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确定有科学依据吗?当然有科学根据。那是国家高层经济专家们研究制定的,具有最高权威性。全国各省教师工资都得照此执行。
一,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
全国统一执行岗位等级和等级工资标准,分初级职称,十三,十二,十一级。
中级职称,十,九,八级。
高级职称,七,六,五级。
正高级职称,四,三,二,一级。
薪级工资分为1一一65薪级。
二,具有激励性。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成阶梯式上升,随着职称等级上升,工资等级上升。
为什么教师们多数认为不科学,不认可,不赞同呢?
我认为核心焦点在于,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应面向全体教师,要对全体教师有激励机制。而目前执行的唯一教师职称与工资严格挂勾对应。只有少数教师达到职称评审聘任条件要求,享受高薪岗位工资,换句话说就是现在的职称制度只能对少数教师给予了肯定,激励的是少数教师。对普通多数教师没有激励作用。反而带来一些负面消极影响。〈申报评审,聘任中产生诸多矛盾〉。
怎样破解教师职称工资弊端?只有改换教师工资晋升办法,采取工作年限对应岗位工资的办法。
一,工作年限1一一3年对应十三级岗位工资,
4一一6年对应十二级岗位工资,
7一一9年对应十一级岗位工资,
10一一15年对应十级岗位工资,
16一一21年对应九级岗位工资,
22一一26年对应八级岗位工资,
27一一31年对应七级岗位工资,
32一一36年对应六级岗位工资,
37一一41年对应五级岗位工资。
二,现形薪级工资对应不变。
三,简化手续,运用好年度考核,从严加大年度考核力度。
考核合格,按正常工作年限晋升岗位工资,考核基本合格,推迟1年晋升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推迟2一3年晋升岗位工资,考核优秀,提前一年晋升岗位工资。
这个办法即体现公平,又对全体教师有激励作用,达到鞭策认真努力工作,鼓励安心教书育人,树立终身从教的信心。
谢谢邀请!
虽然我不是人事部门的,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算法不太懂,但是我认为,无论那种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一定是经过精确的科学测算和深入研究得出的结果的!
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而不是因为工资倍受争议。这说明大多数人不懂得成为一名教师所付出的辛苦,成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考试才能有从教可能,取得了学历和资格后,还要经过聘用前的考试面试等等环节,一般一个大学毕业生从毕业到就职速度快的很多人都26/7以上了!他们是在很多人十几岁辍学到社会上网吧里~ktv里游玩的时候,也有一些人十七八岁开始打工挣钱的时候,这些人都还在学校里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在苦读学业。
古人把教师称为“执掌教鞭”者,讲究“师道尊严”,也有说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而现在的教育哪儿还有一丝教鞭精神呢?哪儿还有师道尊严呢?更别说终身为父了!又有哪个不是在面对“小皇帝,小公主”呢!当然这也有封建味道,并不是说必须提倡的,至少可以说从古至今老师应该是这个社会上被尊重的职业,现在动辄拿老师工资说事,我真不知道你们有何意图!
前几年有这样一则笑话,说去香港澳门购物游的旅行社不带教师团队,因为老师们都不买东西!这则笑话我不知道真假,至少可以说明老师们的节俭特点和这个职业微薄的收入绝不轻易浪费的!因此我总觉得有些人对教师有一点偏见,我们不能看到教师队伍里有几个害群之马,或者有一点问题以一概全全盘否定国家的教师政策,这样有失公平!
多年的生活经历,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是我感到教师工资有以下特点。
第一,非常具有说服性。学历高低不能等同视之吧,能力高低不能视为一样是现有工资制定的依据。有的老师出门就具有高学历,有的则是通过自学确定了非常高的学历,取得了相对较高的学历,那就说明以后在从教过程中非常容易取得大的成就,这是激励我们教师的一项措施吧!总不能学历高低一样,工作多少一样吧!
第二,非常具有激励性。绩效工资拿出来用于奖励其他优秀的教师,有些人叫苦不迭,我想知道为什么?大锅饭已经让我们苦过相当一段时间了,难道有些人还想继续吃大锅饭吗?继续耽误我们的子孙后代?因此持有这种想法的人无论你是不是教师,都应该受到谴责的!
第三,非常具有人性化。随着年龄增长,教龄也跟着增长,家庭负担也随之而来,工资增长考虑教龄津贴非常人性化,这也是科学的!
个人浅薄之见,欢迎赐评!
——岗位工资差别——
岗位级别从十三级到一级,级别和工资都是越来越高,而且,工资悬殊越来越大,最低级别岗位工资比最高的相差4990元。
——薪级工资差别——
薪级从低到高共有65级,也是级别越高工资越高。最大相差7701元。
——级差根据及目的——
教师们的心里普遍地追求完美,人人希望得到高质量的生活、极具象征意义的专技水平及地位、代表个人形象的教师名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不一样的经济实力等。
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一种赶超自我、坚毅不拔的意志品格!
