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好不好要让懂法律的第三方来判断,证据也是如此。有部分律师说的天花乱坠,有的论点甚至是不太负责任,带有表现给当事人看的因素,让当事人觉得没白找律师,这个律师不错,实际他吭了当事人。根据我多年的审判经验,一个好的律师并不是看他庭上声音的高低,主要是看他是否抓住了案件的要点,话不再多,每说的一个观点都有相应的证据和法律支持,有理有据,法院不采信都不容易。做为一个当事人,要着重看判决分析部分,更重要的的是看判决本院认为部分,因它说明了你为啥胜诉或败诉,这是判决的总结部分。对证据的判断要用法律的角度来判断认定,不能用一方当事人的眼光来判断,因他有偏面性,不客观 ,法院大部分的判决,还是比较客观的。一些案件不理想,很多是自身的证据问题或是不符合法法律所造成、当事人要客观看待自己的案件,要有换位思考的思维。
律师在法庭上辩护得好不好,证据充分不充分,只有对方律师和法官知道,外行人没能力分辨。语不在多在于精,四两可以拨千斤,柔可以克刚,主要是看律师能不能抓住关键点,打蛇能否打到七寸!不是焦点关键的证据再多也没有用!
写诉状惜墨如惜金,对关键点无关的文字写多了反而冲淡了主题。滔滔不绝的理论演讲掩盖了真实意思的点精。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不要和一般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混为一谈。证据很充分,官司却打不赢,你是来搞笑的吗?证据是否充分,不是由当事人或律师说了算,而是法官依法审查核实证据以后做出的判断。假如证据确实充分,而法官不予采纳,就会造成认定事实错误,从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错误,上诉或申请再审翻案以后,原审主审法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举个例子,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有借款人出具的借条,有银行转账流水,足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假如法官不予采信,认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他必须说明不予采信的理由,并且这个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便你一审判决败诉,当事人也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甚至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一旦翻案,原审法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轻一点的内部批评,调整岗位,退出员额法官。重一点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天聊聊案件中的事实,A行为人与B当事人为法律公认下的事实夫妻,从法律层次上夫妻互勉互助互爱再一起而居为共同生活,而A与B分居生活且A只是在B开工资时回家一晚拿走工资继续分居,同步的形态而持几年,当B在第六年头B工作单位不警惕,工资未全部到位压了一部分,A在春节回家和B讨工资,B说公司不警惕工资压下未开,B对A说公司只给了四干元生活费,B给A一干元零花钱,将就一下吧,以前B把工资全部交到A手上,A见B给一干不干了领孩子走了,A借机起诉离婚,在离婚讼诉中,B主张分割六年交到A手上工资的共同财产,A掠走B的公司纪念品品,A否认事实,B的六年工资全部被A套取,三十几万,A说全部花光,B有银行流水证据,A不在家住分居的证据,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分割A与B属于共同生活的的开销,只判了离婚,B六年血汗钱打了水漂一分钱没得到,法院这样判符合法律规定吗?A六年不孝敬B父母,A把B父母赶出家门事实证据存在,法院这样判公正吗?
我们首先应该界定在什么情况下算作“打赢了官司”,然后才能准确回答这个问题。
在民事案件中,这个问题相对容易些,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程度来判断案件是否胜诉,或胜诉的程度。
在行政案件中,由于存在诉讼请求类型化的问题,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是全面审查,并不局限在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不能像民事案件一样简单的以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来判定,可以从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态度(维持、变更、撤销、无效等)来大致判定案件是否“打赢”。
但在刑事案件中,我们不能简单从被告是否被判“有罪”或“无罪”来界定“官司是否打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告构罪已是不争的事实,有争议的地方集中在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只要尽其所能为当事人争取了应当争取的权益,就应当被视为一次成功的辩护,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法院判决有罪就是官司输了。对于在少数情况下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争议的案件,律师尽其所能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很多,既有我国整个刑事审判制度有需要改进的问题(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别司法人员不忠于法律的原因(主管方面的原因)。
这里有个证据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问题,因为律师只有辩护的权利,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但律师没有判决权。法官在判决的时候,有许多方面的考量,律师的意见只是考量的一个方面。另外,律师看证据与法律的角度与法官有时不相同,得出的判决结果也会有差异。总之,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复杂的过程,有很多的变数,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规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保证案件结果的原因,因为律师在客观上就没保证不了。
辩护好不好,需要专业判断。
有些是“套路辩”“表演辩”。
虽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但如果连普通人觉得这么辩很好,就应该这么辩,没有超越普通人认为的专业辩点,那就没必要委托法律专业人士来辩护了,任何一个普通人就可以上场了,甚至表演的比律师还好看。
外行看热闹,专业看门道。
辩护的再好也需要证据支撑。本方律师最大的作用是在对方提交的证据链中寻找违规和错误,从而达成辩护的目的。可是法庭宣判没有平局这一说,本方律师的胜利就意味着对方的失败,失败次数太多,也会影响对方的声誉和利益,当然也会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自己的成功率。。
谢谢邀请!
律师辩护得好不好,不是在在法庭上咵咵其谈,讲得天花乱坠,而是要注重事实证据,击中要害。辩护、答辩要在法律法规上站得住脚,有法可依,击中要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的依据,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循的原则。
提供的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能否证明需要证明的问题?关系到官司的输赢,是至关重要的。
除以上外,官司的输赢还与诉讼时效有关。哪怕你有理有据,事实清楚,如超过了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即便法院受理,也赢不了官司,除有特殊情况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而外。
你所说的辩护很好、证据很充分,可能不太确凿,尚没有发现问题的本质。所谓的辩护很好,必须是理由充足,逻辑性强;所谓的证据充分,应该是客观存在、并能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证据锁链)和真实面貌。另外,律师是为一方当事人辩护的,在维护客观、公正的大前提下,都会为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找依据辩护,也是正常的维权活动,这一点,你应该明白。
律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诉讼权利的职业人士,没有司法审判权,没有审判程序掌控权。同时,律师虽然是当事人委托的,但是他不是当事人,没有亲身经历过诉讼事由的经过,存在先天缺陷。如果委托人再隐瞒了一些事实,只说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律师会被误导,失去可能胜诉的机会。
本文由作者:泥泞开出花朵 于 2023-05-20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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