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一个小偷闯入我家偷喝了我放在饮料瓶里的毒药,中毒死了,我要负责吗?> 正文

一个小偷闯入我家偷喝了我放在饮料瓶里的毒药,中毒死了,我要负责吗?

  • 鹤铭宣德鹤铭宣德
  • 2023-04-06
  • 104
  • 共13人回复
凡人闲聊
「凡人闲聊 」发表看法
2023-04-14

负什么责?

小偷闯入你家“入户盗窃”,已经涉嫌盗窃罪了,人死了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就便宜他了。

不过你把毒药放在饮料瓶里令人生疑。

什么毒药?

是毒老鼠的,还是毒蟑螂的?

那个药一般撒在老鼠,蟑螂光顾的地方,为什么装在饮料瓶里?

把毒药装入饮料瓶,准备自杀吗?生命可贵,是逃债自己不想活了,逃债也别想自杀。

如果准备药人,那你就犯罪了,叫投放危险物质罪。

小偷进你家偷东西,口渴一看是饮料瓶,误认为是饮料,一饮而尽,一命呜呼。

小偷的死,你有责任吗?

首先,小偷进你家不是你请来的,是不请自来,非法侵入民宅。

小偷被有毒药的饮料毒死,不是你所希望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你不会预料到小偷进你家,也不会预料到小偷必然口渴喝饮料,因此小偷的死,你不负任何责任。

其次,小偷喝饮料,自己没闻有毒药味,不管三七二十一,饮了而死,纯属意外。怨不到这家主人,不是主人故意放在这,引诱小偷喝的,也可以说小偷是咎由自取。

再次,是否负责任赔偿,前提是有过错。

把毒药放在饮料瓶里,是放在自己家,就没有错。

如果把有毒的饮料递给小偷喝,主人不仅有错,而且有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过错赔偿,无过错赔什么偿?

小偷入户盜窃,我们不能支持违法犯罪行为。

也不能因为“死了就有理”,“死在你家就得赔”。

不能把违法犯罪的“成本”记在主人账上。

小偷家属的要求纯属无理辩三分,无理取闹,她的阴谋绝不能得逞。

4.主人不仅不赔偿小偷家,还因小偷死在主人家晦气,要是影响房子出租出售,造成损失的主人有权向小偷家索赔。

湖晓千
「湖晓千 」发表看法
2023-04-13

你家饮料瓶里为什么装有毒药?药老鼠?老鼠就是渴死也不会拿着瓶子喝水。因为这不是它的本能。蔬菜灭虫?农药都是装在标有骷髅头的专用瓶,人见了都会避而远之。想来想去只能用来毒人了!毒谁?当然是饥渴难耐的小偷了。只有又渴又饿的小偷,才会入室后见了饮料就喝,喝了就死了,而且死在你家。小偷入室有罪,但罪不该死。而你又把毒药放在没有标志的饮料瓶中,有故意杀人之嫌。如果你拿岀确切证据,也是过失杀人。

纯钧RHGL
「纯钧RHGL 」发表看法
2023-04-07

不用负责。

不危害,不侵权。

你在家里,在饮料瓶里放了毒药,危害到谁了吗?没有。这也就是“不危害,不侵权”。

侵权四要素,行为、结果、因果、过错。这里说的过错,就是指侵权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

怎么判断有没有过错?预见和主观意志。

预见,谁能预见到小偷会进来,还会喝了装在饮料瓶里的毒药?这是不可预见的。不可预见,那就是单纯的意外。

主观意志方面,你把装有毒药的饮料瓶放在那的原因是什么?你是主观上故意用来毒小偷的吗?当然也不是。因为会遭到小偷入室行窃这事,是你根本无法预见的。

那么,预见和主观意志,都不符合“过错”要素。没有“过错”,就不构成侵权。

不构成侵权,自然也就无需负责。

至于说,你为什么要在家里放那么一瓶毒药,法律不管。你爱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你没有危害到他人,就算你打算自戕,法律也不会干预。

