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追讨债务是有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因此,如果您作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追讨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弥补您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并且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才能成功。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合理的执行策略。
但现实中,个人觉得如果对方不在乎,强制根本没什么用。
对于法律生效的判决文书,在法律允许的期间内 被告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 ,原告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执行期为二年 )在执行期内 被告如果分期分批履行义务 的,法院可以延长执行期间给被告还款履行义务的时间 ,但是这个执行期间被告不属于老赖 ,属于被执行人 。(老赖有真老赖和假老赖),真老赖你就是把他入狱也没有钱甚至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活不起 ,对 这样了有点同情心吧 !最可恨的是那些假老赖自己整天吃喝玩乐 ,(甚至他自己有钱宁可买通道路都不还款, 这样的老赖是最可恨的 )。我的看法对于这样的老赖也不让他入狱 。【必定是民事债务 】 直接把他送到西部沙漠地区让他绿化沙漠法律教养 。欠款一万元教养一年。
就看法官执行力度。力度够了,老赖敢不还钱吗?如果法官两头抹,面对收账,债权人处于弱势一方,法官倾向于老赖,忽悠债权人,债权人就很无助,明知被法官忽悠也不如得罪法官,最终债权人要么放弃债权,要么奋起反抗,不管怎样最终结局都不太好。
强制执行,是否有效?
有点效,但作用也很有限。
就目前来说,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拿到钱,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我们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能够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惩戒措施,例如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和微信零钱通账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有的法院惩戒措施会多点,例如失信彩铃、限驾令、限制出入境,甚至是司法拘留等等。这几个措施能够落实的法院较少,基本也不会主动采取这类限制措施。
与申请执行人的期望相比较,效果确实大打折扣。毕竟对多数债权人来说,没有拿到钱,等于没效。或者没有拿到钱,但被执行人没有被拘留,也等于无效。
我们法律明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两年内提出。所以不管怎么样,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必须申请。至于如何增加惩戒措施,以及完善我们的执行工作,这个一直都在探讨和完善的事情。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措施也将更加完善,更有利打击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依你所说情况,虽然可能申请强制执行效果不佳,但是要想合法实现债权,这一步肯定需要走的,为什么很多强制执行没有执行回来钱,这里面有很多细分因素,如可能被执行人本身确实没钱也没有转移财产,还有就是该走的程序没到位等,只有我们充分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实现债权!更多执行知识可以关注我@执行一线,带你了解拘留和拒执如何推进。
确切地说,对有钱不还的老赖,肯定有效;但对确实没钱的老赖,案件最终也会走向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毕竟即使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是由被执行人来履行义务,法院的强制执行只是手段,能否执行到钱款,还是取决于被执行人的经济能力。
来看看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吧!
1、启动财产查控
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将立即通过执行网络査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査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2、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法官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申报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并要求其向法院如实申报近一年内财产情况。
3、采取强制措施
(一)査询、冻结、划被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三)査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四)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
(五)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七)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4、限高、限制出境、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时,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限高措施会禁止被执行人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执行人有以下行为时,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老赖”:
(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2)以伪造、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遊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令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般情下,限高措施会和对财产的查控措施同步到位,而加入失信名单则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加失信可以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
5、司法拘留
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以下行为之ー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査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三)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由此可见,执行中的司法拘留是有条件的,不是每一个案件执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拘留措施。
另外,实践中,对同一妨害执行的行为,司法拘留措施不得连续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诉讼、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6、刑事处罚一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须具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节,一般包括以下: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虛假诉讼、虚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很多申请人质疑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为何不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知道,不是只要不履行就构罪的这个罪名听起来像是“只要拒绝履行”,但实际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情形。
我是天平使者,一线审判执行岗位十载历练,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当然有效!
