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600杀了三人,为了3600丢了一条命,从这个角度来说,当然是被杀3人不值,毕竟一命换三命。
但理智告诉我,这两个都不值啊!为了三个恶魔把自己搭进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无论怎么算都不划算。
他们欺负你,克扣工资3600,你不服气,你气不过,意气用事,逞莽夫之勇,暴力解决问题。可你有没有想过,问题的根源还是没有解决,这3600没要回来反倒把命搭进去了,不值当啊。
可是,倘若不是被逼上绝路,苦苦哀求,苦苦挣扎协商讨要未果,你也不会大开杀戒!
难道真的没有正规途径解决吗?
答案是有,但很难。
我国法律上诉都按照“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为了拿回3600元被扣工资,你要自己去找证据,自己去请律师打官司。
可普通老百姓哪有钱请律师啊!3600对他们来说大过天。况且搜集证据也是异常艰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别人扣工资肯定有托辞,你一老实人,肯定平时被扣工资也没有搜集证据,这一来二去可不就只有最坏的办法了。
唉!从这次恶性事件背后,折射出很多社会现象,这绝不是个例。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思考????切实可行的办法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法律,有些底层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怎么解决才是对的,在他们潜意识里,很可能就是“不还钱就偿命”。
庆幸的是,男子仍存有良知,未伤及无辜,白衣女子有幸逃过一劫。没有无缘无故的恶,所以,千万不要把人逼上绝路,要不然,你连下跪求饶的资格都没有。
冲动是魔鬼,为3600杀三人肯定不值,杀人偿命,难道犯罪嫌疑人殷某不懂吗,区区3600元去杀人,而且杀的还不是一个,显然不符合逻辑,当看到网上评论案件发生的原因后,我的看法也有变化,网友说,可以找找当地劳动仲裁帮忙解决,可殷某刚来到大城市打工,根本本不知晓,就是知道,劳动仲裁能解决问题,费用呢,请个律师最起步价5000元;有人说报警寻求警察叔叔帮助,叔叔告诉殷某经济纠纷不归说法他管;还有的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殷某,被逼无奈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我看法,就是当地人,欺负外乡人尤其是远乡来农民兄弟,一句话“欺生”要钱就是不给你,再纠缠先骂后打,打了也白打,你一个外乡人在当地既没有背景,又没有帮手,翻不起多大的浪花来;他们这些人,欺负外乡人当成了家常便饭,干的就是雁过拔毛的勾当,有很多在此打工的农民兄弟,被克扣了工资以后,都忍了准知道,要不回来就不在讨要了,谁也想不到,殷某是个硬茬,要钱不要命主,不吃这一套,不把钱要回来誓不罢休。
网友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信息是犯罪嫌疑人殷某,通过中介来到电子厂打工3个月,起初谈的时薪是19元,但最后发工资时,却按照时薪9元发放,最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原本4000元的工资,只发放了400元,剩余3600元则不知去向。殷某多次跟被害人,要钱过程中受到嘲讽,有人曝光犯罪嫌疑人,殷某之前去办公室讨要薪水的视频,视频中殷某一直表现得低三下四,而被害人曾某,却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甚至将他打翻在地,并进行羞辱。而现场的其他人并未阻止,反而是幸灾乐祸,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样子。
案发前这天,犯罪嫌疑人殷某,约好被害人曾某,还是讨要工资的事,可话不投机闹翻打了起来,曾某提前也做了充分准备,身上了带刀,本来是恐吓殷某,没想到悲剧发生了,殷某在和曾某打斗过程中夺刀捅死了曾某,还把两个劝架的魏某,张某他俩捅成重伤,一个当场死亡,另外一个送医院途中也断了气,估计他俩拉偏架导致殷某下狠手。
3600元虽然不多,但对谁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殷某,那就是血汗钱救命钱,因为他的老家在贵州生活条件肯定不好,要不然也不会出远门打工,3600元这点钱,也许是父母买药的钱,孩子上学的钱,种地买化肥买种子的钱,有了这点钱可以帮助他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境,所以殷某在受尽屈辱,没有尊严人格状态下,就是豁出性命讨要。
被害人为3600丢了性命很不值,东莞这地方有很多外来找工作的人,想多挣钱通过中介,很容易就能招聘到农民工,从他们身上克扣3600元就是时间的问题,最不值的就是魏某和张某,拉架丢了性命,据说他俩是中介公司人员,跟曾某不认识。东莞发生这期严重的杀人刑事案件,给我们教训别欺负人,更别欺负老实人,这起案件过去好几天了,网上有好多人在议论为啥殷某要杀人,真正的原因还要等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公布真相,法律是公平的等待殷某的是法律严惩。