如何激发这种心态和品质呢?让岗位薪级及其工资级别有差距,让积极性和上进心巨大的教师最先获得成功,让敢于挑战、敢于创新、敢于人先的教师有奔头、有目标、有动力,为实现个人的梦想不懈奋斗。最终目的就是让教育领域出现一种积极向上、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热火朝天的奋进场面。
薪级工资的制定极不合理!它和评职称的早晚挂钩,一年参工的相同学历的教师,由于指标限制,早几年和晚几年评职,薪级工资差几级,哪怕后评职的比先评职的承担还重的工作量,都一直这样执行下去,合理吗?所以以前有高风亮节的该自己评先进、晋职称时让给别人,现在是挤起脑壳往里钻,不够格都要弄虚作假去骗职称到手,反正评审通过了就和工资挂钩,无后顾之忧了!!
不但不科学,而且是最愚蠢的做法。简直就是白痴在故意整人。
设置了这么多等级,又不给岗位。比如说,两个同时参加工作的人,学历,工作年限等都一样,但岗位设置仅给一个指标,非要从两个人选择一个人上。先上的就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一路从初级到高级畅通无阻,后面的人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晋升的机会。先上的到了5级,后来的因为没岗可能永远停留在8级10级最高了。差距越来越大,怨声载道,工作导致越来越没有积极性。
正确的做法是可以设置级别,但不应该设置门槛(限制岗位,越往上指标越少,竞争加剧),要让人看得到希望,就像上台阶一样,13级台阶,努努力就能一步一步登顶。而不是故意设置关卡,让人在某几步上停滞不前,这样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拿多少钱做多少事,级别越高越不用做事,反正别人也超越不了。
这种弱智的岗位等级设置也只有在编制内能存在,根本就体现不出多劳多得,所以说是愚蠢。
应提高刚入职大学毕业生的起点工资。岗位工资如果设十级,砍掉11.12.13级,员级十级,初级都九级,中级八七六级,副高六五四级,正高三二一级。薪级工资设五十五级,砍掉前一至十级,把十一级作为一级,十二级为二级……六十五级为五十五级,因为现在工作四十年也拿不到四十五级,后面四十六至六十五级是给人看的。
我是老师,我认为薪级工资分等级不科学。
现在分等级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工龄,二是职称。不管是工龄还是职称,都必须算年份。这样就造成了一个现象,就是越年轻,越领钱领的钱越少,但是干的活越多。老师们一般到了40多岁之后,职称也有了,岗位也高了,就不怎么干活了,其实,40岁正当年,白白浪费了很多人才的能量。
总结,之所以认为它不够科学,理由就是它没有跟老师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老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
答:有依据,且相对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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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说“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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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办法,是国家统筹各方面意见建议,经过讨论、研究、试点,到目前,已修改多次。越来越完善。
国家统一政策制度,当然有依据了。
2.办法措施,没有完美的。“也算很科学”吧。
若干年来,诟病四起。为什么?因为:收入比别人少。就这么简单。如果收入差不多,不至于“歇斯底里”吧、不会矛盾重重吧。这个“矛盾重重”是教师之间,因竞争职称而引起的矛盾。吸引力太大,带来“不择手段”和“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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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看收入的差距。
两个原因:
a政策规定造成。例如:岗位工资的差距。薪级工资的差距。
这个差距,相对科学,还是可以的。考虑到了方方面面。
b地方政策造成的差距。例如:岗位工资,只执行10级和7级,中间的8级9级没执行,结果造成中级和高级的工资差距很大。
这是矛盾的主要根源。
4.收入差距大,已经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没有差距,就起不到激励作用。
综合起来看,把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到位,是解决当前矛盾的关键,例如:中级的8级9级;这个群体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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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真执行到位,相差三五百元,既有吸引力而竞争,教师之间又不至于撕破脸,不好么???
关注我,有好消息
教师工资一直是大家所关心热议的问题,教师内部对于岗位工资认定近年来也是矛盾重重。
分档分级是有科学依据的,我们这里岗位工资十三档是职称+岗位聘任来定级别,薪级工资主要是任职年限决定。
这里面也是会有矛盾存在的,岗位工资十三档,二级对应十三、十二、十一;一级对应十、九、八;副高对应七、六、五;往上就是正高了。为什么有矛盾呢?比如你是二级教师,怎么认定你是十三级还是十一级?这其中牵扯到什么?
关于岗位认定,我们这里推出了岗位设置方案,三年一设置。根据上级对于各个等级的百分比设定,核算出每个等级多少人,根据岗位设置方案量化评分,分数高的优先评高的等级。例如一级教师十级10人、九级8人、八级5人,分数高的五个人优先评八级。
再说方案量化由什么构成,班主任工作年限(4分)、中层年限(4分)、年段长(3分)、教研主任(2分),个人荣誉称号等。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矛盾出现了,一批临近退休的老师因为不当班主任等岗位,他的量化分就比不过年轻人了,甚至有时候等级还要降。这个矛盾很难优化,工资谁也不想比原来少啊。
谁能解答呢?
民意是不是可以解答!
等级制历来是工资的前置条件!
本质是差异化。
为什么差异化?
从地区行业贡献角度是肯定存在的这种差异。
那么行业内部为什么也存在呢?
应当是基于学历,年龄,知识,素质,能力以及态度贡献等方面的等级制吧!不能说是否合理,只能说没有比这更先进的做法。
如果全面的低学历的收入高于高学历,低年龄的收入高于高年龄,恐怕谁也无法接受!
本文由作者:百姓茶馆 于 2022-11-27 发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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