只不过,有的时候见效慢!至于有多慢?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这几年,我碰到过4个比较印象深刻的执行案件,截至目前,执行到位的只有1个,所以重点讲讲那个案件是如何执行到位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早日执行到位。
春节前,经朋友介绍,一个小老板找到我,说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我们就此面对面做了详细的沟通。
沟通完,小老板说起:去年有一个装饰装修的案子打输了,法院判决赔偿20万。说实在的,20万也不多,但就是看不惯对方,所以不想还钱。
不主动履行,对方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一年,未果。
小老板名下有几家店铺,都通过他人代持的,平时都是自己的妻子管账,自己的账户上没办法放钱,全部账户都被冻结了。
名下仅有一套商品房,在外地。但考虑到现在自己的案子正在被执行,所以干脆没办产权证。只要不办产权证,申请执行人就很难查到这套房子的存在,法院也很难查到这套房子的存在。
就这么一来一去,申请执行人和法院果然拿他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小老板,让小老板过来配合执行。
小老板在生意场上闯荡惯了,还算是比较精通法律的。
就比如法院打电话要求配合执行一事,他明白:
要不要配合?当然要配合,配合但实在囊中羞涩,给不出钱,和拒不履行,拒不配合,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能不能去法院?当然不能去,去了给不出钱,法院可能顺势就先拘留15天,这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投罗网。
要配合,又不能去,那咋办?他就以不在本地为由,委托律师前往协商谈判,顶多损失一点律师费。
俗话说得好,钱乃身外物,自由价更高。
原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筹划之中。
万万没想到,临近春节的一天,他开着车在高架上行驶,开车音乐哼着歌。突然,他意识到有警车跟着他。
十几分钟后,在高架出口处,他被拦截了,警车上下来三个人,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法警。
就这样,小老板被带回了法院,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问:想回家过年了吗?
在执行法官的教导下,小老板掏出20多万,把拖欠的执行款和执行费付了,郁闷地回家了。
事后,小老板打电话问我:我很好奇,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回复道:法院可以委托公安实施布控堵截措施啊!
申请执行会产生一下结果,一是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强制提取收入等措施。二是万一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时限不会超出了,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随时可以恢复执行。三是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名单等制裁性措施,如果违反就能够进行更严厉的制裁,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说明的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非要执行部门执行到位,你个人想想可能吗?法院执行也不是造钱的,不现实!存在这想法的申请人才是耍赖皮呢!借钱的时候不审查好,赖谁呢?自己做的事情要自己承担后果。现在如果真是涉民生案件,被告无能力履行,确实导致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度过难关没有问题的!执行这是个长期的社会问题,国家也是下了大力气的,随有改善但不能一蹴而就,大家理解理解吧![玫瑰][玫瑰]
大部分人打官司的初始心态都是有问题的,把法院当成追债工具了,自己要不回钱,觉得起诉,法院就能把钱要回来,多么天真的想法,有人也想了,如果被告不履行,就认为强制执行也能把钱要回来,如果对方是老赖,你的任何方法不顶事,如果不是老赖,你的强制执行或许有作用的,但是本文的提问是有矛盾的,之前做了保全,强制执行的时候,保全的财产或者资产法院是要进行司法拍卖的,这样的起诉就是最有效的法律诉讼,但是本文中的提问者,上面标注之前做个财产保全,没有冻结任何财产,那么保全的钱也花不出去的,对方没有财产是不能保全的,所谓保全就是对方一定有资产和财产才能执行诉权保全,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官司赢了后,法院立刻对保全的资产进行冻结拍卖,将拍卖的钱以司法划拨的方式,支付给申请人,
诉前保全做了,对方没有财产,如果这个时候再申请强制执行,就意味着增加和老赖之间的矛盾,那么这个时候的强制执行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法院只能将案子进行终本,终本后要恢复执行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原告提供准确的老赖还款能力证据,才能有机会再次恢复和执行;
如果原告要申请强制执行,就要提前寻找下被执行人到底有没有财产,如果对方有财产或者转移,原告需要寻找证据,提供给法院执行局,这样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才能从老赖身上执行出钱来,否则没有任何证据又查询不到老赖的财产信息,申请强制执行只会增加矛盾,最后只能遥遥无期的等待。
对于有钱不还的那种,强制执行有效果。对于那种暂时没有能力还的负债人,个人觉得还是暂时不要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要给他们赚钱的机会,即使是重新开始,他们也需要本钱和基本生活费。一味的为了追债,把负债人往死里整,负债人很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个人观点,勿喷!
本文由作者:立波51 于 2023-12-22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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