东莞惨案,我觉得为了三千六杀人更不值。无论有什么深仇大恨,杀人都是要偿命的,都是不理智的行为。
东莞惨案中,假如被杀者真是劳务派遣黑中介,克扣殷某某的3600元工资属实的话,或许不少朋友觉得这些剥削打工人血汗钱的黑中介死不足惜。客观说来,坏人再坏,也该由相关的部门来收拾,再怎么说也轮不到被扣了工资的人来行凶吧。
如今法治健全,无论是上当受骗,还是遇到了什么不公正之事,都可以诉诸于法律,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个人是没有任何权力来剥夺他人生命的,一旦行凶就是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殷某某为了讨回被扣的工资杀人,表象看是得到了部分朋友的谅解,但杀了人要偿命这是铁律,谁也不能例外。
假如殷某某不这么冲动,只要远离劳务派遣黑中介,安心进厂里打工,每月的收入再少也不低于3600元吧,这样每年下来就是43200元,只说干到60岁,就能挣120万元左右。有了这120万,能做成多少事啊。
殷某某杀人这事一出,把自己搭进去了不说,家中的父母、妻儿、亲人该是多么难过啊!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画面多么令人心酸啊!妻儿失去了丈夫、父亲,以后的日子有多难?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到。我想,如今殷某某身在牢中,或许已经后悔自己一时的冲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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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都不值得!
问题是,不经他人苦,偏劝他人善。你衣食富足,三、四千块钱是小事,但是别人和你不一样,三千块钱要养家糊口,别无他法。
你让我一家吃不起饭,我能力有限,让你一人下去找阎王谈判。反正我活不下去了,为什么不拉个垫背的?而且你还是害我活不了的,谁赚谁亏?
在这个事件里,中介拿走工人3600元,占当期工人收入的90%,所以中介是为90%的利润在搏命,在铤而走险!工人在捍卫自己的劳动成果,为拿回血汗钱无助时的无奈选择。侵吞工人90%的血汗钱,叫他一声黑中介,也实至名归了。如此高额的盘剥工人,早晚会被砍。黑中介不是为了3600而死,是为90%的利润在搏命,现实中的恶魔,只可惜了猎魔人!
故意非法杀人罪,是后果最严重、性质最恶劣、社会危害性最大的刑事案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大家都知道的观念。当你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的时候,也同时剥夺自己的生命。
所以,杀人没有值不值的说法,这是每一个人应该尽量避免的事情。
东莞市公安局公布的通报显示,2023年2月13日中午,该市长安镇某电子厂门口旁边确实发生了一起人命案,一人行凶,造成三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是38岁的殷某某,无业人员。他因为有个人积怨,向32岁的曾某某讨要说法,当场持刀刺伤了曾某某。
旁边有两个男子张某某和魏某某看到殷某某持刀伤人,上前阻止,也被殷某某刺伤,造成3名男子死亡的严重后果。
当地公安局的通报并没有说明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是什么身份,只说明他是无业人员。通报也没有说明3名被害人是什么身份,没有说明3名被害者与犯罪嫌疑人是什么关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也没有说明。
可能公安部门对该案的调查还没有结束,具体的细节、前因后果还没有调查彻底。
所谓的"为了三千六杀人,为了三千六丢命",这种说法还没有得到公安部门的确认,只是网友的猜测。
我们根据当地公安局的通报,仅仅知道犯罪嫌疑人殷某某认识第一个被害人曾某某,并且有积怨。
网络上网友们有多个版本的说法。有网友称第一个被害人曾某某是工厂主管,曾经在工作过程中批评、刁难殷某某。还有网友称曾某某克扣殷某某的工资。另有网友称曾某某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克扣殷某某的工资。以上各种不同的说法,不知道哪一种说法符合现实,有待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后发布最权威的通报。
不管是哪一个版本,哪一种动机,哪一种前因后果。这三个被害人的生命都不可能死而复生。犯罪分子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
网络上有一些网友的评论是不正确的,不理智的,负能量的。一些网友称,克扣工资的人该死。杀人犯是好汉。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克扣工资虽然是不对的,不道德的,违法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不能动不动就自己代表法律,私自以自己极端的方式解决一切大大小小的矛盾。
我们国家各地有司法机关,专门处理各种各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我们国家还有人民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各单位的管理人员。