我们讲的是什么?小偷非法入宅行窃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而法律是保护守法者的,不是保护犯法者的。

如果让你对小偷的死亡承担责任,这叫什么?这等于在说,“小偷非法入宅行窃”这个行为受法律保护,而你要为“小偷非法入宅行窃”这个行为保驾护航。

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要是这样的话,法律是在保护谁?是在保护守法者还是在保护犯法者?这就与法律的本质相悖了。

所以说,如果有这样的案例发生,这个官司打到天边,也绝对不能让你为小偷的死亡负责。小偷死了,这叫“多行不义必自毙”,活该。

此外,你还可以继续追究民事责任,向小偷的第一继承人主张民事赔偿。为什么?自己的房子里死了人,那玩意他影响心情啊,连房价都受影响,这份损失你不让他赔,难道还能放过他吗?

铁男春秋
「铁男春秋 」发表看法
2023-04-13

一个小偷闯入你家偷喝了你放在饮料瓶里的毒药,中毒死了,你不用负责!

小偷可能在偷东西过程中有点口渴,他见有一瓶饮料满上,就直接一饮而尽了,当他肚子突然剧烈疼痛时才想到饮料装有毒药,但为时已晚!

你把毒药放在饮料瓶里是为了毒老鼠,并且没有收藏起来。你以为小偷不会跑到你家来,因此就没留意这瓶饮料。小偷为什么就不拿饮料来闻一闻,反而喝个干净,难道就那么信任这家主人吗?

看来这个小偷不仅偷东西,还喜欢吃你家的东西,这下中大奖了吧,拿去喂老鼠药的饮料瓶却被小偷全喝了,小偷能不死吗?

小偷家属因此把你告上法庭,让你赔偿一切损失,你当然不赔偿了,因为不是你的错,你没邀请小偷来你家做客,是小偷自己要来,结果小偷错把毒药当饮料喝了,这只能怪小偷喝的时候没去问家主人,未经家主人允许,小偷是不能喝那瓶饮料的。小偷的死是自找的。

吴玉宁好
「吴玉宁好 」发表看法
2023-04-08

这个问题属于极个别现象,也是普法教育问题。小偷进入你家,喝了你放了毒药的饮料死亡,你肯定要负责任,而且是法律责任,很可能被判刑入狱!原因如下:

一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法律严禁买卖毒药,你的毒药肯定是通过违法行为得到的。

二是你把毒药放在饮料瓶里,只有几个可能:你准备自杀,你准备杀人,你准备毒杀别人的饲养物。因为你没有自杀的动机,可以排除你自杀的可能,余下你就是准备违法杀人和杀别人饲养物了。

三是你可能是预谋杀别人,也可能是预谋杀小偷,无论如何结果是小偷误喝毒药死亡!你的违法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如果你有自首情节和赔偿行为,还有小偷私入民宅的违法行为,估计你的刑期在五年左右。

不争读书
「不争读书 」发表看法
2023-04-11

你家上个月进了小偷。小偷不仅偷走了大量财物,还把你给孩子买的饮料给喝了,故意把空瓶子扔屋里。

你回家看到这个情况,又急又气。心里想报复这个小偷。

于是你买来毒药,放到饮料瓶子里,又把瓶盖拧紧。

小偷趁你家无人,潜入行窃。见到饮料,又故技重施,将掺入毒药的饮料喝了。造成中毒身亡。

这种情况,你涉嫌故意杀人罪,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你发现家里有老鼠,想买点鼠药治一下老鼠。但是在正规的商店又买不到鼠药。偶然在路上遇到一个卖老鼠药的人。

于是你从这人手里买了“三无”鼠药。无品牌、无配料表、无产地的鼠药,你担心被人发现,就将鼠药放在饮料瓶中。

小偷入室行窃,误饮含有鼠药的饮料身亡,你涉嫌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种情况。你发现家里有蟑螂,就去店里买蟑螂药。正巧老板跟你认识。就从大瓶蟑螂药瓶里倒出一些,装入饮料瓶中,并写上了是“蟑螂”药。

