倘若拒不承担医药费分摊,那么百年之后对于这200万拆迁款的继承,可能份额较小,甚至构成“遗弃”的情况下,无继承权。

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女婿就应当好好思考一下到底要不要分摊这十几万的医药费了。

写在最后: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在岳父病重的前提下,应重“情”,而非重“利”!

以上都是基于法理角度来分析的,其实对于我们而言,家庭范围之内,情感更重要。

如今岳父病重,急需要医药费,作为女婿,有能力承担一定要敢于承担、主动承担,而不是一味的打自己的小算盘、溯及以往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暂时把这些矛盾搁置一下,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况且赡养义务还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分摊医药费在法理上就讲不通。

从妻子的角度出发,倘若女婿能主动承担部分医药费,也能加深夫妻感情和信任,有利于家庭和谐。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在此关键时期,主动承担更能彰显、践行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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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涧小溪113A
「山涧小溪113A 」发表看法
2023-04-13

(原创)按照我这里的传统规矩来讲,不应该分摊。因为是出嫁姑娘,她没有继承娘家财产,其父母亲的养老费,生活费,医疗费,理应由继承其财产的儿子负担。

作为出嫁姑娘呢,她已独立组成了另一个家庭,她和丈夫也有这个家庭老人的养老任务,还有抚养自已子女义务。对于娘家父母只能尽孝心,在老人有病住院时,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愿尽心而为,而不是被娘家人均摊硬派任务。如果说是按照一些新观点均摊医疗费,那么同时也应该均分老人的财产。

目前,我这里的农村多数还沿续着这样一种传统老规则。

本人认为,这样是公平合理的。从心理上讲,本人不赞成让出嫁姑娘分摊老人医疗费。本人是这样讲的,家庭中的养老之事也是这样办的。

勇敢的芒果T
「勇敢的芒果T 」发表看法
2023-04-15

一,岳父的拆迁款恳定给小舅子,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老人可能都是这样的处理方式。二,岳父和小舅子又居住在一起,今后指望小舅子养老呢,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这些老人身上已经生根发芽。三,现在最大的焦点,就是岳父要分摊医药费10万,再叫你们去平摊,也有些不公平,你很难接受,你能推辞,你的妻子是不好推辞的。四,很多事情,很多矛盾难以有一个公平的说法。五,劝你还是出于一点爱心和善心,出于亲情关系,尽力而为,有的时候大局还是要顾的。

责渗入心
「责渗入心 」发表看法
2023-04-09

你岳父家的拆迁款之所以没分给你,实际上不是没分给你,而是没分给你老婆。因为你岳父家的任何财产,只要做为女婿的你没有尽到任何的赡养义务,是得不到任何财产分配的。你的岳父实际上已经把自己的女儿当做:“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把你老婆当成了外人。既然财产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继承,那么赡养的义务也就不存在。你岳父病了要你分摊10几万的财产,完全有理由不去支付。但如果你从人道这个角度出发,考虑到你老婆和你岳父,必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骨肉亲情关系,适当支付些而不是分摊的医药费,也是可以考虑的。

晃晃悠悠的时候
「晃晃悠悠的时候 」发表看法
2023-04-11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该出也不用出。

凡事有始终,200多万元的拆迁款,没有女儿女婿的事,也就算了,毕竟是老人自已的钱,有自由支配的权力。

关键是一大笔拆迁款哪里去了,如果是在自己的手里,那就拿出来治病,不够再说;如果是都给了儿子,儿子这时候不可以潜水,承担区区十万医药费理所当然。

话说回来,毕竟是女儿,父母有养肓之恩如果是有能力,不计前嫌,报答父母,更显得高风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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