遇到危急情况还可以拨打电话110,有困难找警察。
每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几十年,不可能一辈子都顺顺利利,心想事成,无忧无虑,每一个人都会碰到困难,遇到挫折。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是神仙,他们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仍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了千辛万苦,遭遇了无数的妖魔鬼怪。
如果他们一遇到困难就想死,不想活,他们就不可能最后取得真经,成就一番伟业。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以后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应该保持冷静克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你并不孤单,你有家人亲友,你有理智,有强大的意志,你还有很长的人生之路,你还有远大的未来,你还有很多理想还没有实现。
给大家说下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大一的时候,爸妈离婚,没有人给生活费,只能被迫一边读书,一边兼职打零工挣生活费和学费。
大一寒假的时候,我没回家过年,找了一个兼职,在一家快餐厅打工。过程就不说了,每天累的跟生产队的驴似的。加上过年那段时间,快餐店又缺人,本来每天正常上班8小时。但是,我几乎每天都是十个小时以上。
干了一个月的时间,按小时算大概有300多个小时,工资有2500块钱。然后领工资的时候,那个店里的负责人就说,因为我是临时工,发工资就慢一点,需要等半个月的时间。
我怎么办?
没任何办法,只能乖乖的等。
当时身上没一分钱了,连寒假租房都是借一个同学的钱。又开学了,我穷的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如果不是寝室几个好哥们救急,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等了半个月以后,我去快餐店要工资。负责人又说,还要再等一个星期的时间。其实根本就没那么多的事情,就是看我一个学生好欺负,有意拖我的工资。
我又等了一个星期,再次去要工资的时候,那个快餐店的负责人,要我回去继续等。
我实在是忍不住,就问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工资给我?
然后那个负责人就很不耐烦,说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说等工资下来了,自然就有钱。没下来的话,那就一直等着,可能还要再等一个月。
我当时就懵了,像个傻茶似的,站在他们店门口,被完全当成空气。那个店里的负责人,进进出出的,完全当做没看到我一样。
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要哭出来。只要能把工资给我,我当场跪下来,给他磕几个都行。
很绝望,特别的绝望!
2500块钱是不多,但那就等于是我的命一样。本来就没爸妈管,再没有这个钱,我根本没勇气撑下去。
我在快餐店站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那个负责人有点烦了,觉得我影响他们做生意。就走到我旁边,推了我一下,然后骂了一句:赶紧滚蛋!
当时,脑袋一下子就有种充血的感觉。就是觉得,既然你不给我工资,让我活不下去,那大家就一起玩蛋吧!
因为脑袋充血,情绪特别激动,手都是在发抖。一个吃饭的客人,看出我不对劲,就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
就这一句话,我一下子感觉就清醒了。当时眼泪啪啪的就流下来了,我说了句“谢谢”,然后就跑出去了。
后面我就一个人跑到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里面,哭了好一阵子,终于是缓过来了。回学校以后,我就把这个事情给辅导员说了。辅导员也很生气,就和学校反映了一下。然后,第二天的下午,辅导员就找到我,说工资被要回来了。
这件事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算是彻底的释怀。现在想起来,真的是感谢当时的那个客人,不然的话,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所以,看到这个3600块钱新闻的时候,我是特别的同情那个人。常人根本没办法理解那种要不到工资的绝望,只有经历过,才能体会到那种绝望和无助。
建筑工地的工人,爬上爬下,有的连安全措施都没有。一个不小心,失足掉下来,人就没了。
很多挖矿的,高强度工作,每天吸入大量的粉尘,时间长了,肺腑都坏了。
像我工作的单位,还是国企单位,几乎天天加班。有个同事还不到四十岁,就已经半头白发了。他经常说一句话,该吃吃、该喝喝,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就猝死在工作岗位上了。
面对生活的重担和压力,底层打工者根本没资格说啥“命珍贵”。不拼命干活,没钱过日子,要那么珍贵的命干嘛?能有啥用?