你将装有蟑螂药的瓶子拿回家,放在隐蔽处待用。

小偷潜入你家。在盗取财物之时,发现你放在隐蔽处的饮料瓶。屋黑灯瞎,小偷没有看到写明是蟑螂的药,误当饮料饮用,造成中毒身亡。

这个情况下,你没有任何责任。

润无声韵
「润无声韵 」发表看法
2023-04-07

夜,三更时分,

月高星稀,

人们都在熟睡中。

一小偷悄悄进入室内,

环顾四周,开始行窃。

只可惜,徒劳无功,

末翻到钱财。

做贼心虚,已是大汗淋漓,

口渴难耐,

发现墙角有一瓶饮料,

喜上心来,拿起就喝。

稍片刻,腹中灼热,

浑身难受,疼痛难忍,

身体抽搐,

口吐白沫倒地而亡。

小偷的命本不该这样绝断,

只可惜心怀不轨,

走上了不归路。

主人听到室内响声,

起来查看,

地上躺着一人,吓得不轻,

急忙报警,听候处理。

小偷误喝饮料瓶液体而亡,

主人虽不是故意责任方,

但在瓶内装入毒药实属不妥,

良心问责不可无,

接受教训保平安。

眉山城眉山事儿
「眉山城眉山事儿 」发表看法
2023-04-14

和这个案例很像:老太太偷邻家的水仙包饺子,最终却导致孙子中毒,向邻居索赔50万,最终,大家猜猜结果是怎么样的?

2016年的时候,安徽的李美女买上了自己喜欢的大房子,这个房子地段好、视野开阔、向阳、还有一个小别院,可以说李美女非常满意。

为了搞好邻里关系,是也为了让自己赏心悦目,李美女在自家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时不时地就将花花草草送给左邻右舍,因此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隔壁的王大妈却时不时的就来薅羊毛,偷一些花花草草。当李女士警告以后,王大妈依然不听,依旧我行我素。

最终,在某一天,爱贪小便宜的王大妈误将李美女家种植的水仙当成了韭菜,并最终割了一大把回家,包成了猪肉“韭菜”饺子,让自己家的孙子美美的吃了一顿。

众所周知,水仙可是拥有很多有毒生物碱的植物,王大妈的孙子吃下以后,很快就中毒送到了医院。最终,经过医生的及时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同时医生也告诉了王大妈,自家孙子中毒的原因:应该是误食了水仙。杨大妈此时此刻终于明白,自己在别人花园割的不是韭菜而是水仙!

最后,王大妈要求李美女赔偿50万,并叫来了民警协调。最终,根据《民法典》第115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是王大妈事先偷窃行为,导致了自己家孙子中毒,和李美女种植水仙并无任何因果关系,因此最终李美女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根据这个例子,再来回答你的提问:小偷偷喝了自家下毒的饮料死亡,需要对小偷进行负责吗?

首先来讲,要看你为什么要在饮料瓶里装上毒药!

如果你目的是为了毒老鼠(总之是个合理的主观目的),毒药来源合理,并且贴了警告标识,那你就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和那个种水仙的李女士一样,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你就不需要负责。

如果你的主观目的合理,但是毒药来源不合理或者并没有贴警示标志,那么虽然可能不会负刑事责任(严重还是可能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会做出一定的民事赔偿。比如说自家的地里释放了剧毒农药,但没有替张贴告示以及设置围栏,毒死了他人牲畜,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你投毒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人造成伤害,虽然是放在自己家中,不构成故意投放危险物品罪。但是,你主观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人造成伤害,客观上也造成了小偷的死亡(虽然是误杀),主客观重合,这就是妥妥的故意杀人罪,肯定会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所以,也奉劝大家一句,家里最好不要放置剧毒的物品!如果一定要放置,那么一定要放置在孩子不能接触的隐蔽地方,并且贴上危险警告的标识!