这是底层打工人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
东莞惨案,也是给社会提个醒,要维护底层打工人的合法利益。穷到一定的程度,连自己的命都不珍惜,如何能去珍惜别人的生命呢?
为了3600块钱,搭上自己的命不值,死了的那三个人也很不值。但是,谁能理解穷人的悲凉和无助呢?
国家政府应该赶紧出台政策,切实维护好底层打工人的利益。不要让东莞惨案,再次发生。
只有底层老百姓过得好了,一个国家才能真正的繁荣、富强。
三千六,呵呵,我认识一个临沂的小伙,为了六十块钱捅人12刀,还好没死,不过他也被送进去了。
出来后找工作很难,当年我是打黑出租车打到他的车,挺聊的来的,就多聊了几次,这才了解到,他家境不好,2008年的60块钱,对他来说,能生活一周。
当时他身上就这点钱,家里老人务农,帮不上他。当时的他初中刚毕业就下学给修车店打工,一个月就四五百工资,然后,他的工友看他小就一直欺负他。
经常一发工资就抢他的,偷他的,甚至各种侮辱他。
之前他都忍了,因为那都是小打小闹,拿个十块二十块的,他不想多事。
这次对方抢了他60说是买烟买酒,回来有他的份,他怎么哭喊都没用,对方真就拿钱去买了烟酒,回来还打了他一顿,因为他不停的喊嘛。
然后他红了眼,想到自己一个周生活费没了,就掏了桌子上的水果刀,把这老哥戳了12下,然后自首了。
我不知道他判了几年,反正这人挺豁达,很看开,但是眼神中却很凌厉,我相信,再有人欺负他,他可能会做出更可怕 的事。
所以,千万别把人逼到绝路,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啊。
这种事儿不能算账,报仇雪恨,一直是人类的本能。
人的潜意识,是埋藏着恶的本能的,一旦被激发出来,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所以才有那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但是这件事要提前做,做晚了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在伤害别人之前,千万不要过分,更不要仗势欺人,往往看着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一旦遭受到了欺负,他们是没有其他渠道发泄的,走极端就是他们发泄的唯一端口,切记、切记。
当然是为了三千六丢命更不值。为了三千六杀人的人,有可能家里确需这三千六维持生活,不是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吗。再说自己凭劳动挣得钱你为什么不给,这口气给谁都难咽。为了三千六丢命的那个人,他基本生活根本不成问题,有可能为了更奢靡生活,甚至为了哄小三高兴,把劳动人民踩在脚下。抗美援朝为什么能赢,是因为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劳动光荣,当兵更光荣,人心顺了,打仗是为了自己家人不受苦受罪。蒋介石为何败走台湾,当兵仅仅有饭吃,或被抓壮了来的,打仗是为了四大家族维持更加奢侈糜烂的生活。如果把吃饭的家伙都没了,那当兵还有何意义。
这三人是惯犯,就象《包身工》里的监工,用这样的手段累累得手,受诈人多是忍气吞声走了,谁知,正如领袖教导:那里有压逼那里就有反抗。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看国旗就知,没有鲜血,是改变不了不公的。他是为千千万万被诈被剥削的劳动大众的奋力一击,对于他个人似乎不值,但正因为他的血浅五步,很多黑恶欺诈中介老板,不再那么明目张胆。也警醒观人风者,匹夫一怒有时也可流血千里,以史为鉴!
这不是为了3600元丢命值不值的问题,而是我们政府应该严力打击那些恶意欠薪的人,因为这些人破坏了我们中国的合谐社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另外,对于那些恶意欠薪者加大处罚的力度,并对受害者加大补偿力度。这样才能人心安定社会合谐。
读过《唐雎不辱使命》那篇古文,高高在上的秦始皇要用天子之怒吓退唐雎。唐雎用布衣之怒回怼了秦始皇,让秦始皇认怂。
其实我想秦始皇的天子之怒是讲的一个系统或组织对于个体的压榨和毁灭。绝对是致命的。就像东莞杀人事件中黑中介和血汗工厂,他们用利益联系在一起,共同对付个体工人。他们和贵州的殷某某相比,确实是高高在上的。他们也确实显示了媲美秦始皇的天子之怒,封杀了贵州的殷某某。让殷某某无法生存。
封杀殷某某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效果。想显示他们的“天子之怒”。在他们眼里东莞就是他们的疆土,在东莞所有的打工人必须臣服于他们脚下。谁敢反抗,谁就没有饭吃。
看看他们做的多绝,四千多块钱的工资,扣掉三千六。谁给他们的这么大的勇气呢?当然是利益。我不知道东莞有多少打工者,有一两万的话,他们这样扣就有将近上亿元的利益了。真的比秦始皇还牛B。为了这个他们也会漠视一切法律了。
别人也许相信法律了,可是殷某某却是文盲差不多的布衣。他怒了,伏尸三人,天下震惊。
值不值,去到东莞打听一下,现在工钱好不好要。还有没有老板敢于漠视布衣之怒了,敢于对打工者用他们所谓的“天子之怒”封杀打工者了。
国家有关部门最后的结论还没有出来,我们不好说值不值。不过国家该重视这些老百姓面临的实际问题了,这是政府的责任。
当劳动者能顺利拿到付出劳动该得的钱,不会被封杀难为,那么殷某某做的事就值了。至于黑中介和无良心的管理者,虽然罪不至死,可是也是有点活该。
人生在世,还是要讲良心。真的是苍天饶过谁呀!
这次是一带三,那三个因为3600而丢命,平均一个因为1200而丢命。
但是那三个肯定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为害已久,之前肯定已经坑过其他很多打工人的血汗钱了,所以数目不可能只是每个1200,可能还得加一到两个零,但是它们坑的每一分钱都是阎王给他们的催命符碎片,而这次它们坑了3600个碎片,刚好凑齐了,开出来了完整的催命符,于是它们就一起搭伙拿着符帖子去报到了。
好好工作挣正经钱它们不去做,非得走赚这黑心钱与阎王打交道的不归路,这是自作自受,恶有恶报,没有值不值得的,挣再多的黑心钱,不能完完全全享受完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去报道后他人取来享受逍遥,它们都是为他人做嫁衣的冤大头罢了。
而那位不甘屈辱为了3600而剑走偏锋的人,3600对于某些人很是洒洒水,一顿饭钱和烟酒钱,但是对于他可能是救命稻草,是他的命,而那三个东西却扣下了那救命稻草,相当于要了他的命,他都快没命了,奋起反击,剑走偏锋,来了波一带三,值了,还赚了两个。
我想,他下手之前肯定认真想过了,不蒸馒头争口气,不愿意妥协了,要火山爆发了,倒一个不亏,倒两个赚了。
不仅仅他赚了,通过他这次英雄事件,周围的那些喜欢克扣打工人血汗钱的黑心黄扒皮们肯定也会被吓一哆嗦,有些收敛,利于其他打工人活动,燃烧自己照亮他人,舍己为人了他这属于是。
树争一张皮,人争一口气。先不论守法与违法。
单就钱数而言,对有钱人讲确实少,但对于靠“打工”维持生命的底层人来讲,那可是巨资一一是以养活家人。
再者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辛酸苦辣,才得以换来的生的希望,一下子被武断掠夺,想想,换成是你,又该怎样?
可想而知,既然生路被断了,唯其死路,何不拉上共赴地狱?!
三千六,三人命,值与不值,谁敢说清?!
值不值得不是看金钱多少,一个亿万富翁肯定不会因为失去几千万而杀人,因为失去几千万相对于几亿财富来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没有必要摊上性命。一个人只有100元身家,100元都被别人拿走了,别人肯定会为这100元跟你拼命,因为失去100元可能也会饿死,横竖都是死,为什么不拉你抢我钱的人垫背。(很多人说100元轻轻松松就赚回来了,如果这个人身家只有100元,说明这个人能力也就那样)。人不要用自己的背景去衡量别人的处境。因为你理解不理他,他也理解不了你。
本文由作者:Anzhen 于 2023-05-16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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