多才梦幻人生
「多才梦幻人生 」发表看法
2023-04-09

假如我是法官,现在开庭审理,法官我:堂下何人?报上名来,被告吴枝:大人,本人吴枝(无知)法官:废话,怎么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被告吴枝:非也,大人,本人姓吴名枝,叫吴枝。

大人,昨晚有一个小偷闯入我家偷东西,把我的饮料喝了,后来小偷死了,小偷的家人要求我赔偿小偷的损失,赔偿五十万。请大人明察,小人冤枉啊!

法官:吴枝。被告吴枝:本人在。法官:吴枝,小偷是怎样死的,从实招来。被告吴枝:小偷去我家里偷东西,把我装有农药的饮料喝,所以小偷死了。法官:吴枝,你为什么把农药放入饮料?被告吴枝:大人,因为今年上班少,家庭少了收入,我一时糊涂,想不开,想准备今晚半夜喝了它,唉,都是我的错。世事难料,小偷昨晚上闯入我家偷东西,却提前把我的饮料给喝了,现在不是我死,而是小偷死了。大人,这饮料是小偷自己偷喝的,他的死与我无关吧?请大人为小人作主啊!

法官:哦,原来如此,吴枝,小偷既然死在你的家里,当然与你有关系啦,本官判你负责赔偿一半,赔25万给小偷家属吧,因为小偷有错在,小偷是自己偷喝的,自寻死路,必须负责一半的责任,吴枝,本人的判决如何?你服,还是不服?被告吴枝:多谢大老爷,判决公正,小人佩服!

城市美容
「城市美容 」发表看法
2023-04-08

小偷入室盗窃违法犯罪,不可饶恕的不法分子,严重者刑拘入狱,当他误饮放在沒有标志的饮料瓶毒药后中毒死亡,家主涉嫌过失杀人,虽依法不够尝命,除了追加赔偿之外,判刑入狱三年以上。

家有老鼠药,液性毒药,必须妥善保管,安全第一,尤其是瓶装毒药,绝对不可以用矿泉水塑料瓶存放,即使存放,也要贴上剧毒术语,以此警示不可触碰,如果认何标识没有,更不能放在桌子上随手可拿,家中孩子如果当饮料误饮,后果严重自负。

小偷渴了随手拿毒品饮料瓶当水喝,误杀犯罪嫌疑人,最终结果,一死一判,没人同情。

568551茶酒糖
「568551茶酒糖 」发表看法
2023-04-16

先看一个类比,民警去抓赌博,这帮家伙无恶不作,组织赌博人员从中放高利贷,搞到好多人家破人散的,因为他们农村镇的人,采用流动赌档,今晚去这里赌,明天再找一个地方组织赌博,民警抓捕困难,好不容易守株待兔等待他们在一个农果地赌博,于是组织抓捕,当时要从一个鱼塘绕过去,所以要预备多警力才能合围,将他们一网打尽!问题出现在抓捕环节上,狡猾的赌博分子居然放养二条狗,民警靠拢时,狗突然吠起来,他们四散而逃,为首分子跳鱼塘逃跑,民警于是抓得抓,追的追,抓获了一大半回来处理,谁知道,几天后,有一个主要赌博分子从鱼塘水面浮起来,死了!这下家属开始闹事,说民警没有保护措施抓赌,造成人员伤亡,原来这家伙鱼跃试跳鱼塘时被塘泥陷进去了!浸水弱水死亡!

明明是自己做贼心虚逃跑至自己安全不顾而身亡的,但家属却认为民警没有保护好被抓捕对象,所以要负责任!结果也负了民事责任而赔偿家属!

类比上面案例,小偷进屋偷东西也是没有保护好小偷,没有友情提醒不能饮饮料!所以被毒死,可以肯定的是刑事责任没有,但民事责任肯定要负!也是赔偿吧!

因为有一种答案叫多种解答,律师会让你哑口无言以对!

一路风景美
「一路风景美 」发表看法
2023-04-09

需要负责,你往饮料瓶里放毒药,就该想到有人喝了会有危险后果,不管是谁喝了,会造成人伤亡的。该想到这样的事会发生还是去做了,造成过失致人死亡了,就得负责。你若在饮料瓶上贴上毒药标签,有人看到还喝,那是他自杀,就不关你的事了。

小偷去你家偷东西,罪不至死,又不是行凶杀人等罪大恶极,偷喝了你放在饮料瓶里的毒药毒死了,小偷因为喝了毒药才死的,这毒药与小偷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这毒药是你放的,你就该负责了。因为你不是故意的,小偷去你家偷东西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有减轻处罚情节,应该量刑很轻的。

可见,一些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物品不能随便乱放的,一定要安全保管才行,否则,造成人员伤亡就得负责。即便不是人员,若其他人养的动物宠物伤亡,也得负责。若是进行了安全保管,造成他人伤亡就不用负责。

前几天,就报道了一老太太嫌弃邻居的羊常来自己家里吃东西,便在自己家撒上有毒药的玉米粒,造成邻居家的羊吃了死亡,也进行了负责赔偿。

淡泊法律人生
「淡泊法律人生 」发表看法
2023-04-08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虽然低,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可能性。

笔者讲述一个真实案例,权当抛砖引玉,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启发。

案情简介:

陈某在田间给小麦打农药,并将半瓶未用完的农药放置在地头继续劳作。醉酒的李某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路过地头,口干舌燥的他望着地面的农药瓶,误认为是矿泉水,遂一饮而尽。

陈某看见后,大声喊叫欲阻止,李某听闻之后,骑车迅速离去。陈某未予理会。次日,村民在一干沟内发现了李某的尸体,遂报警。

经鉴定,李某系农药中毒死亡。陈某的行为客观上发生了致被害人李某中毒死亡的结果,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陈某将农药放在田间地头,致使农药被李某获取并饮用,具有保管危险物品不当的责任,且在发现被他人饮用后有采取积极行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但是陈某未能采取措施予以有效救治,导致被害人因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身亡,陈某的举动属于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

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喝了农药后会对人身体有伤害,有可能会出现对人较为严重的后果,但是仍抱有侥幸心理,因疏忽大意应当预见李某误饮农药可能会导致死亡的结果而没有预见,未能对被害人积极救治,导致被害人发生中毒死亡的结果,依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二个本质要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的明文规定。

犯罪是触犯刑法应受刑法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一个行为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当然不能入罪;一个行为即使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如果危害性不大,同样不能入罪。

一个行为即使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同样不能入罪,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回到问题之中,一个小偷闯入你的家中喝了放在饮料瓶中的毒药,中毒死了,这个行为本身当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生命权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权利,小偷误认为放置在你家中饮料瓶中的液体就是饮料,根本不可能猜测到会是毒药,结果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故你的行为与小偷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为你是将饮料瓶放置在家中,当然不具有故意剥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主观故意,但是你应当预见放置在饮料瓶中的毒药可能被他人误解饮用,但是你却轻信能够避免或者不可能发生,这是一种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态,明显存在过失,应当对于小偷的中毒死亡承担过失的法律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小偷入室行窃,罪有应得,行为人在自己家中放置毒药,与小偷八竿子打不着,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

小偷虽然可恶,但是小偷也是人,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这其中就包括健康、自由、生命等权利。反过来说,行为人对于放置在饮料瓶中的毒药,如果不提前告知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也是有可能被上述人员误饮导致身亡的,就此角度而言,小偷与他们的生命健康权利是平等的,如果发生不测事件,行为人不能推脱自己过失的责任,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小偷公然入室行窃,存在重大过错,可以相应减轻行为人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笔者认为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以对其从宽判处,并免予刑事处罚。

欢迎发表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